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彩科技: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6 2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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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26     证券简称:坤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相关责任人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相关责任人于近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
于对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谢秉昆、方飞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 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决定》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九条、第十四条的规定;2024 年公司
珠光业务部分型号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十五条的规定。上述两个事项导致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财
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谢秉昆作为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方飞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根据《信披办法》第五
十一条规定,谢秉昆、方飞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谢秉昆、方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相关责任人应加
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财务核算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
为再次发生,公司及上述人员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
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公司相关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收到上述《决定》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指出的问题,将
严格按照福建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严肃整改,在要求的期
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
  后续,公司将切实加强对《信披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证券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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