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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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
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
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相关人员于会议正式开始前 20 分
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未
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予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停
止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股东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
务和遵守规则。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
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
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在会议正式开始前的 20 分
钟内向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会发言登记表》,会务组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
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主要议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
钟,股东会安排总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
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与本次股东会议题
无关或将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可以
拒绝回答。
七、股东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为准。
八、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律师代表参
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参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发
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会议出席对象: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七、会议议程:
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1)《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预计了 2026 年度公司及子
公司与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瑞精密”)、安徽泰禾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环保”)、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
电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5 年度 2025 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人
内容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 采购加工
原材料 成品件
接受关联人提 不适用
加工费 1,200.00 981.71
供的劳务
明瑞
向关联人销售 精密
销售材料 100.00 / 不适用
商品
向关联人出租
出租厂房 160.00 141.47 不适用
厂房
小计 1,760.00 1,307.67 /
向关联人出租 实际发生金额根据实
出租厂房 200.00 29.63
厂房 际履约情况确定。
阳光电
向关联人 源及其 购买储能
购买商品 下属子 设备
公司
接受关联
电站运维
人提供的 100.00 42.26 不适用
服务
服务
小计 30,200.00 3,983.85 /
注:1、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以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金额的年
度上限进行预计的,实际发生金额是根据业务需要执行的。因此,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为准。
二、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公司在充分考虑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6 年度公司及子
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础上,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明瑞精密、泰禾环保、
阳光电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本次预计 2025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 实际发 业务比
型 容 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
生金额 例(%)
原因
向关联人购 采购加工成
买原材料 品件等
接受关联人 明瑞 85.66 不适用
加工费等 1,200.00 981.71
提供的劳务 精密
向关联人出
出租厂房等 160.00 141.47 9.48 不适用
租资产
小计 1,660.00 1,307.67 / /
销售智能检
向关联人销 泰禾
测分选装备 500.00 / / 新增业务需求。
售商品 环保
等
小计 500.00 / / /
向关联人出
出租厂房等 600.00 29.63 1.99 不适用
租资产
阳光电 根据 2026 年相关
向关联人 源及其 购买储能设
购买商品 下属子 备等
公司 进行调整。
接受关联
电站运维服
人提供的 100.00 42.26 21.24 不适用
务等
服务
接受关联人
提供的工程 根据 2026 年相关
勘察、设计、
工程承包等 9,000.00 / / 业务的预计情况
监理、工程承
包等服务和 进行调整。
产品
小计 18,700.00 3,983.85 / /
合计 20,860.00 5,291.52 / /
注:以上数据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
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之间的调
剂)。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2MQWJC9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大军
成立时间:2015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
口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号厂房。
主要股东:许大军先生持股比例为 73%、许宝林先生持股比例为 15%、其
他股东持股比例为 12%。
经营范围:金属钣金件成型、生产、制造,五金件、冲压件、机箱、机柜生
产、制造;金属及非金属的切割、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 年 9 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6,118.97 万元、
净资产为 1,440.96 万元;202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73.22 万元、净利润 22.2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DYU6LJ0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
成立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
注册资本:526.315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 66 号泰禾智能产业园
主要股东:合肥信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80.75%、
康卫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9.50%、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为 9.7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
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废弃碳纤维
复合材料处理装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新能源汽
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储能技术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
用服务技术咨询;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 年 9 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5.54 万元、净
资产为 3.02 万元;202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05.9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92097421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曹仁贤
成立时间:2007 年 7 月 11 日
注册资本:207,321.142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99 号。
主要股东:曹仁贤先生持股比例为 30.46%、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为 69.54%。
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
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制氢系统及新能源汽车充换
电设施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
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制氢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能质量控
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 年 9 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2,067,478.14
万元,净资产为 4,496,508.79 万元;202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640,190.91 万
元、净利润 1,188,122.36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明瑞精密控股股东许大军先生、股东许宝林先生均为本公司董事许大红先生
的弟弟,泰禾环保董事石江涛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阳光电源为本公司间接控
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对关联法人的认定。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企业为依法设立、存续和正常经营的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
各项协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
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出
租厂房等。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均系参考市场价格等因素
协商确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
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或订单。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双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
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利润来源不存在对上述关联交易有严重依赖。
关联股东许大红先生以及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葛
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增加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海智能”)及安徽
阳光优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优储”)全资子公司作为
“120MW/240MWh 用户侧储能项目”实施主体,并计划通过卓海智能、阳光优储
向其各自全资子公司增资或股权投资的方式实施该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项目实施进度,新设全资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等事项。除增加实施主体外,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项目内容等
均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5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
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329,75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1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58.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08.62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49.3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3]230Z005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尚未投入的
募集资金 21,909.37 万元(含对应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并扣除手
续费后的金额,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投向,用于
“120MW/240MWh 用户侧储能项目”,实施主体由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卓海智能”)变更为卓海智能和阳光优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120MW/240MWh 用户侧储能项目”拟投资金额 25,209.00 万元,其中计划使
用募集资金 21,909.37 万元,剩余部分为企业自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8)。
经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备注
合计 35,058.00 39,227.6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储能行业项目制模式的特点,卓海智能及阳光优储需在项目所在地注册
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工商业用户签订相关协议,完成用户侧储能电站的
投资建设、运行管理和节能效益分享等。
因此,为满足实际业务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公司拟增加卓海智能及阳光优储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
“120MW/240MWh 用户侧储能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为卓海智能及阳光优储拟
通过其各自已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或在项目所在地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方式实
施该项目。对已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卓海智能及阳光优储将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
的方式投入到该全资子公司;对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卓海智能及阳光优储将使
用募集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到该全资子公司。除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项目内容等均未
发生变化。
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新增前) 实施主体(新增后)
卓海智能、阳光优储
目 储及其全资子公司
注:卓海智能、阳光优储全资子公司包括已成立及拟成立子公司,拟成立子公司名称及
相关事项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结果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
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