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3 0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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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
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金额:不超过 4.4 亿元(含)且不低于
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 6.6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期
限: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
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嘉泽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
号:2026-002)。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以下
简称“中行兴庆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贷款银行:中行兴庆支行;
  (二)贷款额度:不高于人民币39,600万元;
  (三)贷款期限:本次贷款期限不超3年,以合同签署确定时间
为准;
  (四)贷款用途:专项用于本公司股票回购;
  (五)承诺函有效期:本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为 1 年。
  三、其他事项
  本次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将为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借贷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
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
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
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行兴庆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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