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4),并于 2026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召
开本次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在江苏省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 289 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3 日
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人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东及股东代表 331 4,715,525,242 71.3260
其中:现场出席 7 4,501,792,085 68.0931
网络投票 324 213,733,157 3.2329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4 人,代表股份 213,733,157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3.2329%。
(3)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持有人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000%。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缪汉根先生、董事杨晓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决方式。
(1)《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
公司、邱海荣先生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数 4,499,945,485 股,回避本次表决。本
议案总有效表决票 215,579,757 股。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15,129,111 99.7910 363,546 0.1686 87,100 0.04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13,282,511 99.7892 363,546 0.1701 87,100 0.0408
(2)《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互相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48,118,100 69.3005 65,537,657 30.6633 77,400 0.03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