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6-001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15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15 日上午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2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人,代表股份 196,66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22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48 人,代表股份 2,16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1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48 人,代表股份 2,164,4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1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97,46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47%;反
对 1,33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20%;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0449%;
反对 1,33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354%;弃权 26,4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7%。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