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62 股票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2026-004
债券代码:243700 债券简称:25 江铜 K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兵工物资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协议主要涉及阴极铜、粗
铜、电解镍等产品的购销。
? 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工物资)持有江铜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国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29.52%
股份,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4A 章,兵
工物资属于公司的附属公司层面关联人,因此与兵工物资的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交
易时回避表决,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 本次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
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
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
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户外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金属工具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
服装服饰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劳动保护用
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办
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网络技
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离岸贸易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展览
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具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日用口罩
(非医用)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雷
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业务
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再生资
源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
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
发;食品销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
;
保税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入4,727,253万元,净利润为29,085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兵工物资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09,585
万元;净资产为486,733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为4,995,358
万元,净利润为32,373万元。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截至2026年1月18日,兵工物资持有江铜国贸29.52%股份,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兵工物资属于
公司的附属公司层面关联人,因此与兵工物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合作框架协议》,关联董事郑高清先生、周少兵先生、
喻旻昕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
二、协议内容
(一)合作框架协议(采购)
甲方:本公司;乙方:兵工物资
协议主要内容:
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明确双方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在本合同
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甲乙双方均
有权自主选择其他公司提供的产品。
下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极铜、粗铜的购销。
(1)中国境外阴极铜
乙方或其附属公司根据甲方附属公司的要求,向甲方附属公司供
应中国境外阴极铜。
计价办法:阴极铜销售价格=伦敦金属交易所点价/现货结算价
+阴极铜升贴水。
(2)广东省的阴极铜
乙方或其附属公司根据甲方附属公司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要求,向甲方附属公司江西铜业(深圳)
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供应阴极铜。
计价办法:阴极铜销售价格=当月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点价/结
算价+阴极铜升贴水。
(3)粗铜
乙方或其附属公司根据甲方或其附属公司的要求,向甲方或其附
属公司供应粗铜。
计价办法:粗铜购销价格=铜基价*铜付款比例*结算重量+银基
价*银付款比例*银总含量+金基价*金付款比例*金总含量-铜的精炼
费-银的精炼费-金的精炼费。
(4)中国境外电解镍
乙方或其附属公司根据甲方附属公司的要求,向甲方附属公司供
应中国境外电解镍。
计价办法:电解镍购销价格=伦敦金属交易所点价/现货结算价
+电解镍升贴水。
协议基础上订立或分别订立相应的实施合同进行具体的约定。为免疑
义,该等实施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的期限。上述协议期限为
(二)合作框架协议(销售)
甲方:本公司;乙方:兵工物资
协议主要内容:
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明确双方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在本合同
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甲乙双方均
有权自主选择其他公司提供的产品。
下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贵金属、铂族金属以及铼、钼等稀散金属的购销。
(1)阴极铜
甲方或其附属公司(除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外)根据乙方或其附属公司的要求,向乙方或其附属公司
供应中国境内(除广东省)阴极铜。
计价办法:阴极铜销售价格=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点价/结算价
+阴极铜升贴水。
(2)铜杆
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根据乙方或其附属公司的要求,向乙方或其附
属公司供应铜杆。
计价办法:铜杆销售价格=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点价/结算价+
铜杆加工费(含升贴水)。
(3)铝锭
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根据乙方或其附属公司的要求,向乙方或其附
属公司供应铝锭。
计价办法:铝锭购销价格=当月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点价/结算
价+铝锭的升贴水。
(4)电解镍
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根据乙方或其附属公司的要求,向乙方或其附
属公司供应中国境内电解镍。
计价办法:电解镍购销价格=当月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点价/结
算价+电解镍升贴水。
(5)锌锭
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根据乙方或其附属公司的要求,向乙方或其附
属公司供应锌锭。
计价办法:锌锭购销价格=当月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点价/结算
价+锌锭的升贴水
(6)锡锭
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根据乙方或其附属公司的要求,向乙方或其附
属公司供应锡锭。
计价办法:锡锭购销价格=当月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点价/结算
价+锡锭的升水。
(7)贵金属、铂族金属和铼、钼等稀散金属
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根据乙方或其附属公司的要求,向乙方或其附
属公司供应铂族金属和铼、钼等稀散金属。
计价方法:根据双方商议定价。
协议基础上订立或分别订立相应的实施合同进行具体的约定。为免疑
义,该等实施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的期限。上述协议期限为
(三)合作规模
协议种类 标的物 协议期间每年的预计交易金额
《 合 作 框 架 协 中国境外阴极铜 60,000万美元
议(采购)》
广东省的阴极铜 250,000万元
粗铜 60,000万元
中国境外电解镍 5,000万美元
《 合 作 框 架 协 阴极铜 580,000万元
议(销售)》
铜杆 50,000万元
铝锭 70,000万元
电解镍 150,000万元
锌锭 70,000万元
锡锭 3,000万元
贵金属、铂族金属
和铼、钼等稀散金 50,000万元
属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兵工物资开展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业务渠道,推动深耕
国内下游市场,进而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与品牌综合影响力,实现有
色金属产业链境内外资源的高效整合与联动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的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
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三)《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