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 万方 公告编号:2026-012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方沃生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被担保对象吉林万方沃生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收到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九 台 农 商行长春
分行”或“债权人”)发来的《保证担保合同》(编号:JTLD2025 年保字第 021
号),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为吉林万方沃生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沃生鲜”或“债务人”)与九 台 农 商行长春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
(编号:JTLD2025 年借字第 021 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同》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向关联方申请借
款暨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 年公司为子公司沃
生鲜提供预计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933639222
法定代表人:孙继国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蔚山路 2559 号
成立日期: 2012-05-08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
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服务;从事银行
卡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
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保险兼业代理(按许
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以上各项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经批准之前不得经
营)
与本公司关系: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
有公司股份 9,08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18%,为公司关联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吉林万方沃生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605MAC4DWWB4X
法定代表人:刘玉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注册地址:白山市江源区江源街道富强二区 25 号商业 204 门市
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
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业机械
服务;农业机械销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果种
植;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粮油仓储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
工;初级农产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进出口;非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包装服务;鲜蛋批发;鲜蛋零售;
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日用品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
预包装食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
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专业设计服务;牲畜销售;粮食收购。(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沃生鲜 100%股权,沃生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核查,沃生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087,308.38 19,957,453.41
负债总额 25,435,269.06 17,152,903.11
净资产 3,652,039.32 2,804,550.30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7,137,348.42 22,885,822.35
净利润 91,058.01 -847,489.0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担保合同》编号:JTLD2025 年保字第 021 号
(一)担保协议当事人
保证人(甲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二)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担保范围
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
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乙方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担保物权
的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
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四)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
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若乙方根据主合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
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约定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沃生鲜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充分考虑了沃生鲜的日常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担保事项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外,公司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分
行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 元。
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 4,855.6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14%;
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0%。
下简称“万方迈捷”)与九 台 农 商行长春分行、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辽源农商行”)及东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东辽信用
社”)签订的借款合同已到期。公司为上述借款、利息及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方迈捷未能偿还上述到期债务 3,855.64 万元,也未
能与九 台 农 商长春分行、辽源农商行及东辽信用社及时签署续贷合同,未清偿到
期债务本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52%。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逾
期对外担保借款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