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6-002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
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
公告,并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起在公司内部发布了《合康新能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9 日,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
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反映。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截至 2026 年 1 月 9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在公示期间离职,不
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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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 1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
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