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3%,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5 月 2 日,根据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3,9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后 总 股 本的比例 为 2.00%), 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 持本公司 股份 合计不 超过
本的比例为 1.00%)。
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的比例 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超 过 公 司总股本 的 1.99%, 不超过公 司扣除回购 专用账户 股份后 总股本 的
不超过 1,9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5 月 2 日。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张海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股份锁定及减
持意向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以当日
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
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
个月;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离职,则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
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所持公司股票的,则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
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
(3)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
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减持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
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张海波先生严格遵守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
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张海波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
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
利润 30%的情形。
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
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