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独立董事李常青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常青先生为严格遵守《厦门大学教师校
外兼职和离岗创业暂行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
李常青先生的原定任职期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至 2028 年 9 月 5 日。李常青
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
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常青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常青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将会按照公
司相关离任管理规定完成工作交接。李常青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公司董事会对李常青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江苏华
越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
刘朝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会
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由刘朝霞女士接任李常青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
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朝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朝霞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
师。现任惠州市集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惠州市同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兼任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科学技术局、惠州市农业农村局评审专
家。
曾任惠州TCL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会计,惠州市辉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旭日
集团)财务主任,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财务主管,惠州财税
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惠州财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广
东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珠海分所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惠州市汇智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
伙)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截至目前,刘朝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