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0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
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30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30 日 9:15-9:25,9:30-
(1)截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有权出席公司本次会议。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公司 H 股股
东不适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另行发送通
知)。
(3)凡有权出席股东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
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席现场会
议及投票。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机构人员。
甲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
议案
议案 1-3 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议
案 1 有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本次会议分别选举一名非执行董事和
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会议审议及批准。以上议
案的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及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
统完成本次会议的登记报名。请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 17:00 前通过下
方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在
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附件。
(1)股东会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s://eseb.cn/1uqxYbaJy0w
(2)股东会报名系统登录二维码:
(二)登记地点
公司资本运营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
(三)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6-2297056、0536-2297068
传 真:0536-8197073
邮 编:261061
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
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时,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束时间 2026 年 1 月 30 日 15:00。
所数字证书”或者“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附件二: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股东姓名或单位: 持有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股票:A 股 股、H 股 股,为公司的
股东;现委任股东会主持人/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
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并于该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就下列决议案投票。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伟丽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
授权委托人(签署):
附注:
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公司股份。适用 H 股股东的
授权委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均有效使用。
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拟委派人士的姓名。股东可委托任何人为其代表,受委
托代表无须为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更改,将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票反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议案,则请在「弃
权」栏内加上「√」号。
他组织,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
代理人签署。
(机关)签署证明的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最后须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 17:00 前
送予公司资本运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