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6-001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分别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15,000 万
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784,000 万
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含)以下的全资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31,000 万
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
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预计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8,000 万元,担保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
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
一力”)和进出口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出口卖方信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宁波双
一力提供有效的担保额度为 118,7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91,846.57 万元;本
次担保后,公司累计为宁波双一力提供有效的担保额度为 123,700 万元,实际担
保余额为 91,846.57 万元(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尚未放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主申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池
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
件批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
梅林街道三省西路 8 号)
被担保人宁波双一力系公司与公司全资公司宁波绿沺投资有限公司的合资
公司,东方日升持股 99%,宁波绿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宁波双一力系公司
全资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5-9-30(未经审计) 2024-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26,062,608.00 1,602,906,047.18
负债总额 1,622,507,060.83 1,300,716,289.91
净资产 403,555,547.17 302,189,757.27
财务指标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952,320,059.85 1,232,294,178.52
利润总额 68,074,746.51 17,306,855.87
净利润 57,193,400.52 20,284,436.55
三、合同基本情况
(合同编号为:
进出银(甬信保)字第 1-001 号)
(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宁波双一力和进出口
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出口卖方信贷)》(合同编号为:(2026)进出银(甬信
合)字第 1-004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
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情况下,包括“债务人”
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
(1)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
(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
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二)“保证人”承诺,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主合同”项下额
度的多次循环使用而减少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
保)为 2,435,395.89 万元人民币(以 2026 年 1 月 13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24
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56.51%和 211.83%;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总余额(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尚未放款)为 708,104.76
万元人民币(以 2026 年 1 月 13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24 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
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16.43%和 61.5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