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6-L1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阳光,证券代码:000608)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1 月 15 日、1 月 16 日、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函询的
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集团”)与刘丹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京基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式向刘丹女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49,779,66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97%)。
本次交易完成后,刘丹女士共计持有公司 224,771,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 29.97%,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
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L10)。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
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
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
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5 年经
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相
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L08)。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5
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