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
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金额:不超过 4.4 亿元(含)且不低于
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 6.6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期
限: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
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嘉泽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
号:2026-002)。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以下
简称“中行兴庆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贷款银行:中行兴庆支行;
(二)贷款额度:不高于人民币39,600万元;
(三)贷款期限:本次贷款期限不超3年,以合同签署确定时间
为准;
(四)贷款用途:专项用于本公司股票回购;
(五)承诺函有效期:本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为 1 年。
三、其他事项
本次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将为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借贷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
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
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
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行兴庆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