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盈精密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小武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詹超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詹超、刘嘉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核查期间”)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文件;
(2)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访谈;
(4)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
行
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 √
否保存完整
√
签名确认
√
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注 1)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核查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发 生 变
化)
√
独立
√
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
(2)查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材料;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
(5)与公司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
审计部门(如适用)
√(公司
已建立内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度并设立
内部审计
部门)
√
(如适用)
√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 √
用)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 √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
划(如适用)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 √
用)
√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4)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访谈;
(5)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
要进展
√(详见
“二、现
场 检 查
发 现 的
问 题 及
说明”
√
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4)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访谈。
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 √
源的制度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 √
情形
√(详见
“二、现
息披露义务 发 现 的
问 题 及
说明”
披露义务 公司的担保)
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公司的担保)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司的担保)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
(6)抽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
(7)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访谈,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议
√
理财等情形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 √(注 2)
地点等情形
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
√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
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与
已披露情况
一致,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延后,
详见注 2、注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了解行业情况;
(3)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访谈,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
√
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4)抽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原始凭证、重大合同等资料;
(5)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访谈。
√(核查
期间内公
司无对外
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
形)
√
因
√
大变化或者风险
√(详见“二、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现的问题及
说明”)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 102 号),2024 年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峰盈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 4,245.97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补充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7.2.7 条、
第 7.2.15 条的规定。保荐人已提请上市公司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并后续
加强关联交易方面的持续督导培训。针对以上问题,公司已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并履
行相关决策程序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
注 1: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拟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025 年
事。上述变动主要系公司实施《公司法》及其配套制度规则等所致,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
构,不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且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注 2:经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增加宜宾长盈精密
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长盈电子”)为募
投项目“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川(2024)宜宾市
不动产权第 0027178 号证书对应地块(所有权人:宜宾长盈电子)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
时,因增加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实施主体需要完成场地建设等事项,为保证募投项目
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建设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84)。
注 3: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整体市场趋势以及客户需求特点等因素,公司决定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
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组件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调整后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7 年 6 月 30
日,“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组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5)
注 4:2025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5.10 亿元,同比增加 11.68%;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43 亿元,同比增长 19.19%(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业绩大幅波动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小武 詹超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