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39 证券简称:泓淋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5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泓淋电力”)拟将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
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出租给关联方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泓淋集团”),用于办公用途。本次租赁面积共计约1,428平方米,
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20元/平方米/年(含税、水电费、物业费等),
三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514,080元。
租赁合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已对此事项回避表决。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
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对电子制造业、信息产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68,719.06 73,385.12
净资产 60,679.28 67,737.11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1月-9月
营业收入 3.49 3.92
净利润 17,662.87 7,057.83
泓淋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中涉及关联方认定规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封、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以租赁房屋所在地周边同类型房屋定价标准为参考,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此次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
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坐落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
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
(1)厂房租金为 120 元/平方米/年(含税、水电费、物业费等)租赁面积为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银行转账。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益。本次租赁价格
依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3.11万
元人民币。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已对此事项回避表
决,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该议案。该事项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泓
淋电力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