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
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持有的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
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
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
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
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
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盖章页)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