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6 证券简称:坤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相关责任人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相关责任人于近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
于对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谢秉昆、方飞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 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决定》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九条、第十四条的规定;2024 年公司
珠光业务部分型号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十五条的规定。上述两个事项导致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财
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谢秉昆作为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方飞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根据《信披办法》第五
十一条规定,谢秉昆、方飞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谢秉昆、方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相关责任人应加
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财务核算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
为再次发生,公司及上述人员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
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公司相关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收到上述《决定》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指出的问题,将
严格按照福建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严肃整改,在要求的期
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
后续,公司将切实加强对《信披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证券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