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1 股票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
湾港集团”)将其持有的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集团”)
金属集团”),且北部湾港集团与关键金属集团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将持有
的剩余华锡集团 28.79%股权无偿划转给关键金属集团(以下简称“本次收
购”)。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关键金属集团符合免于发
出要约的情形。
? 本次收购完成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股份数量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
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国资委”)、直接
控股股东华锡集团未发生变化,关键金属集团以间接方式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落实党的二十届三
中全会精神,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
域集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将通过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关键金属产业链延链补链强
链,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
为落实国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战略部署,2026 年 1 月 16 日,北部湾港集团
以其持有的华锡集团 48.19%股权出资,与广西关键金属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关键金属合伙”)设立关键金属集团。同日,北部
湾港集团与关键金属集团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持有的剩余华锡集
团 28.79%股权无偿划转给关键金属集团。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国资委、直接控股股东华锡集团
未发生变化,关键金属集团以间接方式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56.47%股份,成为上
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收购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关键金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202MAK6XRND5X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 71 号
法定代表人 罗勇
注册资本 421,516.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26 年 1 月 16 日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第二、三
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
化学品生产;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
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测绘服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运工程监理;建设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
经营范围 投资活动;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
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污水处理及其
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
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矿山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计量
技术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金
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公路水运
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转让方北部湾港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799701739W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 胡华平
注册资本 719,721.7202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3 月 7 日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船舶代理;
国际船舶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
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7 年 3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广西国资委持股 67.00%、广西国控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
持股 33.00%
三、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间接控股股东关键金属集团,实际控制人
广西国资委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
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情形的说明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关键金属集团通过控制华锡集团从而间接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的规定,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关键金属集团,系出让人北部湾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关键金属集团与北部湾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西国资委,本次收购属于在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且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符合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露相关收购报告书及收购报告书摘要。
的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