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的审核意见
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13 日 14 时
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汪晓东先生、夏维剑先生、益智先生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汪晓东先生提议召开和
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
出席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与会
独立董事对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与会独立董事讨论并表决,本次
专门会议形成以下决议和审核意见:
本次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扬州君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投资金额: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人民币 5,350.00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卢凤仙女士(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共同出资参与投资该基金,故构成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人民币 5,350.00 万元,
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36.8457%;公司关联方卢凤仙女士拟作为有限合伙人
(LP)出资人民币 2,600.00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17.9063%。公司本次
对外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参与出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参与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机制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
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 汪晓东 夏维剑 益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