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6-00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络电子”) 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
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顺络迅达”)与
深圳保腾福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保腾福顺”)、深圳
集福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集福基金”)、成都
芯思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芯思源”、
“目标公司”)、肖山拟签署《成都芯
思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经协商,本次投资各方以
芯思源经审计的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数据作为投资
基础,投资方对芯思源本次投资后的估值为人民币 3 亿元。顺络迅达增资款为人
民币 13,516,223.75 元,其中 169,85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
积;保腾福顺增资款为人民币 12,209,667.50 元,其中 153,430.00 元计入注册资
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集福基金增资款为人民币 4,505,358.75 元,其中
同时,顺络迅达与保腾福顺、集福基金、成都菁英航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以下简称 “菁英航远”)拟签署《成都芯思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限合伙)
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菁英航远持有芯思源 45,000.00 元注册资本,现
拟将其所持有的芯思源 20,119.00 元注册资本以 1,483,776.25 元的价格转让给顺
络迅达;持有的芯思源 18,174.00 元注册资本以 1,340,332.50 元的价格转让给保
腾福顺;持有的芯思源 6,707.00 元注册资本以 494,641.25 元的价格转让给集福基
金。
顺络迅达与保腾福顺、集福基金拟通过增资及受让股权的方式,合计向芯思
源投资人民币 3,355.00 万元。其中,顺络迅达拟以自有资金 1500 万元向芯思源
进行投资,本次投资后顺络迅达持有芯思源的股权比例将由 6.6372%增加至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 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
技产业园二十六大道1656号
案设计和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
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顺络投资有限公司 7,760 77.60
新余市顺诺达科技有限公司 1,427 14.27
新余市恒络达科技有限公司 573 5.73
新余顺昱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 2.40
合计 10,000 100.00
(二) 深圳保腾福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心11C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5,000 100.00%
且公司副总裁高海明先生及财务总监徐佳先生担任保腾福顺投资委员会委员。本
次投资前,保腾福顺基金管理人深圳市保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深圳保腾顺
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芯思源2.2124%的股权。保腾福顺及深圳市保
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 深圳集福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厦四十四层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1,800 100.00%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
司股份。
(四) 成都菁英航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开发区黄甲街道双兴大道1号
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03.00 100.00%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
司股份。
(五) 肖山
姓名:肖山,国籍:中国,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软件园,肖山先生为芯思
源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肖山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肖山
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号1栋4层11号
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2,773.88 2,685.39
负债合计 430.31 383.57
净资产 2,343.57 2,301.82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82.37 1,679.75
营业利润 -442.84 -27.31
净利润 -442.93 -41.75
出资额 持股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比例
合计 339.0000 100.0000%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
甲方 2:深圳保腾福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 3:深圳集福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成都芯思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芯思源”、“目标公司”、“标的公司”)
丙方:肖山( “实际控制人”)
(甲方 1、甲方 2、甲方 3 合称“甲方”、“投资方”;甲方 1、甲方 2、甲方 3、
乙方、丙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据作为投资基础,在满足本协议第三条款的投资先决条件前提下:甲方 1 增资款
为人民币 13,516,223.75 元,其中 169,850.00 元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溢价部
分计入目标公司资 本公积;甲方 2 增资款为人民币 12,209,667.50 元,其中
增资款为人民币 4,505,358.75 元,其中 56,615.00 元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溢
价部分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币,该估值已考虑了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益和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累计未分配利润,
所有专利、商标(无论境内或境外注册)、著作权、其他无形资产以及与无形资
产相关的所有权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769,895 100.0000%
义务向目标公司实缴增资认缴款:
(1)本协议各签署方均已签署完毕并已生效;
(2)目标公司通过同意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本协议。
在第三条款前提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且投资方收到目标公司发出书面缴款
通知书之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内,投资方向目标公司书面缴款通知书指定的缴款
账户一次性缴纳全部实缴增资认缴款完成本次增资交割。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成都菁英航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 1: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
受让方 2:深圳保腾福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 3:深圳集福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 1、受让方 2、受让方 3 合称“受让方”,上述每一协议签署方以下单
独称“一方”,合称“各方”。
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1,受让方 1 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
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2,受让方 2 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
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3,受让方 3 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
公司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和签署目标公司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
(如有),并应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 20 日内完成标的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让方不再享有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
转让方指定账户。
标公司在过渡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及目标公司在
过渡期间运营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减少的净资产,均由受让方按本次股份
转让后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分配利润,在股份转让款支付完成后由其届时的股东享有。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如涉及)之日起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本协议之任何修改或解除,应经相
关方协商一致书面签署并经法律规范规定的审批机构批准(如涉及),方可生效。
六、本次投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增强控股公司顺络迅达的产品多样性及对下游的影响,推进
公司内外部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顺络迅达的竞争力。
本次投资后顺络迅达持有芯思源的股权比例将由 6.6372%增加至 11.0074%,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顺络电子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顺络电
子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相关经营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