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
和 2025 年 5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
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于变更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雪女士、梁子见先生、金美超先生、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冯炬先生共同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年度审计服务。鉴于原委
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子见先生、金美超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冯炬先生工
作调整,现将签字注册会计师更换为陈雪女士、潘丽丽女士,将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更换为谢中西先生,继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雪女士、潘丽丽女士,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为谢中西先生。
二、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
(003015.SZ)、晶方科技(603005.SH)、金禾实业(002597.SZ)等多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潘丽丽,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上市公司阳光电源(300274.SZ)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中西,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过鑫铂股份(003038.SZ)、晶方科技(603005.SH)、博俊科技(300926.SZ)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潘丽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谢中西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除
此之外,谢中西先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北京证券交易 特许经营权核算模式
所监管执行部 变更核算不当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年
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