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上海市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层 邮编:200085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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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一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目 录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释 义
除以下特别说明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相关术语、简称与其在《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及相关补充法律意见
书中的含义相同。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
《法律意见书》 指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
《律师工作报告》 指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
本《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堂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指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
补充事项期间 指 2025 年 7 月 1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致: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签署的《专项法律顾问聘用协议》,
指派李强律师、郑伊珺律师和陈晓菁律师担任发行人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
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执业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
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
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
(以
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福建广生堂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
律意见书(一)》”或“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本所律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
行人《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进行补充核查更新,并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
法律意见书(二)》” 。同时,本所律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补充事项及重大事项更新,于 2025 年 9
月 7 日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
法律意见书(三)》”)。本所律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公司的 2025
年 1-9 月的业绩经营情况出具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专项
核查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核查报告》”)。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布的《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所根据 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对《审核问询函》中的回复内容相关的重大
事项更新情况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
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与《法律意见书》《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
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合称“原法律意见书”)。
现本所律师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发行人相关法律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对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期间的财务数据更新情况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本所律师认为需
要补充的其他事项进行补充或更新,并出具本《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
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
书(五)》(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或“《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除非另有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相关术语、简称与其在《律师工作报告》
及原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对于《律师工作报告》及原法律意见书已经表述
的部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再赘述。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原法律意见书之补充性文件,应与原法律意见书一起使
用,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与原法律意见书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为准。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第一节 声明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
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执业办法》和《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保证:发行人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证明或者口头证言;发
行人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
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发行人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该等事实和文件
于提供给本所之日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未发生任何变更;发行人所提
供的所有文件及所作出的陈述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发行人所提供的
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签署文件的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
能力和行为能力,任何已签署的文件均获得相关当事各方有效授权,且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所签署;所有政府批准、同意、证书、许可、登记、备案
或其他的官方文件均为通过正当的程序以及合法的途径从有权的主管机关取得。
(三)对于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
事实,本所律师采取了与相关当事人访谈、查询有关公开信息、赴相关部门独立
调查等方式,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访
谈记录等。
(四)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依据中国(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五)本所律师仅就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
对发行人参与本次发行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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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或
结论的引用,除本所律师明确表示意见的以外,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
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文件内容,本所律
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六)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
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中自
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是发
行人做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对本所意见的理解出现法律上的歧义或曲
解。
(八)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九)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申请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
事先书面同意,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得被任何他人所依赖,或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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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正 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本次发行
的批准和授权相关情况。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已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发
行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仍然有效,尚
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法律意见书之“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的主体资格”部分所述的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不低于股票面值,符合《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
的方式,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本所律师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仍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的情形,即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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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
会认可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符合《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3)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4)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
项的规定。
(6)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
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定。
(2)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属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也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
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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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
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法》第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符合其他监管规则规定的条件
行前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 18 个月,符合《适
用意见第 18 号》第四条的规定。
“福建广明方”)成立于 2017 年 3 月,出资总额 8,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
为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明投资”),认缴出资额 5 万元,
出资比例 0.0625%;有限合伙人广生堂认缴出资额 4,00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 3,995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49.9375%。
福建广明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物明投资是一家专注于生命健康和医药产业
深度投资的专业机构,发行人与物明投资设立该合伙企业的目的系为了将公司的
行业、市场、技术等产业优势与物明投资的投资管理优势相结合,推动公司在医
药领域持续布局,抓住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目前,福建广明方通过参
与同属于由物明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深圳市物明福田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物明”)对医药企业的股权进行投资,深圳物明
福田投资的存续期为 8 年,投资方向为生物医药、医疗服务等大健康产业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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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目前已投资深圳市润物堂中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景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医药大健康产业领域企业,鉴于公司
与上述部分企业的协同效应尚未显现,基于谨慎起见,公司将对福建广明方的投
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总额为 4000.06 万元,占归
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10.44%,未超过 30%,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
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符合《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行类第 7 号》第一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
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具备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之“四、
发行人的设立”部分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之“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部分所述的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六、发行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奥华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17.00%的股份,为发行
人控股股东。
奥华集团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4 月 5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定代表人为郭晓阳,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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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
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
叶理青(李国平的配偶)及李国栋(李国平的弟弟),其直接或间接通过奥华
集团、奥泰投资共同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为 40.89%。发行人各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如下:
福州市鼓楼区****。
福州市鼓楼区****。
福州市鼓楼区****。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人的股份质押如下:
股东 质押数量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
办理解除质 融资担保,融资用于
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之日 资金
奥华 办理解除质 兴业银行股 融资担保,融资用于
集团 2024.08.05 押登记手续 16,110,000 份有限公司 置换渤海信托非标资
之日 福州分行 产业务
合计 20,110,000 - -
办理解除质 融资担保,融资用于
华西证券股
李国 2022.04.29 押登记手续 5,280,000 借款给控股股东奥华
份有限公司
平 之日 集团
合计 5,280,000 -- --
办理解除质 兴业银行股 融资担保,融资用于
奥泰 2024.08.05 押登记手续 6,000,000 份有限公司 置换渤海信托非标资
投资 之日 福州分行 产业务
合计 6,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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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的股份司法冻结如下:
股东名称 冻结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冻结起始日
李国平 3,100,000 1.95% 2023.09.05
奥华集团、李国平、奥泰投资股权质押所获资金均用于奥华集团的日常经营
及资金周转;李国平 310 万股冻结系个人合同纠纷,冻结股份数量未达到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5%,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正
常经营,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股份目前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根据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确认,上述质押股份主要用于控股股东奥华集团的融资
担保,奥华集团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实际控制人李国平被冻结股份数量未达
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该股份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发行人控制权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
国栋(李国平的弟弟),其直接或间接通过奥华集团、奥泰投资共同控制发行人
的表决权不低于 3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上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发生变化。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和冻结的情形
不会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产生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
奥华集团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李国平、叶理青(李国平的配偶)及李国栋(李
国平的弟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一)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股本变动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股本未发生变动,原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之“(一)发行人的设立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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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部分所述事实情况及律
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 27,068,651 17.00
叶理青 13,536,700 8.50
李国平 9,000,941 5.65
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25,000 5.04
漳州战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漳
州圆山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8,000,000 5.02
合伙)
李国栋 7,500,000 4.7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46,337 1.10
王小可 1,120,000 0.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燕 649,903 0.41
小计 77,355,682 48.57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
发行人上市以来的股本变动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人股本变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资质或许可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认证范围 有效期至
片剂(含中药提取),硬胶
福建省药品监 囊剂(含中药提取),颗粒 2025.11.05
督管理局 剂(含中药提取),茶剂(含 (注 1)
中药提取),原料药
江苏省药品监 片剂,颗粒剂,原料药,中 2025.12.20
督管理局 药前处理及提取 (注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认证范围 有效期至
GST-HG171 片(150mg、
福建省药品监
督管理局
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
(0.15g/0.1g)
漳州广生 福建省药品监
堂 督管理局
注 1:该《药品生产许可证》已完成续期,有效期至 2030 年 7 月 6 日。
注 2:该《药品生产许可证》已完成续期,有效期至 2030 年 12 月 19 日。
排水许可:
序号 公司名称 资质名称 许可/备案单位 编号 行业类别 有效期限
化学药品原
料药制造,化
排污许可 宁德市柘荣生 91350000729702 2024.11.22-2
证 态环境局 7606001P 029.11.21
制造,中成
药,锅炉
固定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 91350000729702 2022.10.25-
国生态环境部 7606004X 2027.10.24
记回执
福州高新区城 榕高新区建设排 2022.11.24-2
乡建设局 (2022)14 号 027.11.23
排污许可 镇江市生态环 91321112740660 中成药生产、 2025.10.09-2
证 境局 223A001U 锅炉 030.10.08
体情况如下: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药品批准文号 持有人 有效期限
富马酸亚铁颗粒 国药准字
(2g:0.2g) H35021325
富马酸亚铁颗粒 国药准字
(1g:0.1g) H35021326
国药准字
Z35020126
广生堂
国药准字
Z35020695
国药准字
B20060002
国药准字
Z350201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药品批准文号 持有人 有效期限
国药准字
H35021023
片剂(糖 国药准字
衣片) Z35020124
国药准字
Z35020129
国药准字
Z20060379
片剂(糖 国药准字
衣片) Z35020125
国药准字
H35021328
国药准字
H35021034
国药准字
H35020385
国药准字
H35020383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 国药准字
颗粒 H35021327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 国药准字
片 H20213289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 国药准字
呋酯胶囊 H20170005
国药准字
H20070198
国药准字
H20110172
枸橼酸西地那非片 国药准字
(100mg) H20213265
片剂(薄 国药准字
膜衣片) H20153131
片剂(薄 国药准字
膜衣片) H20153130
片剂(薄 国药准字 2020.12.11-2025.12.16
膜衣片) H20113025 (注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药品批准文号 持有人 有效期限
国药准字
H20094020
国药准字 2020.12.11-2025.12.10
H20203677 (注 3)
国药准字
H20213341
国药准字
H20213342
国药准字
H20213042
国药准字
H20223207
国药准字
H20213209
国药准字
H20213210
国药准字
H20233168
国药准字
H20234516
国药准字
H20243705
国药准字
H20253089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 国药准字
呋酯 H20173192
国药准字
H20070197
枸橼酸西地那非片 国药准字
水飞蓟宾葡甲胺片 国药准字 江苏中
(0.1g) H32026233 兴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药品批准文号 持有人 有效期限
水飞蓟宾葡甲胺片 国药准字 江苏中
(50mg) H32026145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H32025614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H32026354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H20133103 兴
参梅养胃颗粒(无蔗 国药准字 江苏中
糖) Z20083142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Z32020663 兴
参芪健胃颗粒(无蔗 国药准字 江苏中
糖) Z20113086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Z32020662 兴
复方氯丙那林溴己新 国药准字 江苏中
片 H32025613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Z32020090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Z20063042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Z32020664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Z32020665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H32020102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H32022326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Z20025957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Z20026255 兴
国药准字 江苏中
H32020101 兴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药品批准文号 持有人 有效期限
H32023182 兴
阿泰特韦片/利托那 国药准字 广生中
韦片组合包装 H20230029 霖
国药准字 广生中
H20254135 霖
注 1:持有人自 2025 年 7 月 10 日从广生堂变更至广生堂药业(漳州)有限公司。
注 2: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序号 24 的药品批件已完成续期,有效期更新为 2
注 3: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序号 26 的药品批件已完成续期,有效期更新为 2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子公司已经取得从事其目前业务
所需的生产经营许可,并且该等生产经营许可均在有效期限内。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活动未发生变
化,除广生堂辅助生殖外,发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及地区设立其他任何性
质的机构从事经营活动。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肝脏健康领域药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发
行人《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385,765,184.73 元,
主营业务收入为 379,758,066.36 元,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98.44%;根
据发行人《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422,714,889.10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413,317,589.19 元,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97.78%;
根据发行人《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441,457,673.77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437,479,836.06 元,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99.10%。
根据发行人《2025 年三季度报告》,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315,838,085.22 元,主营
业务收入为 310,500,372.02 元,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98.31%。因此,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经营
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境内外经营
活动真实、有效。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肝脏健康领域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
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可以在其营业执照所载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和
经营活动,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于关联方的界定,主要依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
《上
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以该等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主要依据,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关联方主要有如
下各方:
(1)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
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与监事会相关制度不再适用。同日,发
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欧阳昭权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职工代表董
事。
(3)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奥华集团的监事变更为廖昌瑜。
(4) 上述第(1)项至第(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6) 公司的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福建广明方医药投资研发中心(有限合 公司担任 LP 的公司
伙)
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新设控股公司广
生合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
(7) 除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外,上述第(1)项至第(5)项所列关联法人
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阿吉安(北京)基因科技有限公
司
福建盛世奥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福州奥泰三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平持有其 93.3333%的财
限合伙) 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平持有其 100%的股权
并担任董事
福州奥泰九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黄伏虎持有其
限合伙) 66.6667%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福州奥泰六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黄伏虎持有其
限合伙) 15.8857%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独立董事吴飞美儿子的配偶陈倩影持有
其 1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福州奥泰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史保明持有其 58.9286%的财
合伙) 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康博迈瑞资产管理中心(有 公司监事会主席史保明持有其 14.53%的财产
限合伙) 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辽宁博奥泰和健康科技有限公
司
辽宁博奥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
公司
北京万诺智检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
福州奥泰五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公司财务总监官建辉持有 12.4571%的财产份
限合伙) 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郭
晓阳担任其执行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郭
福州奥泰七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伙人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郭
劲久达大健康科技(福建)有限
公司
合伙)间接持有其 51%的股权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连依芳担任其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连依芳担任其董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连依芳担任其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福州瑞泰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明持股 2.3810%的企业
(8)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漳州圆山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其他关联方
序号 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曾任董事、首席运营官,于 2025 年 1 月辞
任
公司曾任首席科学家,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离
任
公司曾任董事、副总经理,于 2021 年 7 月 5
日辞任
公司曾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 2021
年 8 月 6 日辞任
公司曾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辞任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曾任监事,于 2023 年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曾任经理,于 2023 年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曾任执行董事,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离任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于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于
公司监事会主席史保明持有其 70%的股权并担
任执行董事,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注销
河北博奥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史保明担任董事,于 2021 年 6
公司 月 1 日注销
北京博奥晶典生物技术有限公 公司监事会主席史保明曾担任其董事,于 2023
司 年 6 月 21 日卸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卸任
宁波世纪全网广告传媒有限公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郭晓
司 阳曾担任其经理,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卸任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郭晓
退出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连
福州高新区奥盾贰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伙人,于 2023 年 1 月 3 日注销
公司曾任董事、首席运营官李洪明曾担任其董
事,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卸任
上海海翔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 公司曾任董事、首席运营官李洪明曾担任其总
司 经理,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卸任
公司曾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晓辉
持有其 60.9375%的股权
公司曾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晓辉
持有其 100%的股权
公司曾任董事李卫民持有其 55%的股权并担任
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曾任董事李卫民持有其 55%的股权并担任
执行董事、经理
思享医数(北京)咨询有限公 公司曾任董事李卫民持有其 55%的股权并担任
司 执行董事、经理
加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
公司曾任董事李卫民曾持有其 90%的股权并担
任执行董事、经理
福州开发区奥兴投资管理合伙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曾任监事宗丹茜持有其
企业(有限合伙) 60%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曾任监事宗丹茜为该个
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注销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曾任监事宗丹茜持有其
日注销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曾任监事宗丹茜曾担任
其董事,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卸任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曾任经理林友强持有其
福州高新区奥盾一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福州启兴科技发展合伙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曾任经理林友强持有其
(有限合伙) 25%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控股股东奥华集团曾任经理林友强曾担任
其董事,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卸任
福州冠盛源木业有限公司(曾 公司独立董事吴飞美儿子的配偶陈倩影持有其
公司) 6 月 11 日退出不再持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三季度报告、最近三年审计报告以及《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广生堂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发行人之
间的交易已作抵销,不单独披露。
(2)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①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金额(元)
广生堂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73,331.82
广生堂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8,256.87
福州奥泰六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2,889.91
限合伙)
福州奥泰五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2,889.91
限合伙)
福州奥泰九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2,889.91
限合伙)
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5,595.26
公司
劲久达大健康科技(福建)有限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1,714.29
公司
广生堂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600,776.64
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395,329.68
公司
广生堂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1,009.16
福州奥泰六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3,853.21
限合伙)
福州奥泰五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3,853.21
限合伙)
福州奥泰九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3,853.21
限合伙)
劲久达大健康科技(福建)有限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2,285.72
公司
合计 1,020,960.83
广生堂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600,776.6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广生堂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33,027.50
福州奥泰六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3,853.21
限合伙)
福州奥泰五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3,853.21
限合伙)
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395,329.68
公司
劲久达大健康科技(福建)有限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2,285.72
公司
合计 1,039,125.96
广生堂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598,392.63
广生堂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49,541.27
福州奥泰六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3,816.51
限合伙)
福州奥泰五期投资合伙企业(有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3,816.51
限合伙)
福州高新区奥盾贰号投资合伙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1,853.22
企业(有限合伙)
福州高新区奥盾一号投资合伙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1,853.22
企业(有限合伙)
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393,760.93
公司
劲久达大健康科技(福建)有限
广生堂 房屋建筑物 1,142.86
公司
合计 1,054,177.15
②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金额(元)
北京奥华新传广告有限公司 广生堂 运输工具 150,000.00
上海和则生投资发展有限公
广生堂 运输工具 180,000.00
司
上海和则生投资发展有限公
广生堂 运输工具 240,000.00
司
北京奥华新传广告有限公司 广生堂 运输工具 200,000.00
上海和则生投资发展有限公
广生堂 运输工具 240,000.00
司
上海和则生投资发展有限公
广生堂 运输工具 68,069.31
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元)
福建奥龙传媒有限公司 设计、策划服务费用 235,764.16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 73,451.33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3,021,113.22
合计 3,330,328.71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设备 14,815,849.05
福州与见品牌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策划服务费用 87,295.90
福建奥龙传媒有限公司 设计、策划服务费用 469,372.27
合计 15,372,517.22
奥美(福建)广告有限公司 设计、策划服务费用 75,471.70
福州与见品牌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策划服务费用 470,327.85
福建奥龙传媒有限公司 设计、策划服务费用 478,851.89
机器设备 12,389,380.53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9,074,905.44
合计 32,488,937.41
奥美(福建)广告有限公司 设计、策划服务费用 943,396.23
福州与见品牌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策划服务费用 626,845.28
福建奥龙传媒有限公司 设计、策划服务费用 688,207.55
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 商标受让 6,000.00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5,789,433.67
福建广明方医药投资研发中心(有限合
设计、策划服务费用 89,000.00
伙)
JWM Pharmaceutical Services, Inc. 技术服务 549,495.35
合计 8,692,378.08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元)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373,584.91
合计 1,373,584.9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 - -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6,552,169.80
合计 6,552,169.80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2,067,924.53
合计 2,067,924.53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合计 853.87 994.27 1049.20 996.67
①公司作为担保方。
无关联交易发生。
②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是否
被担 担保金额(万
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保方 元)
完毕
广生
李国平 15,000.00 2022/12/16 2027/12/16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12,480.00 2022/12/25 2025/11/17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9,600.00 2025/9/26 2026/9/20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4/6/12 2025/6/12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2,000.00 2024/4/26 2027/4/26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2,000.00 2025/4/27 2028/4/27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10,580.00 2024/8/30 2026/8/12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14,880.00 2025/7/10 2027/7/3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2,000.00 2024/3/4 2025/1/12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5,100.00 2024/10/8 2026/10/7 否
堂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广生
李国平 2,000.00 2025/3/31 2026/3/27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1,000.00 2025/2/5 2026/12/25 否
中霖
广生
李国平 5,800.00 2018/12/20 2024/1/4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15,000.00 2022/12/16 2027/12/16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12,480.00 2022/11/25 2025/11/17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5,000.00 2023/7/10 2024/11/26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3/11/10 2024/5/10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4,000.00 2023/5/11 2024/7/11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2,000.00 2023/6/26 2024/6/26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1,000.00 2023/7/10 2024/7/10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6,500.00 2023/12/26 2024/12/26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2,000.00 2023/6/14 2024/3/2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7,000.00 2022/11/18 2024/4/9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3/6/7 2024/1/5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3/12/14 2024/12/14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6,000.00 2023/2/13 2024/9/15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4/6/12 2025/6/12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2,000.00 2024/3/4 2025/1/12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10,580.00 2024/8/30 2026/8/12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2,000.00 2024/4/26 2027/4/26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5,100.00 2024/10/8 2026/10/7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5,000.00 2022/09/06 2023/07/27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2/07/14 2023/12/8 是
堂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广生
李国平 8,000.00 2022/03/16 2023/03/16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2/11/17 2023/11/17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4,000.00 2022/05/18 2023/08/30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5,800.00 2018/12/20 2024/01/04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15,000.00 2022/12/16 2027/12/16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12,480.00 2022/11/25 2025/11/17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5,000.00 2023/07/10 2024/11/26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3/11/10 2024/05/10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4,000.00 2023/05/11 2024/07/11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2,000.00 2023/01/04 2023/11/13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2,000.00 2023/06/26 2024/06/26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1,000.00 2023/07/10 2024/07/10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6,500.00 2023/12/26 2024/12/26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2,000.00 2023/06/14 2024/03/02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7,000.00 2022/11/18 2024/04/09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3/06/07 2024/01/05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3/12/14 2024/12/14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6,000.00 2023/02/13 2024/09/15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5,000.00 2022/09/06 2023/07/27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2/07/14 2023/12/08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8,000.00 2022/03/16 2023/03/16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2/11/17 2023/11/17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4,000.00 2022/05/18 2023/08/30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5,800.00 2018/12/20 2023/12/20 是
堂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广生
李国平 15,000.00 2022/12/16 2027/12/16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12,480.00 2022/11/25 2025/11/17 否
堂
广生
李国平 3,000.00 2021/12/02 2022/12/01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2,000.00 2021/03/17 2022/03/17 是
堂
福建奥
华集团 广生
有限公 堂
司
广生
李国平 8,200.00 2020/1/13 2022/12/01 是
堂
广生
李国平 4,500.00 2020/12/16 2022/12/18 是
堂
定价方式
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金额(元)
及决策程序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
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 公司
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
有限公司
合计 167,533.98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
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 公司
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
有限公司
合计 395,363.86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
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 公司
注1
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
有限公司
合计 401,097.00
福州奥泰五期投资合伙(有
股权投资 限合伙)、福州奥泰六期投 30,500,000.00 注2
资合伙(有限合伙)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
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 公司
注3
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
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合计 30,996,981.44
注 1:2023 年度,因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租赁公司场所,由发行人代为结算水电、物业费。
注 2:
资设立创新药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广生堂与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奥泰五期、奥泰
六期共同发起设立创新药子公司广生中霖,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签署投资合作
相关协议及实施相关事宜。广生中霖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五个创新药研发项
目资产和货币资金合计出资 31,500 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 90%;奥泰五期以货币资金
本的 5%。广生中霖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成立;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
出资 35,000 万元,公司实际出资 31,500 万元,奥泰五期、奥泰六期分别实际出资 1,750 万
元。
注 3:2022 年度,因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租赁公司场所,由发行人代为结算水电、物业费。
设立广福来(北京)国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州奥泰九期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泰九期”)共同投资设立广福来(北
京)国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福来”)。广福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奥泰九期以货币方式出资 1,500 万元,占广福来注册资本的 30%。
本次交易中,共同投资人奥泰九期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由公司董事、时任
副经理黄伏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 99%的财产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奥泰九期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1)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 期末余额(元) 期初余额(元)
目
关联方 坏账准
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称 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项 期末余额(元) 期初余额(元)
目
关联方 坏账准
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称 备
应
收
账
款
福建阿 吉安 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吉 昂医 学检
验实验 室有 限公 - 0.00 116,833.12 5,841.66
司
福建瑞 泰来 医药
科技有 限公司
应
收
账
款
福建阿 吉安 生物
科有限公司
福州吉 昂医 学检
验实验 室有 限公 116,833.12 5,841.66 168,916.24 8,445.81
司
福建瑞 泰来 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
预
付
账
款
福州与 见品 牌设
计有限公司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福建瑞 泰来 医药
科技有 6,005,600.00
限公司
应
收
账
款
福建阿 吉安 生物 217,158.41 10,857.92 296,308.37 14,815.4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项 期末余额(元) 期初余额(元)
目
关联方 坏账准
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称 备
科有限公司
福州吉 昂医 学检
验实验 室有 限公 168,916.24 8,445.81 232,299.37 11,614.97
司
福建瑞 泰来 医药
- - 38,600.00 1,930.00
科技有限公司
预
付
账
款
福建广 明方 医药
投资研发中心(有 - - 71,000.00 -
限合伙)
福州与 见品 牌设
计有限 1,522.64 - - -
公司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福建瑞 泰来 医药
科技有 6,005,600.00 - 5,400,000.00 -
限公司(注 1)
应
收
账
款
福建阿 吉安 生物
科有限公司
福州吉 昂医 学检
验实验 室有 限公 232,299.37 11,614.97 97,263.66 4,863.18
司
福建瑞 泰来 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
预
付
款
项
福建广 明方 医药
投资研发中心(有 71,000.00 - 80,000.00 -
限合伙)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项 期末余额(元) 期初余额(元)
目
关联方 坏账准
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称 备
福州与 见品 牌设
计有限 - - 7,500.00 -
公司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福建瑞 泰来 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注 5,400,000.00 - - -
注 1:
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人受让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熊去氧胆酸
胶囊制剂(规格:250mg)的全部技术与所有权益及相应全部技术资料,交易金额(含税)
合计 1,350 万元,截止 2023 年末按照合同进度预付 600.56 万元。
注 2:
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瑞泰来将其拥有的熊去氧胆酸胶囊制剂(规格:250mg)
的全部技术及相应资料及全部权益及相应全部技术资料转让给发行人,交易金额(含税)人
民币 1,350 万元,2022 年度根据协议预付 540 万元。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元) 期初余额(元)
应付账款
福建奥龙传媒有限公司 30,000.00 4,800.00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 2,109,434.00 3,273,584.94
黄伏虎 13,953.56 46,392.40
其他应付
款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1,200.00 61,760.00
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40,640.00
预收账款
福州奥泰五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2,889.9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合伙)
福州奥泰六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2,889.91
合伙)
福州奥泰九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应付账款
福建奥龙传媒有限公司 4,800.00 195,400.00
福州与见品牌设计有限公司 - 40,000.00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273,584.94 3,188,679.28
黄伏虎 46,392.40 -
其他应付
款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有限公司 61,760.00 61,760.00
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40,640.00 40,640.00
预收账款
福州奥泰五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福州奥泰六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889.91 2,889.91
应付账款
福建奥龙传媒有限公司 195,400.00 225,000.00
福州与见品牌设计有限公司 40,000.00 80,000.00
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188,679.28 -
其他应付
款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有限公司 61,760.00 61,760.00
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40,640.00 40,640.00
预收账款
福州奥泰五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福州奥泰六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889.91 -
应付账款
福建奥龙传媒有限公司 225,000.00 50,000.00
福州与见品牌设计有限公司 80,000.00 -
其他应付
款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有限公司 61,760.00
福州吉昂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40,64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系基
于正常生产经营或平等民事主体间意思自治的行为;有关重大关联交易经发行人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或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或评估值确
定,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已依据《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关联交易事项在现行有效的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规则》中明
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该等规定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已就规范发行人关联
交易作出承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已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并予以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法律障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出具了承诺函,该等承诺函对其具有法律
约束力。
(二)同业竞争
为避免未来发生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已就避
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
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
承诺函,该等承诺函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
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使用权面积 取得 他项
权利人 权利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到期日
号 (M2) 方式 权利
闽(2022)柘
柘荣县东源乡洋 工业
边村洋边 1-6 号 用地
第 0005954 号
宁德市柘荣县
柘国用(2011) 工业
第 4271 号 用地
号
宁德市柘荣县
柘国用(2011) 工业
第 4272 号 用地
号
盘阳路 59 弄 9
号 3 层、盘阳路
沪(2019)闵 59 弄 4 号地下 1
室
盘阳路 59 弄 9
号 2 层、盘阳路
沪(2019)闵 59 弄 4 号地下 1
室
闽(2023)柘
柘荣县高新区本 工业
草路 66 号 用地
第 0000313 号
闽侯县上街镇乌
闽(2022)闽 龙江中大道 7 号
侯县(G)不动 (A 地块)福州 工业用
产权第 高新区海西高新 地
园二期 16#楼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使用权面积 取得 他项
权利人 权利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到期日
号 (M2) 方式 权利
闽(2023)
金塘药 邵武市不动产 吴家塘镇金岭大 工业用
业 权第 0002650 道1号 地
号
苏(2016)镇
中兴药 镇江市丹徒区冷 工业用
业 遹路 86 号 地
第 0033949 号
苏(2023)
中兴药 镇江市不动产 镇江市丹徒区冷 工业
业 权第 0071839 遹路 86 号 用地
号
(二)房屋所有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
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序
权利人 权利证书编号 坐落 建筑面积(M2) 他项权利
号
闽(2022)柘荣县不动产 柘荣县东源乡洋边村洋边
权第 0005954 号 1-6 号
幢、3 幢
盘阳路 59 弄 9 号 3 层、盘
沪(2019)闵字不动产权 阳路 59 弄 4 号地下 1 层车
第 012269 号 位(人防)490、491、492、
盘阳路 59 弄 9 号 2 层、盘
沪(2019)闵字不动产权 阳路 59 弄 4 号地下 1 层车
第 012262 号 位(人防)477、478、479、
闽(2023)柘荣县不动产
权第 0000313 号
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
闽(2022)闽侯县(G) 道 7 号(A 地块)福州高新
不动产权第 0004131 号 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
新园二期 16#楼
吴家塘镇金岭大道 1 号办
闽(2023)邵武市不动产
权第 0002650 号
大道 1 号 丙类仓库等
苏(2016)镇江市不动产
权第 0033949 号
苏(2023)镇江市不动产
权第 0071839 号
(三)租赁物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经本所律师核查及发行人的确认,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
控股子公司承租的物业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号 (M2)
北京赛丝特 北京市朝阳区小
年 11 月 30 日(注 1)
限公司 层 23D
纬五路 8 号东锦花 2025 年 6 月 4 日至 2026
园 15 幢 805 室 年6月4日
丹徒区金谷路 9 号
年 2 月 28 日
室
凤凰山路 9 号紫檀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公寓 16 幢 803 室 年 12 月 31 日(注 2)
江苏省镇江市钻
年 2 月 28 日
室
漳州市高新区圆
漳州高新区
漳州广生 山大道 1786 号片 2025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6
堂 仔癀大健康智造 年 10 月 24 日
理有限公司
园 2 幢 D001
漳州高新区健康
漳州高新区 产业园 C1 栋七楼
漳州广生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6
堂 年 7 月 14 日
理有限公司 803、805、806、
漳州高新区 片仔癀大健康智
漳州广生 2025 年 4 月 10 日至 2030
堂 年4月9日
理有限公司 第二层
注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租赁合同已完成续签,租赁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注 2: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租赁合同已完成续签,租赁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四)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
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共
计 573 项,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共计 30 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五)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
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专利共计 131 项,拥有的境外
专利共计 157 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六)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
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
序号 公司/企业名称
(万元) 例/出资比例(%)
广生堂的子公司
广生堂的二级子公司
广生堂的三级子公司
广生堂的分公司
广生堂的参股公司
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注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福建广生中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至 41,823.6
万元,发行人持有的股权比例为 75.3163%。
注 2: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新设控股子公司广生
合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持股 51%,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发行人对外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广生医药目前持有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7 月 2 日颁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50100MA2XN0YR3K 的《营业执照》,其目前的基本情况如
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福建广生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 7 号(A 地块)福州高新区
住所
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二期 16#楼 10 层 02 室
法定代表人 黄伏虎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项
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
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经营范围 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35 年 10 月 9 日
广生医院目前持有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颁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182MA2YFYFJ7H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福建广生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长乐市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 33 号 8 号研发楼
法定代表人 林巧明
注册资本 1,050 万元
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8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8 月 8 日至长期
金塘药业目前持有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颁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50781MA2YGNFL98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福建广生堂金塘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王利学
注册资本 17,000 万元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经营范围 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8 月 16 日至长期
中兴药业目前持有镇江市丹徒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颁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112740660223A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
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广生堂中兴(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 镇江市丹徒高新技术产业园冷遹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援黎
注册资本 6,428.5714 万元
药品的生产(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经营范围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3 日
营业期限 2002 年 8 月 3 日至长期
广生中霖目前持有福建省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颁发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926MA8UA4FT7T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
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福建广生中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富源工业园区 1-7 幢综合办公楼 2 层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类别 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 KE HU
注册资本 41823.60 万元(注)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经营范围
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互
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长期
注:2025 年 10 月 16 日,福建广生中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1,823.60
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广生堂持股 75.3163%、济南泰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8.3651%、福
州创新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3474%、宁德市汇聚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 3.3474%、福州奥泰五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6277%、福州奥泰六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 2.6277%、杭州泰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0921%、华欣石恒科技创业投资基
金(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8578%、杭州泰誉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4184%。
广喆来目前持有福建省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7 月 8 日颁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926MAC78CU024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广喆来药业(福建)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柘荣县富源工业园区 1-7 幢综合办公楼 2 层 02 室
法定代表人 胡彦儒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科技推广和应
经营范围 用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 2023 年 1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23 年 1 月 11 日至长期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漳州广生堂目前持有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4
月 7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603MAE2G75X2L 的《营业执照》,其
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广生堂药业(漳州)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高新区圆山大道 1786 号片仔癀大健康智造园 2 幢
住所
D001 号
法定代表人 黄伏虎
注册资本 4,900.00 万元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生产;药品零售;食品销售;食
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经营范围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品牌
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推广服务;
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4 年 10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长期
广福来目前持有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颁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5MAD91DQC3R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广福来(北京)国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元平北路 1 号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
住所
自贸创新服务中心一层 0958 号
法定代表人 黄伏虎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4 年 1 月 19 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类别 基本信息
营业期限 2024 年 1 月 19 日至长期
广生电子目前持有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7 月 8 日颁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50926MA347KQR5H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福建广生堂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东源乡洋边村洋边 1-6 号
法定代表人 黄伏虎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
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
经营范围 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
调查);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19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4 月 19 日至 2036 年 4 月 18 日
华医互联目前持有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7 月 2 日颁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182MA2YJ4HE9A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福建华医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长乐市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 33 号 8 号研发楼
法定代表人 林巧明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医院管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零
售;呼叫中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31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8 月 31 日至长期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上海广生中霖目前持有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颁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MABRPGAJ0L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广生中霖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盘阳路 59 弄 9 号 3 层
法定代表人 KE HU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6 月 30 日至长期
多嘿嘿目前持有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50926MA8W0FCM8C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福建多嘿嘿男性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富源工业园区 1-7 幢
法定代表人 林巧明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2 年 5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5 月 30 日至长期
北京广生中霖目前持有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5MAC51B4N2G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
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北京广生中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类别 基本信息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胡柯
注册资本 9,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经营范围 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2 年 12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长期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目前持有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100567304021U 的《营
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 7 号创新园二期 16 号楼 10
住所
层
负责人 李国平
注册资本 -
药品、保健食品、食品的研发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12 月 15 日至长期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目前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朝阳分局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575199962T
的《营业执照》,其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39 号院 17 号楼 10 层 1103
负责人 邓颖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类别 基本信息
注册资本 -
为隶属企业提供联络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经营范围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 年 5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5 月 10 日至长期
福建博奥目前持有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颁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000MA32TB9K30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福建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路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王超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
经营范围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
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
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2065 年 8 月 16 日
莆田博奥目前持有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颁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302MA33AWGL0D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莆田博奥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云商街 266 号 1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 黄奇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医学检验;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
经营范围 验发展服务;其他未列明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医疗设备经营
租赁;住房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类别 基本信息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10 月 24 日至长期
福建广明方医药投资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目前持有福建省闽侯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121MA2Y3NYK00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福建广明方医药投资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久策大厦 A 座 1 层 10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对医药业的
经营范围 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3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30 年 3 月 22 日
(七)对外出租情况
根据发行人确认,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外出租情况
如下: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M2)
福建省福州高新
福建阿吉安生物
区乌龙江中大道 2021 年 10 月 01 日至
(注 1)
号楼 7 层
福建省福州高新
区乌龙江中大道 2022 年 6 月 15 日至
号楼 4-6 层
福州壹澄壹实业
广生堂 福建省福州高新
发展有限公司
区乌龙江中大道
号楼 2 层、8 层、
宁德市柘荣县富
福建广生中霖生 2025 年 11 月 15 日至
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7 年 11 月 14 日
综合办公楼 2 层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M2)
上海盘阳路 59 弄
福建广生中霖生 9 号 3 层福建广生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物科技有限公司 堂药业股份有限 2026 年 7 月 31 日
公司内
福建省福州高新
福建广生中霖生 区乌龙江中大道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物科技有限公司 7#创新园二期 16 2026 年 9 月 30 日
号楼 13 层
福建省福州高新
广喆来药业(福
区乌龙江中大道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号楼 10 层
上海盘阳路 59 弄
广喆来药业(福
堂药业股份有限 2026 年 6 月 30 日
海分公司
公司
宁德市柘荣县富
劲久达大健康科
源工业园区福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广生堂药业股份 202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
有限公司仓库内
宁德市柘荣县富
福建多嘿嘿男性
源工业园区福建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广生堂药业股份 2026 年 5 月 15 日
司
有限公司内
宁德市柘荣县富
福建广生堂电子
源工业园区福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广生堂药业股份 2028 年 3 月 31 日
司
有限公司内
福建省福州市高
福州高新区华印 新区乌龙江中大
公司 16 号楼一层东侧
门厅部分区域
注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广生堂与福建阿吉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 日签署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协议》,双方同意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房屋坐落、租赁面积、租金以及租赁
期限主要实质内容进行变更。
(八)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
根据发行人确认,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生产设备 242,832,549.59 105,804,608.96 132,949,114.29
办公工具 22,162,847.50 15,038,643.90 7,124,203.6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运输设备 7,789,602.10 6,502,047.42 1,287,554.68
合计 272,784,999.19 127,345,300.28 141,360,872.57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注册商
标、专利、投资权益、对外出租权益及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
使用权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并持续有效。该等财产权属明晰,不存在产权纠纷
或潜在纠纷,除已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其拥有的主要财产不
存在其他担保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发行人的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
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
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如
下:
借款金额
序号 贷款方 借款银行 借款合同名称及编号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 2.16 1.李国平提供保
《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 2023.01.13-2027.1
H02022126) 2.16
环球支行 2023.01.28-2027.1 提供抵押担保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借款金额
序号 贷款方 借款银行 借款合同名称及编号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 2024.09.13-2025.1 高额保证担保;
HQ2024058) 2.30 2.发行人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 2.27 高额保证担保;
HQ2024073) 2024.12.27-2025.1 2.发行人提供最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 2025.06.05-2026.0 高额保证担保;
HQ2025022) 6.04 2.发行人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 2025.02.07-2028.0 高额保证担保;
HQ2025005) 2.07 2.发行人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 2025.07.25-2028.0 高额保证担保;
HQ2025029) 7.24 2.发行人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 2025.07.30-2028.0 高额保证担保;
HQ2025035) 7.29 2.发行人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024.10.23-2026.1 1.李国平提供最
中国光大银行 3,000.00
(FZGTZ24012D01) 0.22 高额保证担保;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024.11.14-2026.11 2.发行人提供最
福州分行 2,100.00
(FZGTZ24012D02) .12 高额抵押担保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2022)信银榕贷字 3,000.00
.27
第 811138085635 号)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2022)信银榕贷字 900.00
中信银行股份 .30
第 811138086399 号)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长乐支行 2022.12.01-2025.1 高额保证担保;
同》((2022)信银榕贷字 900.00
第 811138086400 号)
高额抵押担保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2022)信银榕贷字 900.00
第 811138086401 号)
中信银行股份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金峰支行 第 811138088706 号)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借款金额
序号 贷款方 借款银行 借款合同名称及编号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2023)信银榕贷字 900.00
第 811138089047 号)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2023)信银榕贷字 500.00
第 811138089066 号)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2025)信银榕滨贷 900.00
字第 811138148622 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5.07.17-2026.0 1.李国平提供最
中国银行股份 1,500.00
(FJ1182025117) 7.17 高额保证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5.06.05-2026.0 2.发行人提供最
省分行 300.00
(FJ118202561) 6.05 高额抵押担保
上海浦东发展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5.03.31-2026.0 高额保证担保;
(43032025280025) 3.31 2.广生中霖提供
公司福州分行
最高额保证担保
《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 300.00
(Ba150002508270381532)
南京银行股份 《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
分行 (Ba150002509180452169)
《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 300.00
(Ba150002509240490746)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5.08.22-2026.0
中国银行股份 500.00
(460819840D25081801) 8.21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5.09.10-2026.0
丁卯桥支行 100.00
(460819840D25082101) 9.09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5.06.20-2026.0 抵押(苏(2016)镇
江苏银行股份 (JK111225000497) 6.19 江市不动产权第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5.06.24-2026.0
分行 400.00 厂房土地、机器
(JK2025062410134364) 6.23
设备)
江苏镇江农村 2025.02.24-2026.0
《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 400.00
商业银行股份 2.23
有限公司三山 2025.03.13-2026.0
(2023)第 2030 号) 100.00
支行 3.12
中国工商银行 《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 400.00
镇江京口支行 字 00156 号 500.00
兴业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5.03.25-2026.0
(1120108250013) 3.24
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5.02.19-2026.0 李国平提供最高
有限公司福州 (CMISXD2025021700094) 2.18 额保证担保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借款金额
序号 贷款方 借款银行 借款合同名称及编号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分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5.02.08-2026.0
(CMISXD2025020600032) 2.07
上海浦东发展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5.09.30-2026.0 广生堂提供最高
(43012025281952) 9.29 额保证担保
公司福州分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签署方 合同对方 合同期限 合同标的 履行情况
(万元)
博瑞制药(苏州) 恩替卡韦原
有限公司 料药
盘锦天源药业有 2025.01.01-2025.12.
限公司 31
苏州胶囊有限公 明胶空心胶
司 囊
浙江华诺医药包 药用聚乙烯
装有限公司 垫片瓶
句容市倍思特医 2025.01.01-2025.12.
药材料有限公司 31
重庆博腾制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博腾制药科 阿泰特韦原 正在履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料药 (注)
湖南华纳大药厂
城分公司
湖南华纳大药厂
恩替卡韦原
料药
城分公司
盘锦天源药业有 2024.01.01-2024.12.
限公司 31
重庆博腾制药科 阿泰特韦及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起始物料
歌礼药业(浙江)
有限公司
湖南华纳大药厂 2023.02.16-2024.02. 恩替卡韦原
医贸有限公司 15 料药
句容市倍思特医 2023.01.09-2023.12.
药材料有限公司 31
宁夏蓝博思化学 化工原料
技术有限公司 SMA-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合同金额
序号 签署方 合同对方 合同期限 合同标的 履行情况
(万元)
句容市倍思特医 2022.01.11-2022.12.
药材料有限公司 31
湖南华纳大药厂 恩替卡韦原
医贸有限公司 料药
杭州励德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重庆博腾制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盘锦天源药业有 2022.06.06-2022.12.
限公司 31
注:2024 年 1 月 17 日,广生堂(300436.SZ)与博腾股份(300363.SZ)签署了《阿泰特韦销售合同》
采购 1,500KG 阿泰特韦用于生产抗新冠药物泰中定,合同金额 1.17 亿元(含税);博腾股份已按照 1,000KG
生产量进行投料,因正常生产损耗,广生堂与博腾股份实际采购量为 994.20KG;2024 年 8-9 月,广生堂与
博腾股份协商后续 500KG 阿泰特韦采购暂时中止(对应含税金额约 3,900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签署方 合同对方 合同期限 合同标的 履行情况
(万元)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 水飞蓟宾葡
公司 甲胺片
利伐沙班片、
广生堂/中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 水飞蓟宾葡
有限公司 甲胺片、泰中
生中霖
定等
恩替卡韦胶
囊、水飞蓟宾
广生堂/中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 葡甲胺片、复
公司 方益肝灵片、
生中霖
益肝灵片、泰
中定等
水飞蓟宾葡
甲胺片、复方
广生堂/中 益肝灵片、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生中霖 卡韦胶囊、西
地那非、泰中
定等
水飞蓟宾葡
中兴药业/ 上药铃谦沪中(上
广生中霖 海)医药有限公司
定等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合同金额
序号 签署方 合同对方 合同期限 合同标的 履行情况
(万元)
阿泰特韦片/
北京同仁堂商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组合包装
水飞蓟宾葡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
公司
益肝灵片
水飞蓟宾葡
甲胺片、阿泰
上药铃谦沪中(上
海)医药有限公司
那韦片组合
包装
水飞蓟宾葡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
有限公司
益肝灵片
水飞蓟宾葡
甲胺片、复方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替卡韦胶囊、
西地那非等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 水飞蓟宾葡
公司 甲胺片
阿泰特韦片/
北京同仁堂商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组合包装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 水飞蓟宾葡
有限公司 甲胺片
恩替卡韦胶
囊、水飞蓟宾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酚替诺福韦
等
水飞蓟宾葡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 甲胺片、阿德
公司 福韦旨、利伐
沙班等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 水飞蓟宾葡
公司 甲胺片
恩替卡韦胶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葡甲胺片
恩替卡韦胶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
公司
葡甲胺片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 水飞蓟宾葡
有限公司 甲胺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合同金额
序号 签署方 合同对方 合同期限 合同标的 履行情况
(万元)
恩替卡韦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 囊、水飞蓟宾
公司 葡甲胺片、利
伐沙班等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适用中国法
律规定的重大合同的条款均合法、有效,发行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履行上述合同不
存在法律障碍或重大法律风险。
(二)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
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人身权、知识产权和产品质量等原因产生的重
大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
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发行人为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2025 年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
人其他应收款净额为人民币 1,398,280.19 元,主要包括保证金、押金及员工备用
金及其他等。根据发行人说明及《2025 年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为人民币 42,173,098.48 元,主要包括预提费用、押
金、保证金和其他。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重大其他应收、应付款均是因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或潜在重大法律风险。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
(一)发行人补充事项期间的股本变化
发行人补充事项期间的股本变化具体情况参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发行
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二)发行人补充事项期间的重大资产处置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募集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补充事
项期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发行人拟发生的股本变更或重大资产处置计划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进行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其他增资扩股
等行为的计划或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范性文件应界定为重大资产重组
或其他重大资产处置计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经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章程未发生变化。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人员,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与监
事会相关制度不再适用。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均已履行法定程序,内容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组织机构健全、清晰,其
设置体现了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
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够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
责。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召开、决议内容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公司章程并调整相应的董事、高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级管理人员,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与监事会相关制度不再适用。2025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欧阳昭权为职工代表董事,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任期届满日
李国平 董事长、总经理 2027 年 6 月 23 日
叶理青 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7 年 6 月 23 日
李国栋 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7 年 6 月 23 日
黄伏虎 董事、首席运营官 2027 年 6 月 23 日
庄辰明 董事、副总经理 2027 年 6 月 23 日
吴红军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7 年 6 月 23 日
鲁凤民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7 年 6 月 23 日
吴飞美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7 年 6 月 23 日
欧阳昭权 职工代表董事 2027 年 6 月 23 日
张清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7 年 6 月 23 日
曾炳祥 副总经理 2027 年 6 月 23 日
胡彦儒 副总经理 2027 年 6 月 23 日
官建辉 财务总监 2027 年 6 月 23 日
KE HU(胡柯) 首席科学家 2027 年 6 月 23 日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和本所的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及其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免程序及其变化如下: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董事未发生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发
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欧阳昭权为职工代表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监事未发生变化。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于 2025 年 11 月
结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经过了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选举或聘
任程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与监事
会相关制度不再适用。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并选举职工
代表董事。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税务登记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已分别在税务主管部门办理了
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
(二)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最近三年一期报告,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序号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
收入)为纳税基准
企业所得税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主体 税率
广生堂 15%
其他子公司 25%、20%
注 1: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24 年 12 月
案的公告》,公司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02435002012),
发证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有效期三年。2024 年-2026 年度公司执行 15%的
企业所得税税率。
注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规定,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注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
他公司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
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
形资产的,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
注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4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
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6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
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件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 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4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注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0 号),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
公司满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根据相关政策在 2022 年
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附加减按 50%缴纳。
(三)政府补助
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最近三年一期报告及发
行人提供的文件,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主要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序
补助对象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批准文件或依据
号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
企业技改项
目设备投资
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资金的通知》
补助专项
合作项目 作项目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德市“人才飞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转化补助项 地”科研成果转化补助经费的通知》
目
建省企业研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分段补助省 入分段补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级补助资金
春节一次性 《关于实施 2025 年保用工促发展十
稳就业补助 条措施的通知》
创新药物首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
化生产奖励 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柘
入库及一季
度上零售额
政策措施的通知》
增长企业奖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补助对象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批准文件或依据
号
励资金
《关于下达 2021 年市级农业农村重
农业农村重
大项目奖补
知》
资金
中共柘荣县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福建省
委组织部省
引才“百人计
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划”补助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
返还 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
作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药品监
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创新药物
广生堂枸橼
研发奖励 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
知》《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科学技术
片研发奖励
局关于下达福建省创新药物研发奖补
经费的通知》
度企业研发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助配套经费 费分段补助配套资金的通知》
资金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清算 2021 年度第一批企业研发
建省第一批
经费投入分段补助资金的通知》《宁
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费投入分段
清算 2021 年度第一批企业研发经费
补助资金
投入分段补助资金的通知》
《福建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
于提高福建省专利奖奖金标准的通
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2023 年福
金
建省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一批普惠性 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
失业保险稳 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岗返还 的通知》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财政
雏鹰计划引 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单位奖励金 划”青年拔尖人才的支持办法>的通
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补助对象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批准文件或依据
号
假期期间连 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宁德市
续生产和一 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
季度鼓励制 组织开展 2024 年春节假期期间连续
造业企业增 生产和一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
产增效 效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业研发经费 《柘荣县科学技术局关于要求兑现
本级财政承 本级财政承担部分资金的请示》
担部分资金
中共柘荣县
委组织部海
外引才省级
配套补助
GST-HG131
片完成 I 期临
床试验研究
投入
GST-HG141
《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关
片完成 I 期临
床试验研究
投入 发奖补项日补助经费的通知》
索磷布韦片
质量和疗效
一致性评价
项目
《关于下达 2020 年度镇江市企业知
江市企业知
识产权战略
的通知》
推进项目
奖 定》
奖 法>的通知》
福建省创新
药物研发奖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药品监
(GST-HG17
研发奖励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临床试验研
发投入)
福建省创新
生物研发奖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药品监
(GST-HG17
研发奖励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临床试验研
发投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补助对象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批准文件或依据
号
宁德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 2023
-2023 年专利 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助
批生物医药
产业化发展
专项资金
中小微企业
发展专项项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
特新中小企 知》
业认定奖励)
阿泰特韦片/
利那韦片组
《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关
合包装完成
II 期临床试
发奖补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验研发投入
补贴
阿泰特韦片/
利那韦片组
《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关
合包装完成
III 期临床试
发奖补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验研发投入
补贴
企业技术改 化局关于核定下达省级企业抗疫纾困
造项目设备 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和
投资补助 工业百亿企业奖励)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
中共柘荣县 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推介奖
委组织部省 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共
人才推介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
励金 2022 年第三批省级人才专项资金的
通知》
《关于鼓励 2023 年春节期间工业企
一次性稳就 业不停产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
业奖补 2023 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十
条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
实施办法(试行)》《宁德市财政局宁
年企业研发
经费分段补
年度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配套经费
助
的通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补助对象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批准文件或依据
号
年度企业研 实施办法(试行)》
发经费分段
补助县本级
财政承担部
分资金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建省科学技
术奖奖金(市
奖奖金(市级)的通知》
级)
第一批福建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
团队项目 军团队补助资金的通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
省级企业技
改项目设备
产业化项目的通知》《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下达
技改项目完
省级企业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和技
工投产奖励
改项目完工投产奖励的通知》
术创新重点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化项目第一 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批补助资金
徒区科技创
新资金(重点
《关于下达 2021 年度丹徒区科技创
研发计划—
产业前瞻与
性关键技术)项目经费的通知》
共性关键技
术)资助项目
经费
一批市级工 《关于下达 2022 年度第一批市级工
业和信息化 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专项资金
《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专精特新奖
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
工会经费返
还
知》
镇江市丹徒
高新技术产
《关于表彰 2020 年度高质量发展先
业园管理委
员会付 2021
门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年度纳税总
量贡献奖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补助对象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批准文件或依据
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科技创新券
补助
施细则>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省引才引智
计划补助经
厅关于下达 2023 年福建省引才引智
费
计划补助经费(市级)的通知》
核苷类抗乙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
肝病毒药物
化局关于下达 2021 年第二批省级技
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专项资金的
产线升级改
通知》
造项目补助
《柘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公示(第一批)》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
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
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
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国外授权专 《关于修订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利资助金 的通知》
分段补助 项资金的通知》
补发 2018、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段补助县级 清算资金的通知》《福建省企业研发
经费 经费投人分段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中央引导地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资金 方科技发展资金(市级)的通知》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利促进运用
和贯标认证
运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奖励
《关于开展我市 2020 年度省级环境
引导资金
知》
《镇江市丹徒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
产业扶持资
金
议书三》
省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绩 《关于下达 2019 年度部分研发机构
效考评优秀 奖励经费的通知》
奖励经费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补助对象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批准文件或依据
号
《关于下达 2019 年度部分研发机构
奖励经费的通知》
术奖励经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一批市级工 《关于下达 2022 年度第一批市级工
业和信息化 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专项资金
一批市级工 《关于下达 2022 年度第一批市级工
业和信息化 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专项资金
镇江市丹徒
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拨付
《关于下达 2022 年度镇江市知识产
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
江市知识产
权战略推进
项目经费
国家外国专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
家项目 法》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开
省引才引智
计划补助经
作的通知》
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上述主要财政补贴符合中国
法律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对上述财政补贴不存在重大依赖。
(四)依法纳税情况的说明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税收征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出具的相关书面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
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违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执行的税种、税率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主要政府
补助符合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真实、有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可能对发行人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税务违法
违规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环保合规性核查
根据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
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不
存在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形。
(二)劳动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合规性核查
根据相关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
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相关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
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未受到公积金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工商合规性核查
根据相关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
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情形。
(四)食品药品监督合规性核查
根据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调减相
关事宜”中披露了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调整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及律师核查意见未发生其他
变化。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与主营
业务一致,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的情
况如下:
原告/申 具体涉案 案件进
序号 案件编号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请人 金额 展
被告一:深圳凤凰生
活文化传媒广告有
限公司;
被告二:伟哥(海南) 异议管
字第 162886 号 纠纷
被告三:福建广生堂 理中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四:北京百度网
晖 致 制 讯科技有限公司
药(大连) 第一被告:深圳凤凰
有 限 公 生活文化传媒广告
司 有限公司; 擅自使用与
第二被告:伟哥(海 他 人 有 一 定 一审已
南)健康产业有限公 影 响 的 商 品 判决,广
(2024)沪 0105
民初 32196 号
第三被告:福建广生 装 潢 等 相 同 提起上
堂药业股份有限公 或 近 似 的 标 诉
司; 识纠纷
第四被告:上海寻梦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2025 年 12 月 1 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案号:(2024)沪 0105 民初 32196 号),
判决认为广生堂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当就其生产被诉侵权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第一被告承担
连带责任,要求与其余被告承担 200 万元的共同赔偿责任。广生堂已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提起上诉,要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原告请求。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诉讼案件涉案金额较小,不构成发行人的重大诉讼、
仲裁纠纷。综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结的诉讼、仲裁不属于重大诉讼、仲裁纠纷,不属于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案件,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
法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综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
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的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的
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的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
能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案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案件;发行人所涉仲裁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出具的相关书面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影响发
行人正常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不
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关注发行对象是否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前确定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为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
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
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二)关注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是
否涉及备案或审批
根据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发行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创新药研
发项目”“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及补充流动资金。
(1)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7 号)、
《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
号)以及《2015 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6 年第 50 号)的规定,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
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
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
煤炭。
根据《关于做好 2018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
[2018]554 号)《关于做好 2019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
行[2019]785 号)及《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
改运行[2020]901 号),全国产能过剩情况主要集中在钢铁、煤炭及煤电等行业。
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上述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
(2)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
励类”之“十三、医药”之“2.新药开发与产业化”,募投项目“中药传统名方
产业化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之“十三、医药”之“5.中医药传承创新”。
汰类行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根据发改委发布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创新药研发为药
物临床研究,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不属于需要发改委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同时,上述创新药物研发项目不涉及生产建设活动,不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特定行业,如金
融、军工、重污染、危险化学品等,无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批或核准。
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项目拟租赁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标准化工业厂房新建
中药丸剂生产线,不属于新购买土地建设厂房,不涉及新增土地用地审批手续。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厅
行政审批局的《福建省项目投资备案证明》
(编号:闽发改备[2025]E150048 号),
已取得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漳高环评审[2025]表 21 号)。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
类及淘汰类行业;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发改委备案已完成,已完成环评批复(漳
高环评审〔2025]表 21 号),本次募投项目相应的备案、审批程序已完成。
(三)关注发行人是否尚未取得募投用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
为药物临床研究,不涉及取得募投用地。“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项目”通过租赁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高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已建成的厂房内新建中药生产线,不涉
及新增取得土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取得本次募投用地。
(四)关注发行人是否通过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实施募投项目
根据《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非
全资控股子公司广生中霖,“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
公司漳州广生堂。
广生中霖系负责发行人创新药研发的控股子公司,GST-HG141 创新药属于
其在研用于治疗乙肝患者 NAs 治疗应答不佳人群,GST-HG131 联合 GST-HG141
创新药属于其在研用于提高乙肝患者临床治愈率的组合方案。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广生中霖的股权结构如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华欣石恒科技创业投资基金(青岛)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安排将有利于推动广生中霖创新药研发业务的发展,保证
发行人通过控股关系获得相应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从而维护公司及
广大股东的整体利益。发行人已制定了相关利益冲突的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人持有广生中霖 75.32%的股权,根据广生中霖的公司章程,股东按出
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对广生中霖具有绝对控制权。(2)发行人制定了《子
公司管理制度》,从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对外投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审
计和检查等方面规范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切实有效的防范子公司利益冲突。
(3)发行人向实施主体广生中霖委派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
广生中霖的经营和管理,防范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能够对募投项目实施进行有效控制,发行人通
过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具备合理性。
根据《募集说明书》所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采用增资方式将
募集资金投入广生中霖,广生中霖其他股东将不会进行同比例增资,发行人本次
增资价格以增资前广生中霖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股东协商后确定。
上述实施方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通过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GST-HG141 的 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GST-HG131 联合 GST-HG141 的 II 期和 III 期临
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具备合理性,其他股东不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发行
人以增资或借款方式投入广生中霖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二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有效,实质条件具备,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形式和实质条件上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之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 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
徐 晨 李 强
_______________
郑伊珺
_______________
陈晓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附件一: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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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28.03.20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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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32.03.20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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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32.12.06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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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 式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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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堂 2025.03.07 至 原始取
广生堂 2025.03.07 至 原始取
广生堂 2025.03.07 至 原始取
广生堂 2025.03.07 至 原始取
广生堂 2025.03.07 至 原始取
广生堂 2025.03.21 至 原始取
广生堂 2025.03.28 至 原始取
广生堂 2025.03.21 至 原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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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医 2021.05.21 至 受让取
药 2031.05.20 得
广生医 2020.11.07 至 受让取
药 2030.11.06 得
广生医 2023.06.07 至 受让取
药 2033.06.06 得
广生医 受让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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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医 2017.04.14 至 受让取
广生医 2018.03.28 至 受让取
药 2028.03.27 得
广生电 2024.12.14 至 受让取
子 2034.12.13 得
广生电 2024.01.07 至 受让取
广生电 受让取
子 4823992 30 无
广生电 2019.04.14 至 受让取
子 2029.04.13 得
广生电 2019.08.21 至 受让取
子 2029.08.20 得
广生电
子 2024.06.21 至 受让取
广生电
子 2024.06.21 至 受让取
广生电
子 2024.06.21 至 受让取
广生电
广生电
广生电
广生电
子 2017.02.07 至 受让取
广生电
广生电
子 2017.04.14 至 受让取
广生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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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类 取得方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专用权期限
别 式 利
广生电 2018.11.28 至 受让取
子 2028.11.27 得
广生电
子 2019.06.28 至 受让取
广生电
广生电 受让取
广生电
子 2020.02.14 至 受让取
广生电
广生电 2021.04.07 至 受让取
子 2031.04.06 得
广生电
广生电
广生电 2025.04.28 至 受让取
子 2035.08.27 得
中兴药 2021.08.07 至 原始取
业 2031.08.06 得
中兴药 2023.04.15 至 原始取
业 2033.04.14 得
中兴药 2021.09.07 至 原始取
业 2031.09.06 得
中兴药 2021.01.14 至 原始取
业 2031.01.13 得
中兴药 2024.09.28 至 原始取
业 2034.09.27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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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专用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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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中 2022.06.07 至 受让取
霖 2032.06.06 得
广生中 2019.06.07 至 受让取
霖 2029.06.06 得
广生中 2019.07.07 至 受让取
霖 2029.07.06 得
广生中 2021.09.14 至 受让取
霖 2031.09.13 得
广生中 2021.07.21 至 受让取
霖 2031.07.20 得
广生中 2023.08.21 至 受让取
霖 2033.08.20 得
广生中 2023.06.14 至 受让取
霖 2033.06.13 得
广生中 2022.12.21 至 受让取
霖 2032.12.20 得
广生中 2022.12.21 至 受让取
霖 2032.12.20 得
广生中 2022.12.21 至 受让取
霖 2032.12.20 得
广生中 2022.11.14 至 受让取
霖 2032.11.13 得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国家/地区 专用权限期
方式 权利
IDM00115306 2024.01.10 至 原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国家/地区 专用权限期
方式 权利
印度尼西 2024.8.28 至 原始
亚 2034.8.28 取得
附件二: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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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取得 他项权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利
日 取得
一种阿德福韦酯 2006 年 8 月 30 原始
的合成方法 日 取得
一种阿德福韦单
日 取得
其含量检测方法
一种阿德福韦酯
日 取得
法
一种抗病毒药物
日 取得
方法
一种恩替卡韦的
固体分散体、其药
日 取得
备方法和药物应
用
二氢吡啶类钙拮
抗剂化合物及其 2009 年 1 月 7 原始
制备方法与医药 日 取得
用途
拉米夫定晶型及 2009 年 3 月 24 原始
其制备方法 日 取得
拉米夫定晶型及 2009 年 3 月 24 原始
其制备方法 日 取得
一种恩替卡韦的
法和药物应用
一种恩替卡韦的
日 取得
方法和药物应用
替诺福韦酯的盐
日 取得
法和药物应用
富马酸替诺福韦
日 取得
备方法
一种恩替卡韦分
日 取得
法
一种易于溶出的
日 取得
制备方法
一种阿戈美拉汀
日 取得
其制备方法
一种决奈达隆的 2012 年 3 月 30 原始
合成方法 日 取得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权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利
阿戈美拉汀硫酸 2012 年 6 月 26 原始
盐及其制备方法 日 取得
一种制备阿戈美 2012 年 8 月 1 原始
拉汀的新方法 日 取得
一种口含干扰素
法
红色诺卡氏菌细
及其制备方法
替诺福韦单酯富
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替诺福韦单
备方法
富马酸替诺福韦
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盐酸决奈达
日 取得
备方法
他达拉非的药用
日 取得
法
替格瑞洛的水合 2014 年 7 月 14 原始
物及其制备方法 日 取得
一种适合于工业
日 取得
韦制备方法
一种活血化瘀,止
日 取得
合物
一种活血化瘀,止
日 取得
合物的制备方法
一种活血化瘀,止
日 取得
合物的应用
一种拉米夫定关
键中间体手性异 2015 年 7 月 14 原始
构体杂质的制备 日 取得
方法
一种替诺福韦二
日 取得
盐的用途
一种检测恩替卡
日 取得
方法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权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利
一种恩替卡韦与
甘露聚糖肽药物 2015 年 7 月 29 原始
组合物及其制备 日 取得
方法
一种脱-γ-羧基凝
血酶原的检测方 2016 年 7 月 4 原始
法、检测试剂和检 日 取得
测试剂盒
一种阿德福韦酯
日 取得
备方法
一种 TAF 核苷衍
日 取得
及其中间体
一种非对映异构
日 取得
制备方法
一种 TAF 核苷衍 2017 年 4 月 28 原始
生物的制备方法 日 取得
一种治疗肾虚型
牙齿松浮脱落的 2017 年 12 月 原始
中药牙膏及其制 28 日 取得
备方法
一种治疗肾虚型
牙齿松浮脱落的 2017 年 12 月 原始
中药口香糖及其 28 日 取得
制备方法
一种治疗肾虚型
牙齿松浮脱落的 2017 年 12 月 原始
中药喷雾及其制 28 日 取得
备方法
一种治疗肾虚型
牙齿松浮脱落的 2017 年 12 月 原始
中药漱口水及其 28 日 取得
制备方法
一种治疗肾虚型
牙齿松浮脱落的 2017 年 12 月 原始
中药牙粉及其制 28 日 取得
备方法
一种阿德福韦酯
的 M 晶型及其制 2007 年 9 月5 原始
备方法和药物应 日 取得
用
一种包含氨氯地
广生堂、福建瑞
平和阿齐沙坦的 2022 年 12 月 原始
药剂及其制备方 20 日 取得
有限公司
法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权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利
一种包含氨氯地
广生堂、福建瑞
平和比索洛尔的 2022 年 3 月 11 原始
药剂及其制备方 日 取得
有限公司
法
广生堂、福建瑞 一种氢溴酸伏硫
日 取得
有限公司 其制备方法
一种他达拉非片 2022 年 1 月 26 原始
剂及其制备方法 日 取得
一种索磷布韦片 2020 年 8 月 18 原始
剂及其制备方法 日 取得
一种索磷布韦与
日 取得
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检测免疫标
日 取得
试剂和试剂盒
药品包装盒(富马
外观 2017 年 6 月 16 原始
设计 日 取得
呋酯)
药品包装盒(枸橼 外观 2021 年 6 月 1 原始
酸西地那非片) 设计 日 取得
药品包装盒(利伐 外观 2021 年 6 月 1 原始
沙班片) 设计 日 取得
药品包装盒(匹伐 外观 2021 年 6 月 1 原始
他汀钙片) 设计 日 取得
药品包装盒(恩替 外观 2021 年 6 月 1 原始
卡韦片) 设计 日 取得
药品包装盒(富马
外观 2021 年 6 月 1 原始
设计 日 取得
片)
药品包装盒(盐酸 外观 2023 年 5 月 15 原始
达泊西汀片) 设计 日 取得
药品包装盒(他达 外观 2022 年 6 月 9 原始
拉非片) 设计 日 取得
药品包装盒(他达 外观 2022 年 6 月 9 原始
拉非片剂) 设计 日 取得
药品包装盒(熊去 外观 2024 年 5 月 29 原始
氧胆酸胶囊) 设计 日 取得
药品包装盒(硫酸 外观 2025 年 1 月 22 原始
羟氯喹片) 设计 日 取得
作为 c-MET 抑制
合物
作为 ASK1 抑制剂
的吡啶衍生物及 2018 年 1 月 22 受让
其制备方法和应 日 取得
用
ASK1 抑制剂及其 2018 年 1 月 22 受让
制备方法和应用 日 取得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权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利
三并环类化合物 2018 年 2 月 9 受让
及其应用 日 取得
乙型肝炎病毒表 2018 年 3 月 9 受让
面抗原抑制剂 日 取得
乙型肝炎病毒表 2018 年 5 月 22 受让
面抗原抑制剂 日 取得
乙型肝炎病毒表 2018 年 5 月 22 受让
面抗原抑制剂 日 取得
作为 ASK1 抑制剂
日 取得
方法和应用
三并环类化合物 2019 年 8 月 23 受让
的晶型及其应用 日 取得
一种乙肝表面抗
日 取得
及其应用
一种乙肝表面抗 2019 年 11 月 受让
原抑制剂的晶型 22 日 取得
用于治疗乙型肝 2021 年 5 月 14 受让
炎的组合 日 取得
氧氮杂卓类化合 2020 年 7 月 28 受让
物的制备方法 日 取得
一种 c-MET 抑制
日 取得
型和制备方法
环修饰的脯氨酸
日 取得
应用
环修饰的脯氨酸
日 取得
应用
药品包装盒(泰阿 外观 2023 年 8 月 9 受让
特韦片) 设计 日 取得
一种含氰基取代
的多肽类化合物 2023 年 10 月 原始
的晶型及其制备 13 日 取得
方法
一种手性噁嗪类
日 取得
法
一种水飞蓟宾固 2009 年 4 月 15 原始
体自乳化片 日 取得
一种无蔗糖型参
日 取得
制备方法
一种参芪健胃颗
日 取得
的测定方法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权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利
一种珍菊降压片
日 取得
量的测定方法
一种水飞蓟籽品
检测方法
水飞蓟宾葡甲胺 2010 年 3 月 16 原始
片的生产方法 日 取得
无糖型顺气化痰 2013 年 7 月 9 原始
颗粒成型方法 日 取得
水飞蓟宾葡甲胺 2012 年 10 月 原始
片及其降脂作用 21 日 取得
一种含水飞蓟宾
和索拉非尼的药 2014 年 4 月 2 原始
物组合物及其应 日 取得
用
一种带有蒸汽消
毒装置的纯化水 2014 年 6 月 12 原始
生产设备及消毒 日 取得
方法
一种水飞蓟宾及 2011 年 3 月 24 原始
其制备方法 日 取得
一种圆形磁性锰
日 取得
制备方法
一种复合式气体
日 取得
电联动控制方法
一种同时测定参
梅养胃颗粒中白 2015 年 8 月 6 原始
芍、甘草和丹参的 日 取得
含量的方法
一种磁性
Fe3O4/Fe2O3 复合 2016 年 4 月 13 原始
纳米棒的制备方 日 取得
法
一种水飞蓟油的 2014 年 12 月 原始
提取方法 10 日 取得
一种提高药物含 2015 年 7 月 15 原始
量均匀度的方法 日 取得
一种水飞蓟宾磷
日 取得
方法
一种低温微粉包 2015 年 7 月 15 原始
裹挥发油的方法 日 取得
一种水飞蓟宾分 2016 年 6 月 21 原始
离纯化方法 日 取得
一种提高松塔清
日 取得
方法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权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利
一种高纯度水飞 2016 年 3 月 17 原始
蓟素的制备方法 日 取得
一种水飞蓟茎叶
日 取得
方法
一种精制水飞蓟
日 取得
合物的方法
一种高生物利用
度的水飞蓟宾葡 2016 年 6 月 21 原始
甲胺片的制备方 日 取得
法
一种金荞麦中的
日 取得
测定方法
一种水飞蓟籽仁
日 取得
和脱水的方法
一种湿法超微粉
日 取得
籽仁蛋白的方法
一种提高水飞蓟
日 取得
的方法
一种水飞蓟宾与
辛伐他汀的药物 2019 年 7 月 15 原始
组合物及其制备 日 取得
方法与应用
一种提高珍菊降
压片中盐酸可乐
日 取得
微粉包裹混料装
置及混料方法
一种复合型保肝
日 取得
法
一种水飞蓟宾葡
方法
一种水飞蓟素护 2019 年 12 月 原始
肤品的制备方法 16 日 取得
一种智能厌氧处 2022 年 12 月 原始
理塔 19 日 取得
一种具有高冷却
水塔
一种采用真空引
腾干燥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权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利
一种全密封水飞 实用 2016 年 4 月 26 原始
蓟宾整粒机 新型 日 取得
一种水飞蓟茎叶
实用 2016 年 6 月 21 原始
新型 日 取得
装置
一种采用真空引
实用 2018 年 10 月 原始
新型 30 日 取得
腾干燥机
一种具有高冷却
实用 2018 年 11 月 原始
新型 15 日 取得
水塔
防冲料气液分离 实用 2020 年 5 月 27 原始
装置 新型 日 取得
一种沸腾低温臭 实用 2021 年 9 月 7 原始
氧灭菌装置 新型 日 取得
包装盒(水飞蓟宾 外观 2018 年 1 月 17 原始
葡甲胺片) 设计 日 取得
包装盒(参芪健胃 外观 2018 年 1 月 17 原始
颗粒) 设计 日 取得
包装盒(珍菊降压 外观 2018 年 1 月 17 原始
片) 设计 日 取得
包装盒(参梅养胃 外观 2018 年 1 月 17 原始
颗粒) 设计 日 取得
包装盒(益肝灵片 外观 2018 年 1 月 17 原始
系列) 设计 日 取得
专利类 国家/ 取得方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型 地区 式 利
二氢吡啶类钙拮抗
日 得
方法与医药用途
二氢吡啶类钙拮抗
日 得
方法与医药用途
二氢吡啶类钙拮抗
方法与医药用途
二氢吡啶类钙拮抗
方法与医药用途
广生中 作为 c-MET 抑制剂 1120190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的吡啶酮类化合物 3801Y 27 日 得
广生中 作为 c-MET 抑制剂 10-2070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的吡啶酮类化合物 748 27 日 得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27 日 得
物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专利类 国家/ 取得方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型 地区 式 利
作为 c-MET 抑制 BR 11
广生中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27 日 得
物 415-0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27 日 得
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IDP0000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77680 27 日 得
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马来西 MY-189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亚 557-A 27 日 得
物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10-2089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234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马来西 MY-174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亚 821-A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1120190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6579U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BR
广生中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14756-0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IDP0000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78949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广生中 ASK1 抑制剂及其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制备方法和应用 22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10-2085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497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马来西 MY-175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亚 445-A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1120190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7725S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日 得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专利类 国家/ 取得方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型 地区 式 利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10-2087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397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马来西 MY-174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亚 224-A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BR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5 月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22 日 得
一种 c-MET 抑制剂
广生中 10-2374 2019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933 26 日 得
制备方法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的 10-2397 2019 年 8 月 受让取
霖 晶型及其应用 741 23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3,055,44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2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9/06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252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1100833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1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HK4000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2171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澳大利 2018232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亚 071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5 月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22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5 月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22 日 得
一种 c-MET 抑制剂
广生中 2020/07 2019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037 26 日 得
制备方法
一种 c-MET 抑制剂
广生中 2019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26 日 得
制备方法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2019 年 7 月 受让取
霖 19 日 得
法和应用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专利类 国家/ 取得方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型 地区 式 利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的 2019 年 8 月 受让取
霖 晶型及其应用 23 日 得
广生中 氧氮杂卓类化合物 2020 年 8 月 受让取
霖 的制备方法 13 日 得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广生中 2020 年 9 月 受让取
霖 18 日 得
应用
广生中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2019 年 11 月 受让取
霖 抑制剂的晶型 22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HK4000 2018 年 5 月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4036 22 日 得
广生中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2021/03 2019 年 11 月 受让取
霖 抑制剂的晶型 974 22 日 得
广生中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2019 年 11 月 受让取
霖 抑制剂的晶型 22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5 月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22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澳大利 2018271 2018 年 5 月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亚 643 22 日 得
一种 c-MET 抑制剂
广生中 2019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26 日 得
制备方法
一种 c-MET 抑制剂
广生中 2019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26 日 得
制备方法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2019 年 7 月 受让取
霖 19 日 得
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2019 年 7 月 受让取
霖 19 日 得
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2019/04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737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3,050,34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6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HK4000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1993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专利类 国家/ 取得方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型 地区 式 利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澳大利 2018209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亚 574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1104096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8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广生中 ASK1 抑制剂及其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制备方法和应用 22 日 得
广生中 ASK1 抑制剂及其 1078743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制备方法和应用 5 22 日 得
广生中 ASK1 抑制剂及其 澳大利 2018209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制备方法和应用 亚 573 22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的 2019 年 8 月 受让取
霖 晶型及其应用 23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的 2021/01 2019 年 8 月 受让取
霖 晶型及其应用 589 23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HK4000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2127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3,054,32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4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澳大利 2018223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亚 435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1105326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0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2019/06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135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日 得
广生中 作为 c-MET 抑制剂 1050144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的吡啶酮类化合物 3 27 日 得
广生中 作为 c-MET 抑制剂 3,041,16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的吡啶酮类化合物 4 27 日 得
广生中 作为 c-MET 抑制剂 2019/03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的吡啶酮类化合物 074 27 日 得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澳大利 2017348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亚 810 27 日 得
物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专利类 国家/ 取得方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型 地区 式 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27 日 得
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27 日 得
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27 日 得
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HK4000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2592 27 日 得
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27 日 得
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27 日 得
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哥伦比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亚 27 日 得
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27 日 得
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27 日 得
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27 日 得
物
作为 c-MET 抑制
广生中 1/2019/5 2017 年 10 月 受让取
霖 00875 27 日 得
物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1/2019/5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01688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2018 年 1 月 受让取
霖 22 日 得
制备方法和应用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1-2019-5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01955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IDP0000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霖 其应用 83062 日 得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专利类 国家/ 取得方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型 地区 式 利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1/2019/5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02052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1120190 2018 年 3 月 9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8101Y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2018 年 5 月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22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3,062,49 2018 年 5 月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9 22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BR 2018 年 5 月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22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10-2546 2018 年 5 月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873 22 日 得
广生中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1120191 2018 年 5 月 受让取
霖 抗原抑制剂 0456Y 22 日 得
一种 c-MET 抑制剂
广生中 澳大利 2019260 2019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亚 240 26 日 得
制备方法
一种 c-MET 抑制剂
广生中 1146598 2019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6 26 日 得
制备方法
一种 c-MET 抑制剂
广生中 3,098,33 2019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6 26 日 得
制备方法
一种 c-MET 抑制剂
广生中 2019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26 日 得
制备方法
一种 c-MET 抑制剂
广生中 2019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26 日 得
制备方法
作为 ASK1 抑制剂
广生中 11,814,3 2019 年 7 月 受让取
霖 82 19 日 得
法和应用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的 2019 年 8 月 受让取
霖 晶型及其应用 23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的 澳大利 2019325 2019 年 8 月 受让取
霖 晶型及其应用 亚 112 23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的 2019 年 8 月 受让取
霖 晶型及其应用 23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的 1195238 2019 年 8 月 受让取
霖 晶型及其应用 8 23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的 HK4004 2019 年 8 月 受让取
霖 晶型及其应用 0306 23 日 得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专利类 国家/ 取得方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型 地区 式 利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的 3,109,74 2019 年 8 月 受让取
霖 晶型及其应用 6 23 日 得
广生中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2019 年 11 月 受让取
霖 抑制剂的晶型 22 日 得
广生中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澳大利 2019382 2019 年 11 月 受让取
霖 抑制剂的晶型 亚 521 22 日 得
广生中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3,120,53 2019 年 11 月 受让取
霖 抑制剂的晶型 2 22 日 得
广生中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HK4005 2019 年 11 月 受让取
霖 抑制剂的晶型 2444 22 日 得
广生中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1210393 2019 年 11 月 受让取
霖 抑制剂的晶型 6 22 日 得
广生中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10-2606 2019 年 11 月 受让取
霖 抑制剂的晶型 946 22 日 得
广生中 氧氮杂卓类化合物 2020 年 7 月 受让取
霖 的制备方法 28 日 得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广生中 1180764 2020 年 9 月 受让取
霖 7 18 日 得
应用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广生中 2022/04 2020 年 9 月 受让取
霖 273 18 日 得
应用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广生中 2020 年 9 月 受让取
霖 18 日 得
应用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BR
广生中 112022 2020 年 9 月 受让取
霖 005101- 18 日 得
应用 8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广生中 10-2623 2020 年 9 月 受让取
霖 169 18 日 得
应用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18 日 得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18 日 得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澳大利 2022258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亚 377 18 日 得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10-2695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128 18 日 得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1211636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7 18 日 得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马来西 MY-200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亚 435-A 18 日 得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HK4008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7327 18 日 得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18 日 得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专利类 国家/ 取得方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型 地区 式 利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18 日 得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HK4010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3466 18 日 得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1120230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2290Q 18 日 得
广生中 一种乙肝表面抗原
澳大利 2020347 2020 年 9 月 受让取
亚 724 18 日 得
应用
广生中 BR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18 日 得
广生中 作为 c-MET 抑制
物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2023/05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166 18 日 得
广生中 三并环类化合物及 BR 2018 年 2 月 9 受让取
其应用 日 得 无
广生中 环修饰的脯氨酸短 2024/01 2022 年 4 月 受让取
霖 肽化合物及其应用 567 18 日 得
广生中 包含三并环类化合
霖 物的组合及其在制 2021 年 5 月 受让取
备治疗 HBV 药物中 14 日 得
的应用
广生中 氧氮杂卓类化合物 1239170 2020 年 7 月 受让取
霖 的制备方法 7 28 日 得
广生中 一种含氰基取代的
HK4010 2023 年 10 月 受让取
型及其制备方法
广生中 一种含氰基取代的
型及其制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