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6-00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汽车安全事业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基于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
或“公司”)汽车安全业务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农银金
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投资”)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均胜汽
车安全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均胜安全”、
“标的公司”或“增资标
的”)增资人民币 10 亿元,增资完成后,农银投资将持有安徽均胜安全约 4.81%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安徽均胜安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批准。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汽车安全业务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近期
农银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均胜安全签署了《关于安徽均胜汽车安全
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农银投资拟向
安徽均胜安全增资人民币 10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农银投资将持有安徽均胜
安全约 4.81%股权,安徽均胜安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均胜安全引入战略投资者农银投资,增资款项
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向其提供的股东借款,再由公司偿还自身存量银行贷款,降低
总体负债规模,减少利息费用,有助于公司稳步推进债务结构的持续优化工作,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韧性与持续盈利能力。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安徽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控股有限公司增资后约 4.81%
交易标的名称
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放弃优先权金额 人民币 10 亿元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增资协议》签
订生效后,农银投资应在交割日分别将现金出资款一
支付安排
次性支付至标的公司事先书面告知的银行账户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者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序号 交易买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91110108MA00GP8H2H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7/08/01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1-118 幢 7 层 701、702、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许多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
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二)对于未能转股的债
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三)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
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
权;(四)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
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
资金;(七)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
主营业务
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
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
资金募集约定用途;(八)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
问和咨询业务;(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农银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农
银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称
?交易对方自身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具体为
项目
资产总额 1,313.61 1,250.44
负债总额 916.66 893.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96.95 357.05
营业收入 54.40 59.53
营业利润 40.29 39.38
净利润 40.18 39.17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标的公司安徽均胜安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汽车安全业务的主要持股
平台,交易标的为安徽均胜安全约 4.81%股权。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安徽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控股有限公司
? 91340123MA8NAYGQ4B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
是 □否
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 ? ?否
是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担保:?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
委托其理财:?是 □否 ?不适用
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 □否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1/10/22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蓬莱路和四合路
注册地址
交口东南角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蓬莱路和四合路
交口东南角
法定代表人 陈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0,407.8339 万元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主营业务 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所属行业 C367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合肥建恒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120,407.8339 100.00%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合肥建恒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126,489.0376 100.00%
(3)其他信息
安徽均胜安全现有股东放弃对安徽均胜安全本次投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经查询,安徽均胜安全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亿元
标的资产名称 安徽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控股有限公司 4.81%股权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4.81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
?是 □否
计机构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4.7 332.2
负债总额 241.3 249.4
净资产 103.4 82.8
营业收入 279.30 376.45
净利润 4.25 6.97
标的资产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四)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根据天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均胜安全估值分析报告,安徽均胜安
全 100%股东权益在估值分析基准日(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范围为 196.71
亿元-225.86 亿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投资方农银投资拟按照增资时安
徽均胜安全投前估值 198 亿元,以 10 亿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 安徽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控股有限公司 4.81%股权
?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100,000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增资参考独立第三方咨询公司出具的估值分析报告,同时充分考虑标的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市场地位、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市场前景等多方面因素,
经交易各方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审慎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涉及主体
投资方: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安徽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控股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农银投资向合资公司合计缴付现金出资款人民币 10 亿元,认购合资公司新
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0,812,037.31 元。
(三)支付方式
投资方应在交割日分别将现金出资款一次性支付至合资公司事先书面告知
的银行账户。
(四)交割
本次投资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交割先决条件被满足或被豁免之日起十(10)
个工作日内(或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的其他时间)完成(“交割”,完成交割之日
为“交割日”)。
(五)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公章后生效。
更必须制成书面文件,经本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关交易文件可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各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2)在没有发生均胜重大违约或
者投资方重大违约的情况下,相关投资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终止本协议;(3)如
果发生任何均胜重大违约事件,投资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其他方后终止本协议;或
(4)如果发生任何投资方重大违约事件,均胜电子或合资公司有权经书面通知
其他方后终止本协议。
(六)违约及赔偿
(1)如果本协议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或承
诺;或(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陈述、承诺或保
证在任何实质性方面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
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均胜安全引入战略投资者农银投资,增资款项
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向其提供的股东借款,再由公司偿还自身存量银行贷款,降低
总体负债规模,减少利息费用,有助于公司稳步推进债务结构的持续优化工作,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韧性与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公司放弃对标
的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系基于公司长远发展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
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或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
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