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6-003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出席人数、议事内容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出的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王进、夏卫军、谢肖琳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
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
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基于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等实际情况,公司近六个月内存在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
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
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