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ST联创 公告编号:2026-002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方式或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
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
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文件。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