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临 2026-004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披露
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回购报告书》,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实施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2-116)。
截至 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885,98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57%,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 8.58 元/股,最低价为 6.2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198.57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6)。
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 回购的股份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 2022 年回
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上述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
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02)。
本 次 注 销 部分 回 购 股份 后, 公司 股份 总数 将由 1,996,878,490 股减 至
股份总数采用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结构,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
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