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6 20: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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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6-003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小妹女士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7.8297%)的股东升华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小妹女士计划自上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473,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2.9577%(占当时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9999%)。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小妹女士出具
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小妹女士均未减持
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小妹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7.8311%)。
  注:前述股东持股比例变动系公司完成 26,816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
股本由151,240,499股相应变更为151,213,683股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小妹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未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小妹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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