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6-006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显示”)业务发
展需要,公司同意为鸿利显示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
同意向鸿利显示提供最高额度为 3,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
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LED显示屏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
子元器件零售;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制造;
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销售;灯用电器附件及
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
(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8,288.17 88,225.40
负债总额 112,669.76 116,758.67
所有者权益 -24,381.59 -28,533.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288.17 88,225.40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8,498.77 19,803.98
营业利润 -9,869.25 -3,935.91
净利润 -9,809.37 -4,151.6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信申 担保最高限 保证
授信人 保证人 保证范围 保证责任期间
请人 额(万元) 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 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
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 (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
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 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
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 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
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 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
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 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
北京银 写【叁仟万】元)以及利息、 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
行股份 连带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
鸿利显
有限公 公司 3,000 责任 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 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
示
司深圳 担保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 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
分行 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 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
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 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
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
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 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
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 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
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 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
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
责任。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09,790 万元,
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4,573.8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3.39%,
以上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