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 2026 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 点以现场结合视
频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彭桂芬、
林艳、巴琦亲自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彭桂芬女士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富锌农业,并由公司持股
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
决。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请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是为了保
障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可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根本利益;
担保费率综合考虑融资成本和市场利率水平,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
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
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彭桂芬、林艳、巴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