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1 证券简称:无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1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内蒙古文盛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赣州中财虔信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传媒”、“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古文盛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
人”)计划自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999,998.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
倍的告知函》,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通
过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无线传媒股份2,955,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4%,权益变
动 触 及 1% 整 数 倍 。 本 次 变 动 前 , 文 盛 基 金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有上市公司股份31,30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83%。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内蒙古文盛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1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大
楼西2楼20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 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1号楼510-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大
楼西2楼201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12日
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12
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95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权益变动过程 0.74%。本次权益变动后,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
比例由8.56%减少至7.83%,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无线传媒 股票代码 301551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A股 2,955,400 0.74
合计 2,955,400 0.7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256,700 8.56 31,301,300 7.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256,700 8.56 31,301,300 7.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以上表格比例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是 否□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正在实施中。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
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
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预披
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的情形。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所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