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 神马股份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0 0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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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以下简称“大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公司连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已满 10 年,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五十八次会议及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中勤万信 2025 年度审计
任务繁重、人员调整、其他项目时间安排变动等因素,中勤万信预计
无法如期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任务,为此,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不再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勤万信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
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
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
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
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
                       ,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
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
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
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
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范金池   2008-5-15        1997 年   2008 年   2025 年
拟签字注册
        张小媛   2025-3-24        2015 年   2008 年   2025 年
 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
        刘仁勇   2005-07-31       2011 年   2004 年   2025 年
 核合伙人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金池,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
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报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
审计报告;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
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媛,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1 月开始在
大信执业,2025 年 3 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 年 5 月从事证券
类业务,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仁勇先生,200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1-2023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
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0 余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
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
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财务报表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38        68      102.94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52        55       -5.45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始终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
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0 年,经 2025 年
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中勤万信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0 年。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连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满 10
年,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聘任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中勤万信 2025 年度审计任务繁重、人员调整、
其他项目时间安排变动等因素,中勤万信预计无法如期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任务,为此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中勤万信不再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
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
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
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
信状况。2026 年 1 月 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权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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