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4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
保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
人民币 5.95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常熟明利嘉”)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且在符合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次预计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在各被担保方以及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包括有效期内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
调 剂 。 具 体 情 况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
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公司已将子公司江苏
锦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1,900 万元调剂至子公司常熟
明利嘉使用。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公司将子公司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英光电”)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子公司常熟明利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未使用担保 本次调剂担保 调剂后剩余可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总额度
额度 额度 使用担保额度
苏州锦富技术股
奥英光电 2,000 2,000 -1,000 1,000
份有限公司
苏州锦富技术股
常熟明利嘉 6,900 0 1,000 1,000
份有限公司
注:奥英光电以及本次接受调剂的担保对象常熟明利嘉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大于 70%。
(二)提供担保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熟明利嘉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
资方式为售后回租,租赁期限一年。公司为其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并与江苏金租拟签订担保相关协议。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地点:常熟市沙家浜镇白雪新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殷俊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电子零件、金属模具、金属治具、五金机械零件、自动化设
备的生产、加工;模具钢材、塑胶制品、成型注塑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
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常熟明利嘉 65%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常熟明利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常熟
明利嘉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164.94 15,357.49
净资产 5,707.04 6,050.53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8,923.89 8,756.31
利润总额 -578.12 -302.65
净利润 -343.49 129.11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江苏金租拟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为了担保债务人债务的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
和债权人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变更/补充等协议(以下统称“主合同”)
形成的债权和/或因其他方式形成的债权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货价等全部应付款项;②主合同项下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
财产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③债权人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
律师费与其他费用等)。保证人对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其他法律关系
而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
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仍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资租赁及其他非典型担保),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无需
先行处分担保财产。
该期限内债权人可选择任何时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②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系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最后一
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③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
间自变更后的主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
产的 61.5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500 万元
(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比例为 3.1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合同编号:JFL26C01G004978-03)。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