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草案)
交易对方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
独立财务顾问
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 明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
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在本次交易
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
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
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种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
介机构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及相关中
介机构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同意江苏法尔胜
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中援引各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并保证所引用的内容已经各机构审阅,确
认《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
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重大资产出售
上市公司拟向香港贝卡尔特出售贝卡尔特钢帘线 10%股权,交
交易方案简介 易对方拟以现金方式进行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贝卡尔特钢帘线股权。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
资金金额)
名称 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 10%股权
贝卡尔特钢帘线主要生产和销售轮胎加固用钢帘线,其中境外
交易标的 主营业务 市场主要为日本,北美以及东南亚;国内市场主要为华南以及
华东地区。
所属行业 C3340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业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交易性质 ?是 □否
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是 ?否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与定价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 评估或估 评估或估 增值率/ 本次拟交易 其他
基准日 交易价格
名称 值方法 值结果 溢价率 的权益比例 说明
贝卡尔特
钢帘线
日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支付方式
收取的总对价
香港贝卡 贝卡尔特钢帘线 10.00% 现金对价 其他 16,100.00
尔特 股权 16,100.00 -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属制品业务及环保业务,金属制品业务主要为生产、
销售软轴软管钢丝、输送带用钢丝等多用途、多规格的钢丝产品。交易标的贝卡
尔特钢帘线主要从事钢帘线等加固增强型钢丝产品。上市公司的金属制品业务相
对传统,不是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战略方向,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落实逐
步剥离传统业务的战略规划,改善资产流动性,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
资金支持,实现资源整合,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二)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出售或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也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因
此,本次交易不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
审计)及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
指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98,564.76 96,854.49 104,553.52 103,580.76
负债总计 93,704.70 93,704.70 95,630.91 95,630.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554.31 -2,264.58 1,722.23 749.47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20,453.36 20,453.36 31,226.91 31,226.91
利润总额 -4,104.29 -4,841.81 -15,954.02 -16,654.97
净利润 -4,062.54 -4,800.06 -14,652.81 -15,353.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276.54 -3,014.06 -10,593.26 -11,294.21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 -0.07 -0.25 -0.27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将会减少,货币资金将有所增加,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略微降低。因投资收益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略有下滑,基
本每股收益有所摊薄。公司将利用交易对价积极偿付部分债务并补充公司营运资
金,改善经营流动性,实现资源整合,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
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上市公司具有
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继续完善和保持
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大资产出售预案及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重组议案。
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香港贝卡尔特进行本次交易并与法尔胜签订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如下:
上述审批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通过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本次
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法尔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原则性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中国贝卡尔特钢
帘 线 有 限 公 司 10% 股 权 转 让 给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泓昇集团,实际控制人周江、邓峰、刘礼华、黄翔,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作出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
毕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七、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主要采取如下安排和措施,以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
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
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公开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防止本次交易对股价造成异
常波动,交易双方在开始筹划本交易时依照保密协议,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
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要求,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
确性。
(二)严格执行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进程中严格遵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积极履行法定程序,并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报告书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及其相关事宜未来将提交股东会
进行进一步讨论和表决。
(三)股东会表决及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
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就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表决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行使股东权利。关联
股东将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四)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 20,453.36 20,453.36 31,226.91 31,226.91
归属于母公司所
-2,276.54 -3,014.06 -10,593.26 -11,294.21
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07 -0.25 -0.27
(元/股)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因本次交易而摊薄的情形。
(1)剥离非主营业务资产,增强领域竞争力
通过本次资产出售,公司有意剥离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度较低的资产,实现
公司资源整合的同时聚焦主营业务,加强公司在金属制品及环保等相关领域的竞
争力。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
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
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审计力度,加强对各业务部门业务开
展情况的审计,梳理内控流程,查找流程风险点,评估和分析风险强度,杜绝资
金占用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
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
求,持续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
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
的长期发展理念。
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费活动;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
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次重组后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承诺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
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五)确保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为确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合理,上市公司已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及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独
立董事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上市公司聘请了太平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对本次
交易的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
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在本次与交易对方的协
商过程中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以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
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上市公司存在因涉
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本次交易从签署协议到完成交
割需要一定的时间,若在交易推进以及后续尽职调查过程中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
见的风险或交易各方因其他重要原因无法达成一致等因素,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
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达成一致,
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二)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多项决策和审批等事项满足后方可实
施,具体请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情况”之“(二)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情况”。本次交易能否完成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
等事项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和审批等事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
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及收益法对贝卡
尔特钢帘线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根据北
方亚事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贝卡
尔特钢帘线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60,993.00万元。交易双方以评估结论为
基础,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标的公司1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虽然本次交易的价格依据评估结论确定,评估结论由独立的评估机构依据评
估相关准则出具,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
设不一致的情形,特别是出现标的公司产品市场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宏观经济出
现较大波动、国家政策及行业监管发生显著变化等情况时,未来标的资产价值可
能发生变化,仍然有可能会导致最终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价款支付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双方已就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进度及违约条款进行了明确
约定。但是,交易对方本次交易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若交
易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筹集或支付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不能及时、
足额支付的风险。
(五)标的资产交割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交易双方已签署相关协议对本次交易双方需履行的义务、
交割相关条件等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和安排,但是未来如出现标的资产因法律、政
策、质押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完成过户手续或其他交割程序或者其他影响本次交易
的事项,仍存在标的资产无法交割履约的风险。
二、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及合并报表数据、2025年1-9月未审财务报表,
假设本次交易于报告期期初发生,测算对比本次交易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7 -43.70% -0.25 -0.27 -7.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7 -43.70% -0.25 -0.27 -7.69%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6 -0.07 -31.91% -0.25 -0.27 -7.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6 -0.07 -31.91% -0.25 -0.27 -7.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因本次交易而摊薄的情形。
(二)本次重组将会产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上市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呈下降趋势且处于亏损状态。本次交易拟出售贝卡
尔特钢帘线10%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账面价值为17,810.28万元,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价格为16,100.00万元,本次交
易完成后,虽然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产生直接影响,但交易标的的账面价
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将影响上市公司净资产,从而使得上市公司重组实施
当年产生较大金额的投资损失。
(三)上市公司面临因净资产为负的退市警示风险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4.31万元。
依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完成后,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2,264.58万元。上市公司若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业绩或提
升权益规模,上市公司后续可能面临因净资产为负被实施退市警示的风险。
(四)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回笼资金,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高
偿债能力和资产流动性,支持公司健康发展,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如果上市公
司在未来业务发展过程中无法合理利用本次交易获得的资金,或使用收益不及预
期,将存在使用效率偏低以及未来投资失误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该风险。
目 录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一般释义
法尔胜、上市公司、公司出
指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售方
标的公司、贝卡尔特钢帘线、
指 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CBSC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交易
指 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贝卡尔特钢帘线10%股权
标的、拟出售资产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
法尔胜拟向香港贝卡尔特出售所持有的贝卡尔特钢帘
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本 指
线10%股权的交易
次重组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交易对方、香港贝卡尔特 指
LIMITED
Bekaert Holding Hong Kong Ltd,交易对方的直接控股
贝卡尔特香港控股公司 指
股东
NVB、贝卡尔特集团 指 NV Bekaert SA、比利时贝卡尔特公司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阴泓昇有限公司、
泓昇集团、控股股东 指
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周江、邓峰、刘礼华及黄翔4人
恒泰保险 指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普天法尔胜 指 普天法尔胜光通信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
报告期、最近两年及一期 指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9月
最近两年 指 2023年、2024年
为自评估(审计)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
过渡期 指
当日)止的期间
(1)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香港贝卡尔特名下,(2)
标的公司章程已经完成修订(体现甲方为目标公司唯
交割日 指 一股东以及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备案,(3)上市公
司已撤回向标的公司委派的董事并办理工商备案。
前述全部交割事项完成之日,即为交割完成日。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指 2025年9月30日
太平洋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华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恒律师、法律顾问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方亚事评估师、北方亚事
指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
《重组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贝卡尔特于2026年1
《股权转让协议》 指 月8日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关于转让中国贝卡尔特钢帘
线有限公司10%股权之股权转让合同》
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指
(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0013号)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备考审阅报告》 指
(中兴华阅字(2026)第00000001号)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中国贝卡
《资产评估报告》 指 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008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指
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指
指引》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比利时法郎,是比利时王国的原法定货币,该货币于
比郎 指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有名词释义
由多层钢丝捻成股,再以绳芯为中心,由一定数量股
钢丝绳 指 捻绕成螺旋状的绳,在物料搬运机械中,供提升、牵
引、拉紧和承载之用
用外力作用于被拉金属的前端,将金属坯料从小于坯
拉拔 指 料断面的模孔中拉出,使其断面减小而长度增加的方
法。
由优质高碳钢经表面镀层、拉拔、加捻制成,是轮胎
钢帘线 指
主要骨架材料之一。钢丝帘线正在由普通强度(NT)
向高强(HT)、超高强(ST)和特高强(UT)方向
发展。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
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
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
月,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8.48%、90.74%、91.47%和95.07%,资产负
债率逐年上升;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分
别为0.51、0.64、0.47和0.42,流动比率整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2023年、2024
年和2025年1-9月上市公司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46、0.56、0.38和0.32,速动比率
整体呈下降趋势。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偿债能力逐年下降。上市公
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弱。
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设立于1992年12月29日,系贝卡尔特集团在中
国大陆投资设立的第一家钢帘线工厂。2011年,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取得
贝卡尔特钢帘线10%的股权。贝卡尔特钢帘线系香港贝卡尔特持股90%、上市公
司法尔胜持股10%的合资公司。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将持有的贝卡尔特钢帘线
近年来,随着兴达国际(01899.HK)、大业股份(603278.SH)等一批有代
表性的国内公司逐渐发展壮大,我国钢帘线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时行业面
临着产能过剩等问题,贝卡尔特由于生产设备成新率较低,营运能力逐年下降,
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风险,贝卡尔特集团期望回收标的公司少数股权进行
独资经营,以提升经营效率。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决定出售所持有的贝卡尔特钢帘线10%的股权,
出售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贝卡尔特钢帘线的股权。
本次交易一方面是回应香港贝卡尔特收回股权独资经营的需求,另一方面也
是上市公司逐步收缩传统业务条线的客观需要,有助于上市公司及时回收投资,
避免未来发生投资减值或者投资亏损,盘活存量资产、改善经营流动性,实现资
源整合,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香港贝卡尔特出让贝卡尔特钢帘线10%的股权,交易对方以现
金方式进行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贝卡尔特
钢帘线1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北方亚事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本次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
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标的资产贝卡尔特钢帘线全部股东权益
价值评估值为160,993.00万元。交易双方以评估结论为基础,经友好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10%股权)交易价格为16,100.00万元。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且本次出售贝卡尔特钢帘线 10%股权
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资产交易,因此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之“第二章 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标准”规定,故基于该办法判断本次
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控
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
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售的
资产为股权资产且未导致上市公司丧失对该投资公司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营
业收入、净资产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
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
基于上述规定,本次出售标的资产为贝卡尔特钢帘线的 10%股权,标的公司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占法
尔胜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及
单位:万元
出售 按持股比例计
财务指标 贝卡尔特钢帘线 上市公司 占比
比例 算的指标
资产总额指标 119,964.13 10% 11,996.41 104,553.52 11.47%
净资产指标 74,667.20 10% 7,466.72 1,722.23 433.55%
营业收入指标 128,562.61 10% 12,856.26 31,226.91 41.17%
注 1: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取自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 2:法尔胜的财务数据取自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由上述指标,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知本次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香港贝卡尔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资产出售,且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
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属制品业务及环保业务,金属制品业务主要为生产、
销售软轴软管钢丝、输送带用钢丝等多用途、多规格的钢丝产品。标的公司贝卡
尔特钢帘线主要从事钢帘线等加固增强型钢丝产品。上市公司的金属制品业务相
对传统,不是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战略方向,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落实逐
步剥离传统业务的战略规划,改善资产流动性,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
资金支持,实现资源整合,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
审计)及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
指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98,564.76 96,854.49 104,553.52 103,580.76
负债总计 93,704.70 93,704.70 95,630.91 95,630.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554.31 -2,264.58 1,722.23 749.47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20,453.36 20,453.36 31,226.91 31,226.91
利润总额 -4,104.29 -4,841.81 -15,954.02 -16,654.97
净利润 -4,062.54 -4,800.06 -14,652.81 -15,353.77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276.54 -3,014.06 -10,593.26 -11,294.21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 -0.07 -0.25 -0.27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将会减少,货币资金将有所增加,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略微降低。因投资收益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略有下滑,基
本每股收益有所摊薄。公司将利用交易对价积极偿付部分债务并补充公司营运资
金,改善经营流动性,实现资源整合,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出售或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也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因
此,本次交易不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
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上市公司具有
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继续完善和保持
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25 年 10 月 22 日,法尔胜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2)2026年1月9日,法尔胜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
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香港贝卡尔特进行本次交易并与法尔胜签订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如下:
上述审批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通过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本次
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一、本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
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关于所提供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
上市公 信息真实、准 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司 确、完整的承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诺函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
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
息或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
泄露本次交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
易内幕信息
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或进行内幕
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
交易的承诺
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函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一、本承诺人合法持有且有权转让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
司10%的股权,该等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
关于所持标
第三方权利负担以及其他任何限制标的资产转让的情形,亦无
的公司股权
任何权利争议或纠纷;
权属的承诺
二、本承诺人已经依法就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10%的
函
股权履行完毕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
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一、本承诺人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报告期内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关于守法及
二、本承诺人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报告期内监事、高级管理
诚信情况的
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承诺函
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
三、本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
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一、本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
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
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
证言等),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
上市公 关于所提供 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董事、 信息真实、准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高管人 确、完整的承 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员 诺函 份(若涉及),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
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
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
幕信息或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
泄露本次交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
易内幕信息
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
或进行内幕
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
交易的承诺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函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一、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
间,本承诺人无股份减持计划,本承诺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
所本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关于重大资
二、若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
产重组期间
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承诺人因此获得的
减持计划的
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承诺函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
有,并将赔偿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承诺人承诺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承诺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承诺人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承诺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公司未来如有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本承诺人承诺支持公
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关于涉及摊
六、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若
薄即期回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等事项的承
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诺函
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
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
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
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由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
理措施。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一、本承诺人及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中国
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过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
关于守法及
二、本承诺人及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诚信情况的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
承诺函
查之情形;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
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一、本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
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
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
证言等),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
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若涉及),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关于所提供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信息真实、准
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确、完整的承
上市公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诺函
司控股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股东、实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
际控制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人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
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
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 一、本承诺人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
泄露本次交 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
易内幕信息 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或进行内幕 二、本承诺人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
交易的承诺 体控制的机构不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函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不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
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情形。
一、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
间,本承诺人无股份减持计划,本承诺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
本承诺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关于重大资
二、若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
产重组期间
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承诺人因此获得的
减持计划的
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承诺函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
有,并将赔偿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
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
施;
二、本承诺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涉及摊 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薄即期回报 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等事项的承 三、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
诺函 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
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
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四、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由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
理措施。
一、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或其
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
关于守法及 谴责;
诚信情况的 二、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承诺函 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
三、本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
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除外)均未从事任何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上市
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
二、本承诺人将对相关企业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
关于避免同
束,如果将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
业竞争的承
子公司除外)的产品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
诺函
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转让有关业务的资产;
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及业务;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三、本承诺人若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
及其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
失。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关联企
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
二、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实际控制人地位影响、谋求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三、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实际控制人地位影响、谋求与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四、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
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
关于减少及
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
规范关联交
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
易的承诺函
的其他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六、就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上市公司履行
合法决策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
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
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允价格定
价。
七、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承诺人将向上市
公司作出赔偿。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承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
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
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职务。
关于保持上
市公司独立
独立。
性的承诺函
合法的程序进行,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行使
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系和相关独立完整的资产。
资产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职。
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承
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
面完全分开。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
会直接或间接干涉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
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承诺人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前述主
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本次交
关于不存在
易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泄露本次交
二、本承诺人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前述主
易内幕信息
体控制的机构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或进行内幕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交易的承诺
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
函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相关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最近五年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
关于守法及
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
诚信情况的
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承诺函
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
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亦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形。
(三)标的公司的相关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一、本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
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
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
证言等),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关于所提供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信息真实、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确、完整的承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诺函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
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
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
关于不存在
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内
泄露本次交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标的公 易内幕信息
二、在过去36个月内,本承诺人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
司 或进行内幕
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未曾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而受
交易的承诺
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司法机关依
函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环保、食品药品、
产品质量等领域严重失信者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者与
关于守法及 经济纠纷有关的对本次重组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民事诉讼、仲
诚信情况的 裁案件;
承诺函 三、本承诺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等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四、上述承诺为本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交易对方的相关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关于所提供 一、本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
交易对
信息真实、准 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方 确、完整的承 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诺函 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
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
前,将暂停转让本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涉
及),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承诺人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
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
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前述主
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本次交
关于不存在
易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泄露本次交
二、本承诺人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前述主
易内幕信息
体控制的机构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或进行内幕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交易的承诺
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
函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相关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最近五年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
关于守法及
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
诚信情况的
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承诺函
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
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亦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形。
关于资金来 本承诺人向上市公司购买其所持的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
源的承诺函 公司10%股权的资金来源均系本承诺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用
于本次交易的情形;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向本
承诺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本承诺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承诺收益或
其他协议安排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Jiangsu Fasten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 人民币41,950.3968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明军
公司董事会秘书 许方园
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
邮政编码 214434
电话 0510-86119890
传真 0510-86102007
电子信箱 000890@chinafasten.com
互联网地址 https://www.chinafasten.com/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法尔胜
股票代码: 000890
公司上市日期 1999年1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250377396Q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线、电缆经营;仪器仪表制造;仪
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
光缆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经营范围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
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制
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制品业务及环保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多种规格、不同型号的钢丝,生活垃
主要产品
圾渗滤液处理设备及其运营管理服务等。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最近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过
变动。
最近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如下:
协议》,合计控制泓昇集团 53.94%的股权,其通过共同持有泓昇集团控股权而
控制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法尔胜的实际控制人。
周江、邓峰、缪勤、黄翔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控制泓昇集团
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之全部股份(占泓昇集团总股本 5.03%),转让给
自己的配偶刘礼华。基于上述变化,周江、邓峰、刘礼华、黄翔于 2025 年 7 月
控股股东泓昇集团股权比例为 53.44%,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周江、邓峰、缪
勤、黄翔变更为周江、邓峰、刘礼华、黄翔。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曾披露重组草案拟实施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后主动终
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49%股权之收购框架协议》,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杨家军持有的广泰源
并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鉴于双方对交易条款进行多轮协商和谈判后,未能就交易条款中的核心条款
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关于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49%股权之收购框架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22 年 11 月 22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公告》。
除此之外,公司最近三年未开展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属制品业务和环保业务。
公司金属制品业务主要是生产、销售多种用途、不同规格的钢丝、钢丝绳产
品,主要产品规格涵盖 0.8mm-8.0mm 的各类钢丝及其制品,主要销往钢丝及钢
丝绳深加工企业,按照产品终端用途分有软轴软管钢丝、输送带用钢丝、弹簧钢
丝、打包钢丝、汽车座椅骨架钢丝、制绳钢丝等。
公司环保业务主要以控股子公司广泰源为主体开展,广泰源是一家以高难度
废水处理、液体分离、化工浓缩为业务的高科技环保公司,2021 年 7 月被国家
工信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 年 9 月通过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
“小巨人”复评,主要从事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开发、生产以及生活垃圾
渗滤液处理设备的运营管理服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营业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
业务 19,943.80 97.51 30,457.28 97.54 43,556.36 97.68 66,902.18 98.74
收入
金属
制品
环保
业务
其他
业务 509.56 2.49 769.62 2.46 1,036.69 2.32 855.33 1.26
收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20,453.36 100.00 31,226.91 100.00 44,593.05 100.00 67,757.51 100.00
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与主要财务指标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98,564.76 104,553.52 154,506.86 184,039.23
负债合计 93,704.70 95,630.91 140,199.70 162,837.62
所有者权益 4,860.07 8,922.60 14,307.16 21,201.61
归属于母公司
-554.31 1,722.23 3,047.23 2,610.98
所有者权益
注:上市公司2022-2024年数据经审计,2025年9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20,453.36 31,226.91 44,593.05 67,757.51
营业利润 -4,060.97 -15,804.85 -8,120.62 1,623.83
利润总额 -4,104.29 -15,954.02 -10,863.92 2,267.50
净利润 -4,062.54 -14,652.81 -6,187.03 49.67
归属于母公司所
-2,276.54 -10,593.26 1,143.68 -1,130.04
有者的净利润
注:上市公司2022-2024年数据经审计,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66.07 1,183.83 1,928.09 7,338.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1.52 23,238.98 7,889.97 -3,905.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00.42 -25,799.33 -12,098.07 -8,032.0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7.17 -1,376.52 -2,280.02 -4,599.59
注:上市公司2022-2024年数据经审计,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年1-9月 日/2024年度 日/2023年度 日/2022年度
毛利率(%) 2.15 1.35 14.75 15.47
净利率(%) -19.86 -46.92 -13.87 0.07
流动比率(倍) 0.42 0.47 0.64 0.51
速动比率(倍) 0.32 0.38 0.56 0.46
资产负债率(合并)(%) 95.07 91.47 90.74 88.4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0 1.34 1.51 2.11
存货周转率(次) 2.17 3.15 4.18 4.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25 0.03 -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25 0.03 -0.03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一)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其基本情
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749411565F
成立时间 2003年05月21日
法定代表人 周江
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钢压
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
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
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技术玻璃制品
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
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针纺织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家具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建筑用木
经营范围
料及木材组件加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的业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
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
划;市场营销策划;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组织体育表演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仪器
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科技推
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江、邓峰、刘礼华和黄翔,其基
本情况如下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或地区居留权
周江 中国 否 320219197007****** 江苏省江阴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或地区居留权
邓峰 中国 否 320219197104****** 江苏省江阴市
刘礼华 中国 否 320219196509****** 江苏省江阴市
黄翔 中国 否 320219198405****** 江苏省江阴市
七、最近三年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说明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
公司注册号码 38416910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19 日
注册地 香港
主要办公室地址 香港湾仔港湾道 18 号中环广场 19 楼 1902 室
业务范围 投资控股及贸易
股本 已发行总股数:9,927,629 股;每股面值 9.9 欧元
二、交易对方的历史沿革及股权控制关系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 系 2007 年设
立于中国香港的私人公司,设立时其股东为贝卡尔特集团。截至 2007 年末,香
港贝卡尔特已发行股份数为 9,927,629 股,每股面值为 0.10 欧元,已发行总面值
为 992,762.90 欧元。
控股的贝卡尔特香港控股公司。
份数不变,已发行总面值为 98,286,311.00 欧元。
香港贝卡尔特股权结构图如下:
NV Bekaert SA
Bekaert Holding Hong Kong Ltd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KLtd
NV Bekaert SA(以下简称“贝卡尔特集团”)是一家在布鲁塞尔泛欧交易
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代码:BEKB)。
据公开信息,贝卡尔特集团(Bekaert)是一家总部位于比利时的跨国企业,
成立于 1880 年,专注于钢丝变形及镀膜技术,是全球该领域的市场和技术领导
者。集团业务覆盖汽车、建筑、能源、农业等多个领域,致力于通过创新材料解
决方案推动可持续发展。代表性产品为钢帘线,为全球 1/4 的轮胎提供高性能骨
架材料,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贝卡尔特于上世纪 90 年代早期进入中国市场。
三、主营业务及下属企业情况
交易对方香港贝卡尔特为贝卡尔特集团在香港设立的控股公司。其主要控股
贝卡尔特集团设立在中国大陆的钢帘线生产企业。其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贝卡尔特(山东)钢帘
线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沈阳精密钢制
品有限公司
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
限公司
贝卡尔特(济宁)钢帘
线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重庆)钢帘
线有限公司
四、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交易对方香港贝卡尔特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8,920.93 17,577.98 17,579.66
负债总计 22.02 24.44 773.91
所有者权益总计 18,898.91 17,553.54 16,805.75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总收入 1,469.01 1,509.78 1,328.79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所得税前(亏损)利润 1,417.50 1,423.14 896.71
净(亏损)利润 1,345.37 1,347.79 830.27
注:2023 年、2024 年财务数据已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交易对方为香港贝卡尔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交易对方香港贝卡尔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
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
裁。
(四)交易对方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第四节 拟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 1992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澄江中路151号
注册资本 7,918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607913252F
法定代表人 孙超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澄江中路151号
生产、开发、加工及销售加固橡胶用钢绳和钢帘线及其它钢丝绳制品;
并从事与上述产品的生产流程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及加工拉丝模。
从事胎圈钢丝、胶管钢丝、运输带用骨架增强材料、盘条、拉丝模、
经营范围 钻石模、零配件、辅助性原材料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
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一)1992 年 12 月,公司成立
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同意中外投资者拟合资开办的外商
投资企业名称为“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
号”《关于中外合资“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有关协议的
批复》,同意中方国营江阴钢绳厂与外方比利时贝卡尔特公司共同签署的“中国
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及有关协议;同意合营公司的
总投资为折合 5,0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折合 3,828 万美元,中外双方各持股 50%。
“外经贸苏府资字
〔1992〕
厂及外方比利时贝卡尔特公司合资组建“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投资
总额为折合 5,0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折合 3,828 万美元,中外双方各持股 50%。
标的公司正式成立。
标的公司成立时股东及股权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投入资本(万美元) 投资比例
江阴钢绳厂 1,914.00 50.00%
NVB 1,914.00 50.00%
合计 3,828.00 100.00%
(二)历次增减资或股权转让情况
资增加到 22 亿比朗,注册资本增加至 16 亿比朗(折合 4,568 万美元);股权结
构调整为中方出资 10%即 1.6 亿比朗,外方出资 90%即 14.4 亿比朗;同意标的
公司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整出资比例及修订合同、章程部分条款的批复》,同意标的公司的投资总额由
中方及外方的持股比例调整至 10%、90%;同意标的公司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
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外经贸苏府资字
〔1992〕
的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及股权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NVB 4,111.20 90.00%
江阴钢绳厂 456.80 10.00%
合计 4,568.00 100.00%
改合同、章程部分条款的批复》,同意标的公司的投资总额由 6,280 万美元增加
到 9,18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4,568 万美元增加到 5,918 万美元,中外双方的持
股比例保持不变;同意标的公司增资部分 1,350 万美元在换取营业执照后 2 年内
完成出资;同意标的公司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外经贸苏府资字
〔1992〕
标的公司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及股权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NVB 5,326.20 90.00%
江阴钢绳厂 591.80 10.00%
合计 5,918.00 100.00%
(暨
会验字[2000]第 216 号),截至 2000 年 6 月 14 日,标的公司已收到各股东投入
的实收资本 5,918.00 万美元。
称变更为“法尔胜集团公司”。
股东名称变更为“法尔胜集团公司”。
〔1992〕
标的公司本次股东名称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本次变更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NVB 5,326.20 90.00%
法尔胜集团公司 591.80 10.00%
合计 5,918.00 100.00%
总额由 9,180 万美元增加到 11,18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5,918 万美元增加到 6,718
万美元;公司董事会授权修订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投资总额由 9,180 万美元增加到 11,18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5,918 万美元增加到
分配人民币利润按原出资比例投入;出资期限为第一期出资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清;同意标的公司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案通知单》。
“外经贸苏府资字
〔2001〕
贝卡尔特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及股权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NVB 6,046.20 90.00%
法尔胜集团公司 671.80 10.00%
合计 6,718.00 100.00%
有的标的公司 10%的股权转让给江阴泓昇有限公司。
审函第 017 号”《关于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中
方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 10%的股权转让给江阴泓昇有限公司;同意标的公司对合
资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及股权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NVB 6,046.20 90.00%
江阴泓昇有限公司 671.80 10.00%
合计 6,718.00 100.00%
验字〔2005〕第 121 号),截至 2005 年 9 月 28 日,标的公司已收到各股东投入
的实收资本 6,718.00 万美元。
贝卡尔特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9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贝卡尔特;同意标的公
司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议》,约定比利时贝卡尔特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9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香港
贝卡尔特。
第 02355 号”《关于同意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修订公司合同
章程的批复》,同意外方股东比利时贝卡尔特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 90%
股权转让给香港贝卡尔特;同意重新签订的标的公司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
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及股权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香港贝卡尔特 6,046.20 90.00%
江阴泓昇有限公司 671.80 10.00%
合计 6,718.00 100.00%
总额变更为 14,180 万美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7,918 万美元;增资部分的 1,200 万
美元由外方及中方股东分别以美元现汇和等值人民币出资;同意中方股东名称变
更为“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标的公司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
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意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名称及增资的批复》,同意中方股东名
称变更为“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标的公司投资总额由 11,180
万美元增加到 14,18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6,718 万美元增加到 7,918 万美元。此
次新增的 1,20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现有股东泓昇集团以等值人民币出资 120 万
美元,香港贝卡尔特以现汇出资 1,080 万美元;同意股东在标的公司新的营业执
照签发之日前缴付新增注册资本的 20%,余额在新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
内缴清;同意标的公司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商外资苏府资字
【2001】
标的公司本次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香港贝卡尔特 7,126.20 90%
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791.80 10%
合计 7,918.00 100.00%
会验字〔2011〕第 53 号),截至 2011 年 7 月 28 日,标的公司已收到各股东投
入的实收资本 7,918.00 万美元。
协议书》,约定为剥离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及改善上市公司业绩,控股股东泓昇
集团将其持有的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5%的股权、贝卡尔特 10%的股
权等经营情况优良的资产与法尔胜持有的不良类资产进行置换交易;其中,标的
公司 10%股权的评估价值及置换对价均为 17,810.28 万元。
集团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的股权转让给法尔胜;同意标的公司对合资合同、
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同意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中方股东泓昇
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 10%的股权转让给法尔胜,标的公司的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保持不变。
“商外资苏府资字
【2001】
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香港贝卡尔特 7,126.20 90%
法尔胜 791.80 10%
合计 7,918.00 100.00%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情况未发生变化。
标的公司相关股东历史上曾存在逾期出资的情形,但相关逾期出资情形截至
管部门的批复,不存在被主管部门撤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合理性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四、标的公司主要产权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系香港贝卡尔特,实际控制人系
NVB。香港贝卡尔特、NVB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
情况”之“二、交易对方的历史沿革及股权控制关系”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五、主要资产权属及抵押质押情况
(一)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市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10%的股份,该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扣押、冻结、司法查封或拍卖、托管、设定信托、被依法限制表决权,或其他使
股东权利行使和转让受到限制或禁止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形,上市公司基
于该等股份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任何法律障碍,该等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
(二)标的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38,941.49 31,382.26 - 7,559.24
机器设备 121,225.14 102,542.90 65.57 18,616.66
电子设备等 11,891.55 8,628.91 - 3,262.65
合计 172,058.19 142,554.07 65.57 29,438.5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序 证载权利 宗地面积 房屋建筑 是否存在
权属证书编号 坐落地址 用途
号 人 (㎡) 面积(㎡) 权利限制
贝卡尔特 苏 ( 2025 ) 江
澄江中路
第0030841号
贝卡尔特 苏 ( 2025 ) 江
澄江中路
第0030842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租赁房屋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无自有商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由于集团公司NVB旗下产业较多,根据NVB体系内部的统一安排,标的公司与
NVB签订了《技术许可合同》《商标许可合同》,获得了集团的生产技术和工
艺标准并得以使用集团的品牌标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未拥有域名。
(三)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标的公司无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六、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负债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贝卡尔特资
产负债表中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119.00 24.55
应付票据 2,000.00 4.42
应付账款 26,063.54 57.54
预收款项 118.23 0.26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1,917.22 4.23
应交税费 820.73 1.81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79.38 0.18
其他流动负债 3,178.83 7.02
流动负债合计 45,296.93 100.00
长期借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长期应付款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45,296.93 100.00
截至2025年9月30日,贝卡尔特的主要负债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
工薪酬和其他流动负债。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卡尔特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七、标的公司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 2 项海关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处罚决定 处罚单 整改
日期 违法情形及处罚内容
号 书文号 位 情况
张关综缉 中华人
已缴
违字 标的公司进口货物数量申报不实。依据相 民共和
〔2024〕 关法律法规对标的公司罚款 0.2 万元 国张家
款
贝卡尔特申报暂时出境货物(铁工字轮、
张关综缉 中华人
塑料包装隔板、塑料托盘)未按照规定期 已缴
违字 民共和
〔2025〕 国张家
响海关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标的公 款
司罚款 2.48 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在张关综缉违字〔2024〕64 号处罚中,标的公司涉及的违法价值不满 100
万元。张家港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
项、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
告 2023 年第 182 号)第十八条之规定对标的公司罚款 0.2 万元。《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 2023 年第 182 号)第十八
条规定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按照《海关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行政
处罚案件裁量基准(一)》的规定量罚。根据《海关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行政处
罚案件裁量基准(一)》,标的公司该项违法情形属于应当向海关申报的项目未
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且违法货物价值不满 100 万元的情形,
罚款 0.2 万元属于一般性质处罚。
在张关综缉违字〔2025〕36 号处罚中,标的公司申报暂时出境货物(铁工
字轮、塑料包装隔板、塑料托盘)总价共计 34,766.59 美元。张家港海关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 2023 年第 182 号)第六条第二款第
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标的公司罚款 2.48 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
罚裁量基准(一)》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一般行政处罚的,处违法货物价值百
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十五的罚款”。上述 2.48 万处罚实际上系按照违法货物
价值的 10%对标的公司进行处罚,从处罚比例及处罚性质上来看均不属于重大性
质处罚。
因此,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已缴纳上述处罚的罚款,鉴于处罚金
额较小,且均不属于重大处罚,不会对本次资产出售构成障碍。
八、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标的公司主营产品为钢帘线成品,其按照应用场景分为用于大车胎、乘用车
胎、卡车胎的钢帘线。
钢帘线是由Φ5.5mm盘条经处理拉拔为电镀黄铜的高碳钢丝再拉拔成的细
钢丝捻制而成的细钢丝绳,是轮胎的主要骨架材料。钢帘线是子午线轮胎的主要
骨架材料,用来替代斜交轮胎中的锦纶尼龙等帘子布,主要应用于轿车轮胎、轻
型卡车轮胎、载重型卡车轮胎、工程机械车轮胎和航空轮胎及其它橡胶制品。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 119,964.13 140,429.61 131,201.85
负债合计 45,296.93 63,614.39 55,492.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667.20 76,815.22 75,709.8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93,803.34 128,562.61 130,333.71
营业利润 7,378.34 11,316.21 10,431.08
利润总额 6,976.35 11,002.94 10,218.73
净利润 5,227.18 8,114.93 8,029.8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27.35 7,100.16 -103.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18.49 -10,231.59 11,484.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95.02 -1,534.58 -4,181.4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46.89 -32.60 48.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03.93 -4,698.60 7,248.63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毛利率(%) 20.92 21.03 20.41
流动比率(倍) 1.94 1.70 1.78
速动比率(倍) 1.79 1.60 1.66
资产负债率(%) 37.76 45.30 42.3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1 2.72 3.68
存货周转率(次) 11.06 14.77 14.76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三)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9.19 -330.17 -237.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5.37 109.86 63.24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小计 -396.63 -203.41 -149.12
减:所得税影响额 -99.16 -50.85 -37.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297.47 -152.56 -111.83
十、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交易、增资或改制涉及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外,贝卡尔特钢帘线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
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
十一、标的公司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即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
尚未审理完毕或尚未执行完毕)的5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
十二、标的公司的业务资质情况
标的公司现持有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
十三、标的公司的下属企业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下属企业。
十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情况或者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法尔胜持有的标的公司1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
的股权不存在质押、被查封、冻结等权利被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
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情况,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上述标的
资产的过户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相关股东历史上曾存在逾期出资的情形,但
相关逾期出资情形截至2005年9月28日已经整改到位,不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
(三)关于资产使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由
于集团公司NVB旗下产业较多,根据NVB体系内部的统一安排,标的公司与NVB
签订了《技术许可合同》《商标许可合同》,获得了集团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标准
并得以使用集团的品牌标识。本次出售后,NVB将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上述许可不会对本次出售构成障碍。
(四)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
仍由标的公司自行享有或承担,不涉及本次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
(五)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
项的相关说明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系股权类资产,不涉及其他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
地、规划、施工建设等相关报批事项。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北方亚事评估出具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中国
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6,100.00 万元。
(二)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
(三)评估增减值情况
根据北方亚事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方 股东全部权益账
评估标的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法 面值
贝卡尔特 收益法 74,667.20 160,993.00 86,325.80 115.61
钢帘线 市场法 74,667.20 153,696.00 79,028.80 105.84
(四)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结果选取的理由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0,993.00 万元,采用
市 场法测 算得出的股 东 全部权 益价值 153,696.00 万元, 两者之间的差异为
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各种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考虑
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综合获利能力去考虑;市场法是从现时市场可
比价格角度进行测算,导致各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通过对
两种评估方法形成结果的分析,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原因如下:市场法
是企业在某时点所反映的外部市场价格,其结果会受到市场投资环境、投机程度、
以及投资者信心等一些因素影响而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波
动较大,可比公司的股票价格受内在因素以外的影响因素较多、波动幅度较大,
且评估时对市场影响的诸多因素修正、调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收益法是从企业
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因此相对而言,
收益法能够更为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价值。
综上,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二、交易标的评估假设
由于企业所处运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不断变化着的影响资产价值的种种因素,
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便资产评估师对资产进行价值判断,充分支持评估师所得出
的评估结论。本次评估建立于以下前提和假设条件下:
(一)基本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
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
本的前提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
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
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
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
条件下的资产使用用途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
状态,其次假定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
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二)一般假设
本次交易双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前方向保持一致。
变化。
流出。
(三)特殊假设
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确、完整。
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结构、收入成本构成以及未来业务的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
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管理层的经营计划可以如期实现。
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
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未对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故不能确定其有无内在缺陷。本报告以评估对象
内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
三、交易标的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评估方法概述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
础法三种方法。
收益法指将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
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
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资
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
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
估。”
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
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
本。资产基础法无法体现被评估单位所拥有的市场资源优势、稳定的优质客户和
销售渠道以及人力资源的价值,故本次不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
值,其评估结果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同时,被评估单位具备了应用收益
法评估的前提条件:未来可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预计、股东权益与企业
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经营收益可以预测量化、与企业预期收益相
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
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
果说服力强的特点。结合本次评估对象具体情况说明,认为此次适宜采用上市公
司比较法进行评估。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四、收益法评估说明
(一)收益法使用条件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收益资本化法是将企业未来预期的具有代表性的相对稳定的收益,以资本化
率转化为企业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通常直接以单一年度的收益预测为基础进行
价值估算,即通过将收益预测与一个合适的比率相除或将收益预测与一个合适的
乘数相乘获得。
收益折现法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将来的预期经济收益,并以一定的折现率折
现得出其价值。这种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广泛应用,通常需要对预测期间(从
评估基准日到企业达到相对稳定经营状况的这段期间)企业的发展计划、盈利能
力、财务状况等进行详细的分析。
收益折现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
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
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运用收益法,是将评估对象置于一个完整、现实的经营过程和市场环境中,
对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评估基础是能够对企业资产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并对
企业未来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可以计量,因此被评估资产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委估资产持续经营并能产生经营收益,且经营收益可以用货币计量;
(2)委估资产在未来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可以计量。
本次评估中,对贝卡尔特钢帘线能否采用收益法进行估算,评估人员从企业
总体情况、本次评估目的和企业前几年财务报表数据等三个方面对其进行了分析
判断:
(1)总体情况判断
根据对贝卡尔特钢帘线历史沿革、所处行业、资产规模、盈利情况、市场占
有率等各方面的综合分析,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贝卡尔特钢帘线整体
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件;
营业收入能够以货币计量的方式流入,相匹配的成本费用能够以货币计量的方式
流出,其他经济利益的流入流出也能够以货币计量,因此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
力所带来的预期收益能够用货币衡量。
(2)评估目的判断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交易双方要求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予以客
观的反映。收益法是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考虑,以企业未来的整体获利能
力来体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可以采用收益法评估。
(3)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判断
贝卡尔特钢帘线提供的历史会计报表可知,贝卡尔特钢帘线近几年的资产、
经营均保持一定连续性。依据相关审计数据资料,可以对公司前几年资产、经营、
收益情况进行合理分析,从而合理预测企业未来几年的收益情况。
综合以上三方面因素的分析,评估人员认为在理论上和操作上可以采用收益
法对其整体资产进行估算。
(二)收益法评估模型
本次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主营业务价值进行估
算,具体方法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以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企业自由现金
流为基础,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价值。
在得出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的基础上,加上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
减去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价值,得出被评估单位企业整体价值,之后减去付息
债务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
活动无关的非营业资产价值构成,即:
整体资产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n
P ? ? ?? Ri ? (1? r)?i ?? ? (Rn ?(1? g) / (r ? g) ? (1? r)?n )
i ?1
式中:P:经营性资产价值;
Ri:企业第 i 年的自由现金流;
Rn:永续年自由现金流;
g:永续期的增长率,本次评估 g=0.00%;
i:为明确的预测年期;
r:年折现率。
对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预测是以企业历史 3-5 年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我
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国家及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相
关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规划情况,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优势、劣势、
机遇、风险等,尤其是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经过综
合分析编制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
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本变动
无特殊情况表明企业难以持续经营,而且通过正常的维护、更新,房屋、设
备及生产设施状况能持续发挥效用,收益期按永续确定,即收益期为 2025 年 10
月至 2030 年。
(1)根据收益额与折现率匹配的原则,采用国际上通常使用的 WACC 模型
进行计算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即:
式中:
re:股权收益率
rd:债权收益率
E: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D: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税率
(2)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即:
式中:
rf:无风险收益率
rm:整个市场证券组合的预期收益率
rm-rf1: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β:贝塔系数
rc:企业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非经营性
资产一般在评估中采用成本法等方法确定其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及带息的应付票据、长期借款。
(三)收益法评估预测及估算过程
对贝卡尔特钢帘线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企业 2023 年至 2025 年 9 月的经营
情况,以及企业于基准日的生产能力、产品市场情况等为基础,遵循我国现行的
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公司的发展
趋势,分析了企业面临的优势与风险,尤其是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
景及潜力,并参考企业编制的未来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
(1)营业收入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胎圈丝、钢帘线成品,半成品和模子销售,其他业务
为原料、废品、服务销售和租金收入,2023 年度至 2025 年 9 月营业收入构成如
下表:
产品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主营业务合计 销售收入(万元) 122,262.57 125,421.08 91,466.28
其他业务合计 销售收入(万元) 8,071.14 3,141.53 2,337.05
营业收入合计 销售收入(万元) 130,333.71 128,562.61 93,803.34
被评估单位主营产品为胎圈丝、钢帘线成品,半成品和模子,钢帘线成品按
照应用场景分为用于大车胎、乘用车胎、卡车胎的钢帘线,具体如下:
产品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胎圈丝 销售收入(万元) 40.56 49.41 51.84
钢帘线-大车胎 销售收入(万元) 16.14 11.66 9.72
钢帘线-乘用车 销售收入(万元) 61,462.33 56,600.80 40,894.89
钢帘线-卡车胎 销售收入(万元) 60,671.08 62,497.24 45,888.74
半成品 销售收入(万元) 72.46 66.35 90.87
模子 销售收入(万元) - 6,195.61 4,530.23
主营业务合计 销售收入(万元) 122,262.57 125,421.08 91,466.28
各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
产品 项目 2024年增长率 2025年1-9月年化增长率 复合增长率
胎圈丝 销售收入 21.80% 39.89% 30.53%
钢帘线-大车胎 销售收入 -27.75% 11.13% -10.40%
钢帘线-乘用车 销售收入 -7.91% -2.09% -5.04%
钢帘线-卡车胎 销售收入 3.01% -0.63% 1.17%
半成品 销售收入 -8.42% 80.34% 28.51%
模子 销售收入 - -6.90% -
主营业务 销售收入 2.58% -1.54% 0.50%
由上表可以看出,被评估单位近两年总体收入稳步上升,主要因为优质的客
户资源、产品质量稳定、贝卡尔特品牌效应、市场行情稳步上升。中国钢帘线市
场呈现出持续增长态势,其产量、销量和销售额都在稳步上升。这一趋势与国内
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息息相关,尤其是在电动汽车领域,对高性能钢帘线的需求
量不断提升。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2023 年中国钢帘
线市场规模达到约 140 亿美元,预计在 2030 年将超过 250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
率(CAGR)约为 8%。
产量方面,中国钢帘线行业近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生产能力。这一增长主
要得益于国内大型钢帘线生产企业的扩张和技术升级。同时,随着海外市场对中
国钢帘线的采购量不断增加,出口需求也推动了产量的提升。预计到 2030 年,
中国钢帘线产量原创力将突破 1,500 万吨,继续保持增长趋势。
销量方面,中国钢帘线市场的销售额持续增长,主要受汽车行业稳步复苏和
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的驱动。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5 年前三
季度总量为 2,436.3 万辆,同比增长 12.9%,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 34.9%,
占总量的 46%。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对高性能钢帘线的需求量不断提升,这将
为中国钢帘线市场带来更大的销售额增长。预计到 2030 年,中国钢帘线市场的
销量将突破 1,400 万吨,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销售额方面,随着产量和销量
的持续增长,中国钢帘线的销售额也在稳步上升。2023 年,中国钢帘线市场的
销售额预计达到约 170 亿美元,而到 2030 年,预计将突破 250 亿美元,年复合
增长率(CAGR)约为 9%。这种增长趋势主要受以下因素推动:
①汽车产业升级
中国政府持续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推动汽车产业向高端化、智能
化发展这一转变催生了对高性能钢帘线的需求,进一步带动了销售额增长。
②市场竞争加剧
随着行业规模扩大,中国钢帘线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
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这使得市场价格逐渐稳定并推动销售额增长。
③成本控制
中国钢帘线生产企业积极推进技术升级和产业链优化,降低生产成本,提高
盈利能力。这些举措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进一步促进销售额增长。
展望未来,中国钢帘线市场发展前景依然广阔。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对高
性能钢帘线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同时,国家政策的扶持和产业链的完善也将为市
场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中国钢帘线企业应抓住机遇,加强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才能
在未来市场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
被评估单位是一家专门生产用于子午轮胎的钢帘线的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包
括大拉、热处理、中拉、热处理/表面处理、湿拉、捻股六个工段,主要设备为
大拉、中拉、湿拉、捻股、热处理设备及相关配套辅助设备,自 1993 年成立以
来,先后经过了五次扩建,现达到了年产钢帘线 12 万吨的生产规模。被评估单
位自产自销的产品主要用于乘用车胎、卡车胎的钢帘线成品和半成品,其他产品
均从关联方采购直接销售,经统计,历史年度 2023 年至 2025 年 9 月自产自销的
销量分别为 11.13 万吨、11.09 万吨、8.34 万吨,本次未来预测的自产销量最高
中国钢帘线市场是一个充满活力和挑战的领域,其价格走势受到多重因素的
影响,包括原材料价格波动、供需关系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以及全球经济发展趋
势等。
近年来,国内钢帘线价格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变化趋势。受国际局势复杂、国
内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钢帘线价格开始下行。铁矿石价格回落,以及国家
出台一系列降价措施,也导致了钢帘线市场价格下跌。在 2024 年至 2025 年间,
中国黑色金属市场整体存在价格波动。例如,部分钢材产品在 2024 年 8 月中旬
曾出现环比下降,而在 2025 年 3 月中旬,一些产品价格仍呈现同比下降态势。
展望未来,中国钢帘线价格走势将呈现波动性发展趋势。一方面,新能源汽
车产业链持续扩张,对高性能、环保型钢帘线的需求将会持续增长。另一方面,
全球经济复苏缓慢,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依然存在,这将导致钢帘线市场供需
关系较为紧张。此外,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绿色发展目标的推动也将对钢帘线市场
价格产生一定影响。预计未来 5 年,中国钢帘线价格将会在一定的范围内波动,
总体上呈现稳中有涨的趋势。
从国际市场来看,全球钢帘线价格也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走势与国内市
场有一定的相关性,但也会受到不同国家政策、贸易关系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
素的影响。近年来,由于全球钢铁产能过剩和贸易保护主义拾头,国际钢帘线价
格整体呈现低迷状态。
预计未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和新兴市场的增长,全球钢帘线需求将会有
所提升。但同时,绿色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将推动全球钢帘线生产朝着更加节能、
减排的方向发展,这也会对国际钢帘线市场价格产生一定影响。
从下游轮胎行业分析,2025 年 9 月至 11 月,中国轮胎市场迎来一波显著的
涨价潮。从中策橡胶、赛轮集团等国内巨头,到邓禄普、优科豪马等国际品牌,
再到山东华盛、永盛等企业,超过二十家轮胎制造商密集发布调价函,宣布上调
产品价格,涨幅普遍集中在 2%至 4%的区间。
原材料成本上涨是主因。此轮涨价的核心驱动力,是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持续
攀升。几乎所有发布涨价通知的企业都在函中明确指出,天然橡胶、炭黑、钢丝
帘布等主要原材料及辅料的成本压力不断加大,已严重挤压企业利润空间。为保
障企业健康运营和产品持续稳定供应,价格调整成为行业共同的应对之策。
涨价覆盖全品类,执行时间集中。本次涨价潮覆盖了乘用车轮胎、卡客车轮
胎、丁基内胎等主要产品线,显示出成本压力已渗透至整个轮胎制造环节。从执
行时间看,多数企业选择在 11 月初集中行动。延长橡胶、八亿橡胶、永盛橡胶、
中一橡胶、启润轮胎及邓禄普等企业已于 10 月中下旬至 11 月 1 日陆续执行新价
格。而万力轮胎、山东鼎创轮胎等则将调价节点定在 11 月 15 日,给予市场一定
的缓冲期。
经与企业了解,用于乘用车胎、卡车胎的钢帘线产品为企业的主打产品,产
品销往国内外,企业品牌、产品质量有竞争优势,贝卡尔特在行业内属于顶流,
产品质量稳定。本次结合市场行情,预计未来年度单价小幅度提升。
(3)收入综合分析
根据企业提供的开票记录,2025 年 10 月至 11 月已发货开票金额为 30,549.90
万元;基准日至 12 月预计发货的在手订单共 8,411.30 万元,上述订单中只包含
自产自销的用于乘用车胎和卡车胎的钢帘线产品,不包含关联方交易相关的产品
订单。经访谈,客户一般在每月月初提供未来 1-2 个月的需求量,预计 2025 年
的订单量。
结合上述分析,本次用于乘用车胎、卡车胎的钢帘线 2025 年 10-12 月收入
按照已开票和预计发货的订单预测,2026 年至以后年度,销量考虑按照历史年
度复合增长率增长。经统计运用于乘用车胎、卡车胎的钢帘线近十年平均价格,
显示每年价格围绕平均价格上下波动,本次预计未来 5 年单价在 2025 年平均单
价的基础上逐年增长至近十年平均水平。
胎圈丝和用于大车胎的钢帘线均从关联方采购,直接销售给客户,历史年度
收入为扣掉成本后的净额收入,本次 2025 年 10-12 月按照 1-9 月的平均水平预
测,2026 年至以后年度均与 2025 年全年保持一致。
半成品为从第三方采购半成品直接销售给客户,本次 2025 年 10-12 月的销
量按照 1-9 月平均水平预测,销售单价按照历史年度水平预测。2026 年至以后年
度,半成品销量在 2025 年基础上考虑历史年度销量的复合增长率,单价与 2025
年度平均单价保持一致。
经查询上市公司公告,本次统计了可比上市公司大业股份近十年的平均单价,
呈周期性变化,近十年复合增长率为 2.66%。本次用于乘用车胎、卡车胎的钢帘
线单价未来年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75%、2.12%,未超过可比上市公司增长水
平。
被评估单位其他业务收入为材料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材料销售按其历史年
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预测未来年度收入,租金收入固定,按照历史年度平均
水平预测。
公司未来营业收入预测如下表所示:
①历年收入表
业务历史营业收入表
单位:万元
业务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胎圈丝 40.56 49.41 51.84
钢帘线-大车胎 16.14 11.66 9.72
钢帘线-乘用车 61,462.33 56,600.80 40,894.89
钢帘线-卡车胎 60,671.08 62,497.24 45,888.74
半成品 72.46 66.35 90.87
模子 - 6,195.61 4,530.23
其他业务 8,071.14 3,141.53 2,337.05
合计 130,333.71 128,562.61 93,803.34
②未来收入表
业务未来营业收入预测表
单位:万元
业务项目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胎圈丝 17.28 69.12 69.12 69.12 69.12 69.12
钢帘线-大车胎 3.24 12.96 12.96 12.96 12.96 12.96
钢帘线-乘用车 14,522.72 56,424.06 57,448.79 58,492.14 59,554.43 60,449.88
钢帘线-卡车胎 16,212.92 66,319.69 70,824.21 75,634.69 80,771.90 85,870.97
半成品 28.80 146.92 180.39 221.47 271.92 333.86
模子 1,215.20 5,745.43 5,745.43 5,745.43 5,745.43 5,745.43
其他业务 809.25 3,254.92 3,393.91 3,541.20 3,697.37 3,848.70
合计 32,809.40 131,973.09 137,674.81 143,717.01 150,123.13 156,330.92
增长率(%) -1.52 4.23 4.32 4.39 4.46 4.14
(2)营业成本
贝卡尔特的主要成本为项目成本,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能源费、租赁
费、运费等。区分成本项目,对收益期成本项目进行测算:
①折旧:根据现有和新增的固定资产情况及会计折旧年限确定;
②摊销:根据现有和新增的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情况及会计摊销年限
确定;
③职工薪酬:未来年度人数根据管理层规划确定,根据访谈,未来工资按照
经营情况考虑增长;
④其他费用按照历史年度所占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比例得到;
⑤其他业务成本按照历史年度占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预测。
通过以上对收益期营业成本项目进行测算,具体如下:
业务历年营业成本表
单位:万元
成本明细项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9月
材料及能源费 70,757.18 70,012.33 54,534.25
人工成本 14,793.27 15,514.72 11,594.97
制造费用及其他 18,182.45 15,994.56 8,054.09
合计 103,732.90 101,521.61 74,183.31
业务未来营业成本预测表
单位:万元
成本明细项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材料及能源费 18,487.26 74,363.58 77,577.29 80,982.93 84,593.67 88,092.63
人工成本 3,864.99 15,614.56 15,770.70 15,928.41 16,087.69 16,248.57
制造费用及其他 3,901.54 14,310.49 14,192.21 14,835.91 15,764.51 16,907.55
合计 26,253.78 104,288.63 107,540.21 111,747.24 116,445.88 121,248.76
(3)税金及附加预测
对被评估单位预测期税金及附加的测算,税金及附加项目包括城建税、教育
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考虑企业发生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与企业收入有较强的相关性,按照历史年度与营业收入的比例的发生水平
预测;其余税费按各税种的实际税率对预测期进行测算,对预测期税金及附加进
行测算。
税金及附加预测详见下表:
税金及附加预测表
单位:万元
明细项 税率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 7.00% 97.51 392.22 409.17 427.12 446.16 464.61
教育费附加 3.00% 40.84 164.27 171.37 178.89 186.86 194.59
地方教育费附加 2.00% 27.23 109.51 114.24 119.26 124.57 129.73
印花税 20.56 82.70 86.27 90.06 94.07 97.96
房产税 98.21 392.83 392.83 392.83 392.83 392.83
土地使用税 15.02 60.08 60.08 60.08 60.08 60.08
环保税 1.16 4.89 4.89 4.89 4.89 4.89
税金及附加合计 300.52 1,206.51 1,238.86 1,273.13 1,309.48 1,344.69
(4)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主要是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期间费用根据
企业前几年历史平均水平估算,并随着企业规划略有调整。
公司的销售费用企业进行销售活动而支出的各项费用,主要为差旅费、工资
福利费等、业务招待费、服务费、房租费及其他费用等。
①历史年度销售费用
历史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历史年度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费用明细项
职工薪酬 343.41 276.92 233.98
房屋租赁费 13.87 13.80 10.35
会议费 31.53 32.46 20.99
招待费(交际应酬费) 82.05 78.76 49.38
保险费 136.95 166.45 112.29
差旅费 61.76 67.40 40.26
佣金 42.85 15.15 76.37
咨询费 245.35 240.25 175.54
服务费 633.86 830.38 613.14
其他 13.47 20.81 15.73
合计 1,605.10 1,742.38 1,348.03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1.23 1.36 1.44
②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预测详见下表:
销售费用预测表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数据
费用明细项 2025年
职工薪酬 77.99 265.34 267.99 270.67 273.38 276.11
房屋租赁费 3.48 13.83 13.83 13.83 13.83 13.83
会议费 7.85 31.59 32.96 34.40 35.94 37.42
招待费 19.34 77.80 81.16 84.73 88.50 92.16
保险费 38.74 155.84 162.57 169.71 177.27 184.60
差旅费 15.61 62.79 65.50 68.37 71.42 74.38
佣金 13.79 55.47 57.86 60.40 63.09 65.70
咨询费 61.49 247.35 258.03 269.36 281.36 293.00
服务费 195.31 785.63 819.57 855.54 893.67 930.63
其他 4.73 19.04 19.87 20.74 21.66 22.56
合计 438.35 1,714.67 1,779.35 1,847.75 1,920.14 1,990.39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
公司的管理费用是指为公司进行管理活动而支出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一些
相对固定的费用项目,如工资福利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租赁费及
其他费用等。
①历史年度管理费用
历史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历史年度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费用明细项
折旧及摊销 188.47 200.93 192.41
办公费 203.62 203.88 167.69
职工薪酬 1,541.16 1,214.33 1,035.43
租赁费 258.26 234.88 135.18
集团服务费用 10,993.23 10,668.65 7,781.41
保险费 212.53 265.38 197.92
中介机构费用 28.50 30.74 22.08
服务费 39.76 20.59 22.57
劳保费 32.31 29.20 19.82
其他费用 -104.17 171.95 58.69
招待费(交际应酬费) 5.48 4.99 2.71
合计 13,399.16 13,045.52 9,635.91
管理费用/销售收入(%) 10.28 10.15 10.27
②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的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管理费用预测表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数据
费用明细项 2025年
折旧及摊销 46.23 180.82 186.84 152.60 121.51 143.52
办公费 55.34 222.61 232.23 242.42 253.22 263.69
职工薪酬 345.14 1,394.38 1,408.32 1,422.41 1,436.63 1,451.00
租赁费 111.40 246.57 246.57 246.57 246.57 246.57
集团服务费用 2,894.05 10,991.06 11,337.38 11,704.38 12,093.49 12,470.55
保险费 41.03 238.96 238.96 238.96 238.96 238.96
中介机构费用 7.78 31.31 32.66 34.10 35.62 37.09
服务费 6.58 26.45 27.59 28.80 30.09 31.33
劳保费 7.19 28.93 30.17 31.50 32.90 34.26
其他费用 32.21 129.55 135.14 141.08 147.36 153.46
招待费 1.20 4.82 5.03 5.25 5.49 5.71
合计 3,548.16 13,495.45 13,880.90 14,248.06 14,641.83 15,076.14
管理费用/销
售收入(%)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公司付息负债为11,119.00万元。均为向商业银行的借款,
主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企业经营的资金需求以及现有银行的贷款额度,本
次评估在对付息债务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未来业务发展对融资的需求及
国家政策对行业的支持,不考虑未来融资规模的变化。参照企业目前的付息债务
利率水平估算其利息支出。同时未来年度手续费参照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确定。财务费用预测如下表:
财务费用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月
利息支出 72.27 289.09 289.09 289.09 289.09 289.09
利息收入 17.50 70.39 73.43 76.65 80.07 83.38
财务费用合计 89.77 359.48 362.52 365.74 369.16 372.47
(5)营业外收入和支出预测
公司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为偶然发生收支,不连续发生,本次评估不作未
来预测。
(6)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贴收入,2025 年 10-12 月按照发生额确定,2026 年
之后政府补贴金额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不予考虑。
(7)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系资金池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未来不予考虑。
(8)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等非经
常性损益因其具有偶然性,且相关资产有部分已经作为非经营性轻资产,按照基
准日价值进行评估。因此未来不作预测。
(9)企业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率为 25.00%。具体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项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利润总额 2,228.40 10,908.36 12,872.98 14,235.09 15,436.65 16,298.46
加:使用权资产
- - - - - -
折旧
加:租赁负债利
- - - - - -
息支出
减:实际支付租
- - - - - -
赁费用
加:广告费和业
务宣传费纳税调 - - - - - -
整(调增+,调减
明细项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
加:业务招待费
纳税调整(调整 8.22 33.05 34.48 35.99 37.60 39.15
+,调减-)
减:研发费用加
- - - - - -
计扣除
减:无形资产加
- - - - - -
计扣除
历史年度可弥补
- - - - - -
亏损
调整后应纳税所
得额
弥补亏损后应纳
- - - - - -
税所得额
当年使用的所得
税税率
所得税合计 559.15 2,735.35 3,226.86 3,567.77 3,868.56 4,084.40
(10)折旧及摊销的预测
在企业的各项期间费用中包括了折旧和摊销,这些费用是不影响企业自由现
金流的,应该从企业的税后净利润中扣除,因此需要根据企业以前年度的实际发
生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测算出各项折旧和摊销的金额。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为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土地使用权及软
件,本次评估人员以基准日企业在用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
数,按照资产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及摊销;同时考虑提完折旧及摊销后相应资产
达到经济使用年限后再次购置的情况,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存续资产的折旧额
及摊销额。
新增资产的折旧及摊销预测,主要是根据企业对未来发展所需要的资本性支
出及基准日时点将在建工程转固确定的。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本性支出计
划,在与相关人员沟通后,考虑未来各年企业对现有资产的更新替换的支出,确
定新增资产的情况,并且结合企业的折旧及摊销政策进行预测。
综上,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预测数据详见下表:
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月
固定资产 1,058.75 2,871.23 2,262.64 2,346.14 2,690.09 3,310.69
无形资产 33.87 135.48 135.48 135.48 131.40 135.48
使用权资产 - - - - - -
折旧与摊销
合计
(11)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包括公司因持续经营所需要的维护性资本性支出及新增资本性
支出,维护性资本性支出是预计每年为维持生产能力需投入的更新改造资金,结
合资产投入状况进行考虑,根据企业经营计划,考虑新增资本性支出,新增资本
性支出主要为企业为维持经营规模需要补充的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
预测期内的资本性支出预测数据详见下表:
预测期内的资本性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月
维护性 固定资产 663.12 2,670.87 2,670.87 2,670.87 2,670.87 2,670.87
资本性
支出 无形资产 35.07 140.30 140.30 140.30 140.30 140.30
新增资 固定资产 650.18 - - - - -
本性支
出 无形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合计 1,348.38 2,811.17 2,811.17 2,811.17 2,811.17 2,811.17
(12)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溢余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
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付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预测营运资金前,评估人员首先核实和分析各科目中各种不正常因素,必要
时进行剔除处理。在此基础上,对营运资金影响重大的科目,如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预收款项、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中的经营性款项和存货,
主要根据该类科目以前年度的周转率进行测算;溢余现金及等价物是指超出企业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的现金及等价物,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主要是考虑企业保持
每月应付的成本、期间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人员工资支出需要保留的最低货币资
金量来确定的。
营运资金=与经营相关的流动资产-与经营相关的不含负息债务的流动负债
当年净营运资金变动=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此次评估以公司账面所核算的全部营运资金为基础进行未来年度生产经营
所需要的营运资金的预测。
此次评估以未来各期预测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基础,净营运资金变动预测结果
如下表所示:
净营运资金变动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销售收入合计 126,612.74 131,973.09 137,674.81 143,717.01 150,123.13 156,330.92
销售成本合计 100,437.09 104,288.63 107,540.21 111,747.24 116,445.88 121,248.76
期间费用 19,510.79 19,511.46 20,488.49 21,302.45 22,109.16 22,868.10
税金及附加 1,195.93 1,206.51 1,238.86 1,273.13 1,309.48 1,344.69
销售费用 1,786.38 1,714.67 1,779.35 1,847.75 1,920.14 1,990.39
管理费用 13,184.06 13,495.45 13,880.90 14,248.06 14,641.83 15,076.14
研发费用 - - - - - -
财务费用 1,036.09 359.48 362.52 365.74 369.16 372.47
所得税费用 2,308.32 2,735.35 3,226.86 3,567.77 3,868.56 4,084.40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 - - -
租赁负债利息费
- - - - - -
用
实际支付租赁款 - - - - - -
项目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完全成本 119,947.88 123,800.09 128,028.69 133,049.69 138,555.04 144,116.86
非付现成本 3,221.56 3,006.71 2,398.12 2,481.62 2,821.49 3,446.17
折旧/摊销 3,221.56 3,006.71 2,398.12 2,481.62 2,821.49 3,446.17
付现成本 116,726.32 120,793.38 125,630.57 130,568.08 135,733.55 140,670.69
最低现金保有量 9,727.19 10,066.12 10,469.21 10,880.67 11,311.13 11,722.56
存货 7,043.93 7,314.05 7,542.09 7,837.14 8,166.67 8,503.51
应收款项 43,454.21 45,293.92 47,250.78 49,324.49 51,523.11 53,653.66
应付款项 34,282.72 35,597.38 36,707.26 38,143.27 39,747.08 41,386.47
营运资本 25,942.61 27,076.69 28,554.82 29,899.04 31,253.82 32,493.25
营运资本增加额 8,278.26 1,134.08 1,478.12 1,344.22 1,354.79 1,239.42
(13)企业现金流量的预测
根据上述分析,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的经营性自由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表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
项目名称 2025年
营业收入 32,809.40 131,973.09 137,674.81 143,717.01 150,123.13 156,330.92 156,330.92
营业成本 26,253.78 104,288.63 107,540.21 111,747.24 116,445.88 121,248.76 118,473.32
营业毛利 6,555.62 27,684.47 30,134.60 31,969.77 33,677.25 35,082.16 37,857.60
税金及附
加
销售费用 438.35 1,714.67 1,779.35 1,847.75 1,920.14 1,990.39 1,990.39
管理费用 3,548.16 13,495.45 13,880.90 14,248.06 14,641.83 15,076.14 15,081.35
研发费用 - - - - - - -
财务费用 89.77 359.48 362.52 365.74 369.16 372.47 372.47
其他收益 49.57 - - - - - -
投资收益 - - - - - - -
公允价值
- - - - - - -
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
- - - - - - -
损失
未来预测
项目名称 2025年
资产减值
- - - - - - -
损失
资产处置
- - - - - - -
收益
营业利润 2,319.23 11,874.96 14,216.51 15,940.28 16,122.00 15,563.96 18,565.35
营业外收
- - - - - - -
入
营业外支
- - - - - - -
出
利润总额 2,228.40 10,908.36 12,872.98 14,235.09 15,436.65 16,298.46 19,068.69
所得税 559.15 2,735.35 3,226.86 3,567.77 3,868.56 4,084.40 4,776.96
所得税率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净利润 1,669.24 8,173.01 9,646.11 10,667.32 11,568.09 12,214.06 14,291.73
加:使用
权资产折 - - - - - - -
旧
加:租赁
负债利息 - - - - - - -
费用
减:实际
支付租赁 - - - - - - -
款
加:税后
利息支出
加:除使
用权资产
外的折旧/
摊销
毛现金流 2,816.07 11,396.53 12,261.05 13,365.75 14,606.39 15,877.04 15,184.49
根据被评估单位章程,企业营业期限为长期,并且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
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
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
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
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故明确预测期自 2025 年 10 月到 2030 年度。
根据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分析,基准日企业的付息负债为 11,119.00 万元。
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对象的资本债务结构特点以及所选用的现金流模型等综
合因素,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折现率 r。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re 为股权收益率
rd 为债权收益率
E 为权益资本
D 为债务资本
T 为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即:
式中:
rf:无风险收益率
rm:整个市场证券组合的预期收益率
rm-rf1: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β:贝塔系数
rc:企业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1)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第一步: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rf
国债是没有违约风险的资产,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
以忽略不计。
无风险报酬率 Rf 反映的是在本金没有违约风险、期望收入得到保证时资金
的基本价值。本次选取基准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 10 年期国
债到期收益率 1.86%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第二步:确定市场风险溢价 ERP
MRP(Market Risk premium)为市场风险溢价,指股票资产与无风险资产之
间的收益差额,通常指证券市场典型指数成份股平均收益率超过平均无风险收益
率(通常指长期国债收益率)的部分(Rm-Rf1)。沪深 300 指数比较符合国际
通行规则,其 300 只成份股能较好地反映中国股市的状况。本次评估中,评估人
员借助同花顺 iFinD 软件对我国沪深 300 各成份股的平均收益率进行了测算,测
算结果为 20 年(2005 年-2024 年)的平均收益率(几何平均收益率,计算周期
为周,收益率计算方式为对数收益率)为 9.04%,对应 20 年(2005 年-2024 年)
无风险报酬率平均值(Rf1)为 3.27%,则本次评估中的市场风险溢价(Rm-Rf1)
取 5.76%。
第三步: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β的确定
①β值的确定
β被认为是衡量公司相对风险的指标。投资股市中一个公司,如果其β值为
则表示其股票风险比股市平均低 10%。因为投资者期望高风险应得到高回报,β
值对投资者衡量投资某种股票的相对风险非常有帮助。
目前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是一款从事β研究并给出计算β值的计算公式
的软件,本次评估我们选取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内嵌的β计算器计算的β值(指数
选取沪深 300 指数)。对比公司含资本结构因素的β见下表:
可比上市公司β查询表
剔除资
可比公 含资本结构 本结构 所得
股权公平
序 对比公 付息负 司资本 因素 因 税
股票代码 市场价值
号 司名称 债(D) 结构 的β(Levered 素的β 税率
(E)
(D/E) β) (Unlev (T)
ered β)
经计算,可比上市公司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β(Unlevered β)平均值为 0.6701。
②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比率采用企业基准日真实资本结构,经计算:
D/E=14.89%
③估算被评估单位在上述确定的资本结构比率下的 LeveredBeta
将已经确定的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比率代入到如下公式中,计算被评估单位
LeveredBeta:
LeveredBeta=UnleveredBeta×[1+(1-T)D/E]
式中:D:债权价值;
E:股权价值;
T:适用所得税率;
LeveredBeta=0.6701
本次选用企业基准日真实资产结构,含资本结构因素的 LeveredBeta 为
第四步:估算公司特有风险收益率 rc
本次被评估单位为非上市公司,而评估参数选取参照沪深 A 股上市公司,
企业的治理结构、融资条件及资本流动性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性导致
可能产生特性个体风险,故需通过特定风险调整:
具体分析过程见下表:
序号 叠加内容 说明 取值(%)
小型、微
企业年营业额、收益能力、 大型 中型
职工人数等
企业在成立后的主营业务 盈利 微利 亏损
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净
利润、销售利润率、人均 0-0.3 0.3-0.7 0.7-1
利润率等
企业的外部借款、对外投 较低 中等 较高
资等 0-0.2 0.2-0.6 0.6-1
海外及 国内部
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 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分 省内
地区的分布 布
包括人员管理制度、财务 非常完 一般 不完善
企业内部管理及控制机 善
制
内部审计制度等 0-0.3 0.3-0.7 0.7-1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丰富 中等 匮乏
景、继续教育程度等 0-0.3 0.3-0.7 0.7-1
完全依
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 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 不依赖 较依赖
依赖 赖程度
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析取值如下表:
结合被评估单位在行业的优劣势、未来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因
素,本次评估,公司特有风险收益率 rc 按 2.90%计取。
序号 叠加内容 说明 取值(%)
截至基准日有外部借款,无外部
投资
合计 2.90
第五步: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rf+(rm-rf1)×β+rc
=1.86%+5.76%×0.7449+2.90%
=9.05%
(2)确定债务资本成本
本次采用企业评估基准日的真实资本结构,因此债务资本成本采用企业基准
日平均贷款利率 2.60%。
(3)确定资本结构
结合企业未来盈利情况、管理层未来的筹资策略、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
融资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的差异、资本结构是否稳定等各项因素,本次确定采
用企业评估基准日的真实资本结构。
D/E=14.89%
(4)确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r)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r=9.05%×(1/(1+14.89%))+2.60%×(1-25%)×(1-1/(1+14.89%))=8.13%
(1)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过程
根据以上分析、预测所确定的各参数,通过对收益期内各年预测自由现金流
进行折现,得出企业经营性资产的价值,计算结果见下表:
企业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
项目名称 2025年
现金流量
未来预测
项目名称 2025年
毛现金流 (1) 2,816.07 11,396.53 12,261.05 13,365.75 14,606.39 15,877.04 15,184.49
减:资本性支
(2) 1,348.38 2,811.17 2,811.17 2,811.17 2,811.17 2,811.17 2,811.17
出
营运资金增
(3) 8,278.26 1,134.08 1,478.12 1,344.22 1,354.79 1,239.42 -
加(减少)
(4)=(1)
净现金流 -6,810.57 7,451.28 7,971.76 9,210.36 10,440.43 11,826.45 12,373.32
-(2)-(3)
折现年限 (5) 0.13 0.63 1.00 1.00 1.00 1.00 -
折现率 (6) 8.13% 8.13% 8.13% 8.13% 8.13% 8.13% 8.13%
折现系数 (7) 0.9903 0.9431 0.8721 0.8066 0.7459 0.6898 8.4845
净现金流量
(8) -6,744.34 7,027.00 6,952.56 7,428.81 7,787.76 8,158.31 104,981.93
现值
现金流现值
(9) 30,610.10 104,981.93
和
经营性资产净现金流量合计为 135,592.03 万元。
(2)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企业的溢余资产主要为评估基准日非正常需要的货币资金,考虑到:营运资
金中已考虑溢余货币资金对营运资金的影响,溢余现金为 0 万元。
(3)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的确定
本次评估中的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与该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
益、也未参与预测的资产(负债),按成本法评估后的值确定。经分析核实,评
估基准日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如下: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款项性质 账面价值 评估值
现金类非经营性资产 - - -
多余现金 - - -
可变现有价证券 - - -
现金类非经营性资产
- - -
小计
项目 款项性质 账面价值 评估值
非现金类非经营性资
- - -
产
其他应收款 押金、保证金 103.54 103.54
预交及待抵扣税
金、资金池委托贷
其他流动资产 37,585.15 37,585.15
款、保险费待摊费
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95.89 95.89
非现金类非经营性资
- 37,784.58 37,784.58
产小计
非经营性负债 - - -
应付账款 工程款、设备款 1,195.77 1,195.77
其他应付款 押金、保证金 69.00 69.00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 - 1,264.77 1,264.77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
- 36,519.81 36,519.81
值
则,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价值=36,519.81(万元)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172,111.84(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72,111.84-11,119.00
=160,993.00(万元)取整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考虑具有控制权的溢价、缺乏
控制权的折价及股权流动性等特殊交易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四)收益法评估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预测和计算,得出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
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 160,993.00 万元,评估增值 86,325.80 万元,增值率
五、市场法评估说明
(一)市场法的应用前提及选择理由
市场法是根据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对比公司近期交易的成交价格,通
过分析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各自特点分析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评估价值。市
场法的理论基础是同类、同经营规模并具有相同获利能力的企业其市场价值是相
同的(或相似的)。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
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
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
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
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
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运用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置于一个完整、现实的经营过程和市场环境中,
评估基础是要有产权交易、证券交易市场,因此运用市场法评估整体资产必须具
备以下前提条件:
(1)产权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成熟、活跃,相关交易资料公开、完整;
(2)可以找到适当数量的与评估对象在交易对象性质、处置方式、市场条
件等方面相似的参照案例;
(3)评估对象与参照物在资产评估的要素方面、技术方面可分解为因素差
异,并且这些差异可以量化。
考虑到交易案例比较法由于受数据信息收集的限制而无法充分考虑评估对
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对股权价值的影响,另一方面与证券市场上存在一定数
量的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上市公司,且交易活跃,交易及财务数据公开,信息充
分,故本次市场法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二)评估测算过程
市场法中的对比公司方式是通过比较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
司的市场价值来确定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这种方式一般是首先选择与被评估
单位处于同一行业的并且股票交易活跃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然后通过交易
股价计算对比公司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再选择对比公司的一个或几个收益性
和/或资产类参数,如 EBIT,EBITDA 或总资产、净资产等作为“分析参数”,
最后计算对比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称之为比率乘
数(Multiples),将上述比率乘数应用到被评估单位的相应的分析参数中从而得
到委估对象的市场价值。
通过计算对比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分析参数,我们可以得到其收益类比率乘数
和资产类比率乘数。但上述比率乘数在应用到被评估单位相应分析参数中前还需
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反映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差异。
(1)可比公司选择标准
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企业之间的可比性主要体现在公司所属的行业、业务结构、
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
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
行业的可比性要求是:可比企业应该和被评估企业在相同或相似的行业。资
产评估师首先根据证监会行业划分的行业分类进行搜索,然后再进行行业细分,
寻找最为相似的可比企业。如果被评估企业属于新兴行业或很难找到相同或十分
相近的可比公司,资产评估师可以扩大范围,在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行业中寻
找。
本次选择可比企业遵循以下标准:
考虑到进行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操作时需要进行一定的统计处理,需要一定
的股票交易历史数据和财务数据,因此一般需要可比企业具有一定时期的上市历
史;另一方面,可比对象经营情况应相对稳定。因此,此次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
的经营业务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并且从事该业务的时间不少于 24 个月。
企业生产规模相当实际就是要求资产规模和能力相当,这样可以增加可比性。
经营业绩相似就是可比对象与被评估单位经营业绩状态应该相似。要求可比
对象与被评估单位在经营业绩方面相似主要是考虑对于投资者而言,盈利企业的
投资风险与亏损企业的投资风险是有较大差异的,因此在选择可比对象时,优先
选择与被评估单位盈利能力相似的企业;若盈利能力存在差异,则通过对比盈利
指标进行修正。
未来成长性相当, 即企业未来经营的预期增长率相当。 由于可以采取预期
增长率修正方式对差异进行调整,因此,成长性相当的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为了增加可比对象与被评估单位的可比性, 在可供选择的同行业上市公司
较多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要求在经营地域、产品结构、资金周转、付息债务等
方面可比。对于运营能力、偿债能力存在差异的,可以通过相关指标对比分析予
以修正。
(2)可比公司选择过程
根据上述可比公司选择标准,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同花顺获取所属行业相同的
上市公司。为了降低可比公司之间差异,评估专业人员按照可比公司经营业务、
经营状况、资产规模、上市日期等,在此基础上选择 3 家上市公司。具体选择理
由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主营业务 选取(不选)理由
经营业务相似、盈利状况
胎圈钢丝、钢帘线以及胶管
钢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
金属制品,主要是子午轮胎
经营业务相似、盈利状况
用钢帘线、镀锌钢丝、钢绞
线、PC钢绞线等系列产品的
公司
制造、销售
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 盈利状况差异较小,宜选
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择为可比公司
钢绳产品及相关设备、材料、
技术的研究、生产、加工、
主营业务相差较大,不宜
选择为可比公司。
产品的研制、开发与技术服
务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的研 主营业务相差较大,不宜
发、生产与销售 选择为可比公司。
索具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 主营业务相差较大,不宜
计、生产和销售 选择为可比公司。
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设计 主营业务相差较大,不宜
和生产制造 选择为可比公司。
钎焊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 主营业务相差较大,不宜
售 选择为可比公司。
非主板上市,主营业务相
从事高端装备关键铸件的研
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
可比上市与被评估单位对比分析情况如下表:
项目 被评估单位 大业股份 恒星科技 大西洋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金属制品业 金属制品业 金属制品业
胎圈钢丝、钢帘 金属制品,主要 焊条、焊丝、焊
胎圈钢丝、钢帘 线以及胶管钢丝 是子午轮胎用钢 剂等焊接材料产
经营业务
线生产和销售 的研发、生产和 帘线、镀锌钢丝、 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 钢绞线、PC钢绞 和销售
项目 被评估单位 大业股份 恒星科技 大西洋
线等系列产品的
制造、销售
经营历史 超过3年 超过3年 超过3年 超过3年
企业规模 小 较大 较大 中
经营业绩 盈利较好 盈利较好 盈利较好 盈利较好
成长性 较稳定 较稳定 较稳定 较稳定
(3)可比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是一家钢帘线制造商,主要从事生产、开发、
加工及销售加固橡胶用钢绳和钢帘线及其它钢丝绳制品,公司所处行业为金属制
造品行业。按照上述原则,经评估人员综合分析,为了减少个体差异的影响,本
次选择金属制造品及相关行业公司。本次评估人员筛选了经营模式基本类似的公
司,选择了如下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公司名称: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278.SH
上市时间:2017-11-13
主营业务:胎圈钢丝、钢帘线以及胶管钢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简介: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3278)是国内金属制品领
域的龙头企业,尤其在胎圈钢丝领域实力突出。公司前身为诸城市大业金属制品
有限责任公司,2003 年 11 月正式成立,2017 年 11 月 13 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注册地址位于山东潍坊市诸城市。目前注册资本 34175.9392 万元,实缴资本与
注册资本持平,法定代表人为窦勇,企业人员规模达 2000-2999 人。公司厂区占
地 800 余亩,曾披露总资产达 14 亿元。对外投资 17 家企业,控制 20 家企业,
业务布局和产业链延伸较为完善,还通过了 ISO9001、IATF16949 等多项质量、
环境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搭建了完善
的研发平台,包括国家橡胶骨架材料标准研发基地、石油和化学工业高性能轮胎
胎圈钢丝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省级及以上研发载体。现有 160 余人的专业技术研
发团队,累计申请专利 128 项,获得专利授权 78 项,还主持起草了最新版胎圈
钢丝国家标准。此外,其自主研发的多项技术成果斩获省部级奖项,如“万吨/
年子午线轮胎专用超高强度胎圈钢丝产业化技术”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
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公司名称: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132.SZ
上市时间:2007-04-27
主营业务:金属制品,主要是子午轮胎用钢帘线、镀锌钢丝、钢绞线、PC
钢绞线等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
公司简介: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132)是国内金属制
品与新材料领域的细分龙头企业,业务横跨金属制造与化工两大领域。公司前身
为 1995 年成立的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04 年整体改制为现名,2007
年 4 月 27 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目前总部位于河南巩义,拥有河南、内蒙及广
西 4 个实体制造基地,下辖 17 个全资子(孙)公司,现有职工 4000 余人,注册
资本达 14.02 亿元左右。2024 年公司营收已增至 50.85 亿元,较早期规模实现大
幅增长。
核心资质:先后斩获“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制造业头
雁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等称号,“恒星”牌系列产品获评“中国
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同时还是郑州市先进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
核心产品:形成了金属制品与化工制品两大核心业务板块。金属制品方面,
涵盖镀锌钢丝、钢绞线、钢帘线、胶管钢丝、金刚线等,其中镀锌钢丝和钢绞线
产能规模位居全国第一,钢帘线是河南子午轮胎领域的主力供应产品;化工制品
以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为主,旗下 DMC 等产品已投放市场。这些产品广泛应用
于汽车轮胎、电力输送、光伏硅片切割、高速铁路等多个领域。
市场与客户:国内市场上,其镀锌钢丝、钢绞线曾被指定为三峡电力外送、
西电东输等重大工程专用产品,与 200 多家电线电缆厂、送变电公司建立长期合
作,钢帘线也服务于 20 多家国内轮胎厂;国际市场则拓展至欧洲、南美、中东
等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此外金刚线产品还能满足国内大型太阳能企业的生产需
求。
公司名称: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558.SH
上市时间:2001-02-27
主营业务: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简介: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大西洋,股票代
码:600558)是一家专注于焊接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
立于 1999 年 9 月 20 日,总部位于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 1 号,并于 2001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是中国首家专业从事焊接材料制造的国有企业,前身可追溯至 1950 年
注册商标的“大西洋”品牌电焊条厂,改制后成为焊接材料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其主营业务涵盖焊条、焊丝、焊剂三大类产品,共计 300 多个品种,广泛应用于
三峡工程、西气东输、核电站(如秦山、大亚湾核电站)、航天航空、桥梁船舶
等国家重大项目及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技术实力方面,公司建有焊接材料领域首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四川省
焊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 700 余项自主知识产权,关键生产设备数字化覆盖
率超过 80%,2023 年获评“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产品中,高韧性低氢焊条
产销量全球第一,核电焊材覆盖核岛与常规岛,毛利率可达 40%-50%,并实现
进口替代。财务表现上,2025 年 1 月至 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74 亿元,同
比增长 4.55%;归母净利润 1.42 亿元,同比增长 64.77%,显示较强增长势头。
近三年累计派现 2.11 亿元,A 股上市后累计派现 6.18 亿元。
公司目前拥有六个生产基地,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超 20%,系行业龙头,同
时通过越南子公司拓展东南亚、中东等国际市场。其质量管理体系通过 ISO9001
认证,产品获多项国际船级社认可。
市场比较法要求通过分析对比公司股权(所有者权益)和/或全部投资资本
市场价值与收益性参数、资产类参数或收入基础价值比率参数之间的比率来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比率,然后,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收益能力、资产类参数来估算其股
权和/或全投资资本的价值。因此采用市场法评估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分析确定、
计算比率。比率一般可以分为三类,分别为盈利基础价值比率、资产基础价值比
率和收入基础价值比率。
就轻资产企业而言,价值比率通常选择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
销率(P/S)、企业价值与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企业价值与折旧摊销
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D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EV/NOIAT)
等。在上述六个指标中,企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A)、企业
价值与折旧摊销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D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
率(EV/NOIAT)侧重企业整体价值的判断;而市盈率(P/E)、市净率(P/B)、
市销率(P/S)侧重股东权益价值的判断,以合理确定评估咨询对象的价值为目
的,适合选取该三项指标作为价值比率。
贝卡尔特钢帘线公司的业务为钢帘线生产销售业务,已成立多年,业务稳定,
营业利润较好,本次评估采用企业价值与折旧摊销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DA)
指标更能体现企业整体市场价值。
根据以往的评估经验,我们认为在计算比率时限时选用与评估基准日相近的
年报财务数据即可。
根据可比公司 2025 年 6 月财报以及相关财务信息,计算得出可比公司
EV/EBITDA(企业价值与折旧摊销息税前利润比率)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EV/EBITDA
注:本次未考虑非经营性调整。
由于被评估单位与对比公司之间存在规模上的差异,因此需要对比率进行必
要的修正。首先初步选取规模指标,分别为资产总额规模及营业收入规模,详细
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被评估单位 119,964.13 93,803.34
注:被评估单位的上述财务数据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相关数据。
其次,计算分析各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净资产、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差异
情况,打分及调整系数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调整系数
被评估单位 1.00 1.00 1.00 1.00
由于被评估单位与对比公司的财务数据之间存在各种差异,因此需要对比率
进行必要的修正。我们以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在盈利能力、运营能力等方面差
异量化调整对 EV/EBITDA 进行修正。
对于 EV/EBITDA 修正,本次评估主要从企业的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
质量、偿付能力等方面对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间的差异进行量化,具体量化对
比思路如下:
(1)类似行业绩效评价体系如下:
行业名 全行业(2024)
金属制品业 优秀值 良好值 平均值 较低值 较差值
一、盈利回报指标 -- -- -- -- --
净资产收益率(%) 11.4 6.1 3.2 -3.5 -13.7
营业收入利润率(%) 7.5 3.7 1.4 -3.6 -12.9
总资产报酬率(%) 6.5 3.2 2.1 -2.2 -8.8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2.6 1.6 0.7 -0.4 -1.5
二、资产运营指标 -- -- -- -- --
总资产周转率(次) 1.3 0.9 0.7 0.4 0.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5 5.8 4.2 2.2 1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1.7 1.3 1.1 0.6 0.2
两金占流动资产比重(%) 33.7 45.2 50.7 58.4 67.1
三、风险防控指标 -- -- -- -- --
资产负债率(%) 48 53 58 68 83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12.3 6.7 2.9 -7.7 -14.2
带息负债比率(%) 12.9 23.6 34.8 48.2 66.8
已获利息倍数 15 6.8 2.4 -1.5 -3.7
四、持续发展指标 -- -- -- -- --
研发经费投入强度(%) 3.7 2.6 1.8 1.3 0.5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50.7 38.9 27 18.3 9.5
经济增加值率(%) 10.7 4.3 -0.4 -4 -9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113.2 107.5 102.8 99 91.2
营业现金比率(%) 10.3 5.6 3.1 -2.8 -11.8
国有资本回报率(%) 11.2 6.4 1.6 -2.2 -6
行业名 全行业(2024)
金属制品业 优秀值 良好值 平均值 较低值 较差值
EBITDA率(%) 12.3 8.3 3.6 -0.2 -3.3
百元收入支付的成本费用(元) 94.6 97.5 99 103.4 108.8
存货周转率(次) 10.2 7.2 5.7 2.6 1
速动比率(%) 160 120 100 70 50
利润总额增长率(%) 13.5 5.8 -2.1 -10.3 -20.1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16.6 9.7 2.4 -11.3 -21.6
(2)参照 2024 年金属制品业绩效评价体系,选取 2024 年上市公司净资产
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周转率(次)、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资产负债率(%)、带息负债比率(%)、国有资本保值增长率(%)、营业总
收入增率(%)等 8 个财务指标作为评价可比公司及被评估单位的因素,经计算,
被评估对象与各对比企业各项财务指标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标准值表
国有资 营业总
净资产 总资产 总资产 应收账 资产负 带息负
本保值 收入增
项目 收益率 报酬率 周转率 款周转 债率 债比率
增值率 长率
(%) (%) (次) 率(次)(%) (%)
(%) (%)
权重 100%
高于良好
优秀值 100 11.4 6.5 1.3 9.5 48 12.9 113.2 16.6
值的中值
高于平均
良好值 97.5 6.1 3.2 0.9 5.8 53 23.6 107.5 9.7
值的中值
等于行业
平均值 95 3.2 2.1 0.7 4.2 58 34.8 102.8 2.4
数据中值
低于平均
较低值 92.5 -3.5 -2.2 0.4 2.2 68 48.2 99 -11.3
值的中值
低于较低
极差值 90 -13.7 -8.8 0.2 1 83 66.8 91.2 -21.6
值的中值
(3)依据可比上市公司和贝卡尔特钢帘线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经计算,
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各项财务指标数据见下表:
可比公司财务数据
个别因素
盈利能力 运营能力 偿债能力 成长能力
序号 公司简称 国有资 营业总
净资产 总资产 总资产 应收账 资产负 带息负
本保值 收入增
收益率 报酬率 周转率 款周转 债率 债比率
增值率 长率
(%) (%) (次) 率(次) (%) (%)
(%) (%)
(4)根据指标评价的结果,并结合各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股票行情
状况等,将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各可比指标的差异通过打分调整进行定量
化,确定各可比指标的调整评分值。具体调整评分结果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及贝卡尔特钢帘线得分表
盈利能力 运营能力 偿债能力 成长能力
国有资 营业总
净资产 总资产 总资产 应收账 资产负 带息负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本保值 收入增
收益率 报酬率 周转率 款周转 债率 债比率
增值率 长率
(%) (%) (次) 率(次) (%) (%)
(%) (%)
- 被评估单位 99 100 98 93 100 97 92 94
(5)将被评估单位的得分与各可比上市公司得分进行比较得出财务指标修
正系数。具体计算结果见下表:
财务指标修正系数计算表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修正系数
(6)假设股票市场价值与业绩评价分值正相关,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量化,
则由被评估单位的得分与各可比公司得分进行比较,可得各比准 EV/EBITDA。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原比率 个别因素修正 规模修正 比准EV/EBITDA
平均值 - - - - 18.46
采用上述的比率可以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的 EV,即
被评估单位 EV=被评估单位比率×被评估单位相应分析参数。
缺少流通性的资产存在价值贬值这一规律在中国国内也是适用的,国内的缺
少流通性折扣也是客观存在的。借鉴国际上定量研究缺少流通折扣率的方式,本
次评估我们结合国内实际情况采用非上市公司购并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
比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
采用非上市公司购并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
率的基本思路是收集分析非上市公司并购案例的市盈率(P/E),然后与同期的
上市公司的市盈率(P/E)进行对比分析,通过上述两类市盈率的差异来估算缺
少流通折扣率。
我们分别收集和对比分析了发生在 2024 年的非上市公司的少数股权交易并
购案例和截止于 2024 年底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数据,得到如下数据:
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计算非流动性折扣比例表(2025 年)
非上市公司并购 上市公司
非流动
序号 行业名称 样本 样本 市盈 性折扣
市盈率
点数 点数 率平 比例
平均值
量 量 均值
非上市公司并购 上市公司
非流动
序号 行业名称 样本 样本 市盈 性折扣
市盈率
点数 点数 率平 比例
平均值
量 量 均值
原始数据来源:Wind 资讯、CVSource
本次评估取金属、非金属制造业缺少流通折扣率,即 26.67%。
本次评估中的非经营性资产主要是与该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
也未参与预测的资产(负债),按成本法评估后的值确定。经分析核实,评估基
准日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如下: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款项性质 账面价值 评估值
项目 款项性质 账面价值 评估值
现金类非经营性资产 - - -
多余现金 - - -
可变现有价证券 - - -
现金类非经营性资产小计 - - -
非现金类非经营性资产 - - -
其他应收款 押金、保证金 103.54 103.54
预交及待抵扣税
金、资金池委托贷
其他流动资产 37,585.15 37,585.15
款、保险费待摊费
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95.89 95.89
非现金类非经营性资产小计 - 37,784.58 37,784.58
非经营性负债 - - -
应付账款 工程款、设备款 1,195.77 1,195.77
其他应付款 押金、保证金 69.00 69.00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 - 1,264.77 1,264.77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 36,519.81 36,519.81
则,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价值=36,519.81(万元)
根据上述被评估单位比率通过如下方式计算被评估单位市场价值:
被评估单位 EV=被评估单位 EBITDA×比准 EV/EBITDA×(1-缺少流动性
折扣)
被评估单位股权价值=EV-总债务+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根据以上分析及计算,最终得到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
市场法评估汇总表
基准日
项目
EV/EBITDA乘数
利润总额 6,976.35
利息费用 372.66
基准日
项目
EV/EBITDA乘数
当期折旧及摊销 2,128.94
被评估单位EBITDA 9,477.94
比准EV/EBITDA 18.46
比准后EV 174,962.85
缺少流动性折扣率 26.67%
市场法企业EV评估值 128,295.16
总债务 11,119.00
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 117,176.16
加: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 36,519.81
扣除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 153,696.00
(三)市场法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贝卡尔特钢帘线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持续经营条件下
市场法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53,696.00 万元。
六、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
七、存在评估或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或估值结论有重大影响事
项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或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或估值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估值及
交易作价的影响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估值
及交易作价影响的事项。
九、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为北方亚事评估,北方亚事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评估资格,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
作。公司聘请北方亚事评估承担本次重组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
程序合规。
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
司及其关联方均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
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
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组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北方亚事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最终作为
本次评估结果。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
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
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一致。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性分析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
资产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本次重组定价以北方亚事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确定,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
合理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
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执行了现场核查,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变化趋势及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
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行业存续发
展的情况不会产生较大变化,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持续经营,不会对评估值
造成影响。
(四)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贝卡尔特钢帘线 10%股权,因此本次
交易定价未考虑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五)敏感性分析
在收益法评估过程中,假如各修正指标上下浮动 3%、5%时,评估结果变
化对估值影响敏感性分析具体如下:
股东权益收益法评 评估结果变动金 评估结果变动率
项目 变动幅度
估结果(万元) 额(万元) (%)
营业收入 0% 160,993.00 - -
-3.00% 117,483.18 -43,509.82 -27.03
-5.00% 88,395.79 -72,597.21 -45.09
毛利率
-3.00% 147,702.22 -13,290.78 -8.26
股东权益收益法评 评估结果变动金 评估结果变动率
项目 变动幅度
估结果(万元) 额(万元) (%)
-5.00% 144,044.49 -16,948.51 -10.53
折现率 0% 160,993.00 - -
-3.00% 161,343.86 350.86 0.22
-5.00% 164,257.10 3,264.10 2.03
由上述分析可见,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与基准日评估值存在正向变动关系;折
现率与基准日评估值存在反向变动关系。
(六)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估值及交易作
价的影响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估值
及交易作价影响的事项。
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 方 ( 受 让 方 ) :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
乙方(转让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乙方向甲方转让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
的股权,甲方以现金方式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交易对价,转让后目标公司成为甲
方持股的一人公司。
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
致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壹佰万元整(¥161,000,000
元),即本合同项下标的股权交易对价。
甲方应按照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标的股权交割事项已全部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股权转让期限:乙方应于交割全部先决条件满足之后的 10 个工作日或双方
另行书面约定的更长期限内办理完成规定的交割事项。甲方对交割事项应积极配
合,并协调目标公司积极配合(如涉及)。
交割全部先决条件是指:
(1)乙方取得其股东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
(2)甲方已取得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
交割在本合同项下交易所涉以下工商登记/备案(“交割事项”)完成时发
生:
(1)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已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标的股权已登记在甲方名下。
(2)公司章程已经按约定进行修订(体现甲方为目标公司唯一股东以及相
应修改),并已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备案。
(3)乙方已撤回向目标公司委派的董事,并已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
备案。
乙方根据约定完成前述全部交割事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交割完成日”。
双方同意,甲方自交割完成日起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本合同约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双方同意,双方之间《合资
经营合同》于交割完成日自动终止,双方无需另行签署终止协议。合资经营合同
中明确规定在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应在《合资经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范围内
继续有效。
自定价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完成日(不含当日)之间的期间为过渡
期。
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或亏损由甲方享有或承担。目标公司除向乙方分配
于过渡期内分红)。
本合同项下双方于本合同签订日向对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双方确认,双
方系建立在对本部分陈述与保证充分信赖之基础上方达成本合同。
(1)双方陈述与保证
交割完成日前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该方应及时(自知道该等情况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但是该通知不视为陈述与保证或陈述与保证的违反被纠
正或者条件已成就;
a.发生导致本合同记载的双方的陈述与保证可能与事实不相符或不准确的
事由;
b.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的约定遵守或满足承诺、先决条件或约定事项的。
双方确认,本次交易不涉及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及职工安置事项,即目
标公司对其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依法享有的债权或负担的债务仍然以其自身的
名义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之前目标公司与其员工各自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
交易的实施而发生变更或终止。
(2)乙方陈述与保证
乙方依据本合同所转让的股权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标的股权是乙方合法所有的股权,乙方对标的股权享有完全的、排他的权利,
不存在与其他人共同或按份共有的情形,不存在任何隐名股东的情形。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披露义务。
乙方保证,在过渡期内,乙方将尽力、有效及谨慎地参与经营目标公司现有
的业务,努力保持其正常运作,确保运营、服务的素质、人事的管理及商誉等各
方面均不受损害。
标的股权已完成实缴且不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情况,且目标公司的股权
没有受到任何法院、政府机关或部门发出的命令或判决的约束,亦没有受到任何
向法院或政府机关或部门所作的承诺或保证的限制。
双方同意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由本次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依法应
缴纳的税费。
无论本次交易是否完成,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全部成本和开支,应由发生该
等成本和开支的一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
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
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保
全费、诉讼费、公证费等。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达 30 日的,乙方有权以甲方当期未支付股权
转让价款为基数,要求甲方按照 1.5 倍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乙方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a.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如已支付)。
b.要求乙方按股权交易价款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股权存在无法交割情形等导致本合同目的
无法实现的或无继续履行必要的,甲方有权以书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如甲方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达 60 日的,乙方有权以书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此种情况下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标的股权交易对价的 5%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交割因非甲方原因未能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最后转让期限”)前发
生,甲方有权选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如因包括不可抗力在内的其他第三
方原因导致标的股权未能在上述最后转让期限完成交割的,且甲乙双方未能协商
延长该期限的,甲方或乙方皆有权以书面方式解除本合同并互不负违约责任。
无论甲方或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合同所
约定的对方联系人发出解除通知。
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双方就本次交易进行接触、磋商、谈判、合同/合同
的起草、修改、签署、执行、任何合同/合同的条款及条件,以及任何一方向另
一方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信息,若无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
公众公开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乙方作为上市公司以及甲方集团公司(作为上
市公司)就本次交易依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乙方应在进行相关
披露之前,提前合理时间书面通知甲方拟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本保密责任条款及其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责任、负担、承诺或保证,除双
方另有约定外,不因本合同的履行、终止、解除或被判无效或不予执行等任何情
形而影响其法律约束力,且永久有效。
本合同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保密信息在披露给接收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
从公开领域获得;
(3)接收方应法院或其他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保密信息(通过询
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
(4)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确定的
保密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
一方或多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上述情况发生时,接收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向提供
方发出通知,同时应当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说明。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以及相应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之法律(本合同项下的中国法律不包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的法
律法规)管辖。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与本合同的存在、效
力或终止有关的任何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应提交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庭由三名按照其仲裁
规则指定的仲裁员组成。仲裁程序在上海进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取得其股东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之日起
生效。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出具《担保函》,为香港贝卡尔特支付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责任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其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法尔胜与香港贝卡尔特将签署《关于转让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
司 10%股权之股权转让合同》(下称“主合同”),将由香港贝卡尔特向法尔胜
支付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壹佰万元整(¥161,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价款。
为确保法尔胜依约收到主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价款(本金),本保证人自愿为
香港贝卡尔特于主合同项下对法尔胜的股权转让价款(本金)付款义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如下:
保,并保证按本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本金)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壹佰万元整(¥161,000,000 元,若香港贝卡尔特
负有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在计算保证责任金额时,其实际支
付的全部款项应优先抵充股权转让价款本金,本金清偿完毕后,剩余款项再用于
支付其他应付未付款项)。自香港贝卡尔特将应当支付给法尔胜的股权转让价款
(本金)转出,则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义务。
证人签订及履行本担保函义务的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保证人章程的
相关规定。”
江阴科技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不动产抵押担保合
同》,分别以所持江苏法尔胜路桥科技有限公司 15%的股权及派生权益、坐落于
镇澄路 3456 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为前述担保事项向江阴科技新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现金出售所持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 10%的
股权,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轮胎钢帘线等加固增强
划分的限制类与淘汰类产业,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形。本次交
易为股权出售,不涉及环保、土地审批事项,未达到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不属
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 年版)》规定的领域,不
涉及对外投资,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
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为现金出售股权,不涉及发行股份和股权变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和股权结构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
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持有的贝卡尔特钢帘线 10%股权,上市公司所
拥有相关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信托持股等安排,亦不存在抵押、质押、
担保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
交易标的债权债务的转移,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股权出售退出权益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优化资本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和运营效率,使公司可以更
好的集中优势聚焦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
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
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不会改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
独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相关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要求,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
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上述
法人治理结构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继续完善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贝卡尔特钢帘线10%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
已在本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存在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审批风
险以及标的资产的交割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一)项规定。
本次交易为出售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关于上市公司
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
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独立性并严格
规范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四)项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
上市。
四、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太平
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具体内容请
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二、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结论性意见”相关内容。
(二)法律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法律顾问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 独
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三、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相关内
容。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本节的分析与讨论系基于以下财务资料完成:上市公司 2023 年、2024 年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和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
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市公司经审阅的 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备考财务报表。
请投资者在阅读本节时,同时参考本报告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的相关内容。
(一)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00.93 3.65 5,111.97 4.89 7,542.66 4.88
交易性金
- - - - 27,746.27 17.96
融资产
应收票据 4,912.30 4.98 6,627.43 6.34 8,271.38 5.35
应收账款 17,439.06 17.69 19,890.97 19.02 26,729.93 17.30
应收款项
- - - - 100.00 0.06
融资
预付款项 1,378.92 1.40 1,693.02 1.62 1,803.43 1.17
其他应收
款
存货 9,867.55 10.01 8,573.38 8.20 10,960.48 7.09
合同资产 341.43 0.35 341.43 0.33 513.81 0.33
其他流动
资产
流动资产
合计
非流动资
产: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固定资产 16,768.33 17.01 18,751.88 17.94 24,942.92 16.14
在建工程 3,239.05 3.29 1,855.10 1.77 114.16 0.07
使用权资
产
无形资产 3,819.30 3.87 3,911.56 3.74 5,676.48 3.67
商誉 7,587.19 7.70 7,587.19 7.26 9,469.43 6.13
长期待摊
费用
递延所得
税资产
其他非流
- - - - 341.43 0.22
动资产
非流动资
产合计
资产总计 98,564.76 100.00 104,553.52 100.00 154,506.86 100.00
万元、104,553.52 万元和 98,564.7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55.30%、42.45%和 39.99%,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非流
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70%、57.55%和 60.01%,主要为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固定资产和商誉。
(1)流动资产
值分别为 27,746.27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96%、0
和 0,其中 2023 年末,上市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收购子公司广泰源,因其
子公司业绩不及预期,交易对方杨家军及上海运啸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截至
为 26,729.93 万元、19,890.97 万元和 17,439.0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续下降,主要系全国宏观经济整体形势影响,业务进一步收缩导致营业收入呈下
降趋势,新增应收账款降幅明显。
万元,下降 21.78%,主要系上市公司 2023 年末为开展丰荣 EPC 项目进行的储
备存货金额较大(1,252.16 万元),2024 年该存货投入使用结转成本所致。2025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较 2024 年末增加 1,294.16 万元,上升 15.10%,
主要系在执行的环保工程项目未完工所致。
(2)非流动资产
价值分别为 24,608.08 万元、24,052.51 万元和 24,052.5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15.93%、23.00%和 24.40%。最近两年及一期末,上市公司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为持有恒泰保险、贝卡尔特钢帘线、普天法尔胜的股权,变动原因系持有普
天法尔胜计提其他综合收益导致账面价值减少所致。
为 24,942.92 万元、18,751.88 万元和 16,768.3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用设备等。最近两年及一期末,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持续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
①广泰源专用设备因业务实际需要转出,原值减少所致;②各期固定资产按照直
线法计提折旧,导致账面价值有所减少。
上市公司于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
价值。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上市公司根据广泰源的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分别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6,246.75 万元和 1,882.24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1,209.63 75.99 72,798.04 76.12 70,927.61 50.59
应付票据 - - - - 1,288.44 0.92
应付账款 7,508.24 8.01 6,876.47 7.19 11,292.19 8.05
合同负债 3,173.81 3.39 2,056.77 2.15 2,446.58 1.75
应付职工薪酬 1,229.26 1.31 916.40 0.96 879.31 0.63
应交税费 134.35 0.14 105.00 0.11 225.02 0.16
其他应付款 5,898.56 6.29 4,354.62 4.55 36,978.30 26.38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638.47 2.82 4,359.08 4.56 4,553.49 3.25
流动负债合计 92,923.21 99.17 94,046.86 98.34 133,043.99 94.90
非流动负债: - - - - - -
长期借款 - - - - 1,100.00 0.78
租赁负债 95.78 0.10 117.08 0.12 220.70 0.16
长期应付款 - - 719.82 0.75 2,093.70 1.49
预计负债 - - - - 2,674.62 1.91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负
债
递延收益 88.81 0.09 105.00 0.11 105.00 0.07
非流动负债合
计
负债合计 93,704.70 100.00 95,630.91 100.00 140,199.70 100.00
万元、95,630.91 万元和 93,704.70 万元,上市公司负债规模总体呈下降趋势。其
中上市公司 2024 年末负债合计较 2023 年末减少 44,568.78 万元,降幅 31.79%,
主要系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归还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方债务豁免等导致其他应
付款降幅明显所致。
上市公司总负债中以流动负债为主,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5.10%、1.66%和 0.83%,主要为长期借款、长
期应付款和预计负债构成。
(1)流动负债
各期末,上市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变动较小,相对稳定。
降幅为 39.10%,主要原因系 2024 年度环保行业景气度下降,上市公司环保行业
产销下降明显,相关应付款项相应减少。
万元,降幅 88.22%,主要系:①上市公司 2024 年归还关联方泓昇重工、上海运
啸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往来款合计 22,984.90 万元;②关联方泓昇重
工泓 2024 年同意豁免上市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9,810.60 万元所致。
(2)非流动负债
期借款系 2022 年子公司广泰源以其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抵押取得建设银行为
期 2 年的借款所致。
市公司子公司广泰源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
后回租)》,合同约定广泰源将其自有资产出售给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价款为 4,000.00 万元,再租回使用,租金计算方法为等额年金法,租赁期限
核算。
年末,上市公司预计负债余额系子公司广泰源与通州区城管委合同纠纷案计提的
赔偿金额,具体形成原由为:广泰源与通州区城管委因北京市通州区西田阳垃圾
卫生填埋场积存渗滤液处置设备租赁及委托运营项目发生争议,通州区城管委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泰源公司退还渗滤液处理费并赔偿资金
占用损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通州区城管委全部诉讼请求。
事判决书,判决大连广泰源退还通州区城管委 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计算利息为 278.29 万元,本息合计 2,674.62 万元。
合并报表口径下,上市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流动比率(倍) 0.42 0.47 0.64
速动比率(倍) 0.32 0.38 0.56
资产负债率(%) 95.07 91.47 90.74
注:相关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和0.42,速动比率分别为0.56、0.38和0.32,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0.74%、91.47%
和95.07%。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下降,资产负
债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上市公司环保及金属制品业务板块近年盈利不达预期等
不利因素影响,营收规模下降,应收账款回款缓慢,流动性状况较为紧张;且上
市公司持续亏损所致。
合并报表口径下,上市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0 1.34 1.51
存货周转率(次) 2.17 3.15 4.18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0 0.24 0.26
注:计算公式如下:
别为4.18次、3.15次和2.17次,三个比率总体均呈下降趋势。
(1)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呈持续下降趋势,主要系受市场影响,上市公司钢丝销售单
价及垃圾渗滤液处置单价有所下降等导致营业收入持续下降,但因宏观经济环境
变化导致回款缓慢等综合因素影响,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增加所致。
(2)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呈持续下降趋势,主要系受上市公司环保及金属制品业务板块近
年盈利不达预期等不利因素影响,营业收入及成本规模呈持续下降趋势。
(二)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20,453.36 31,226.91 44,593.05
营业成本 20,013.20 30,806.69 38,013.92
税金及附加 218.28 279.49 461.71
销售费用 149.44 339.67 517.75
管理费用 2,486.34 5,339.30 5,655.30
研发费用 384.23 845.27 1,184.69
财务费用 2,335.62 4,419.59 6,369.73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加:其他收益 63.75 144.77 318.94
投资净收益 1,865.87 702.81 547.7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27,746.27
资产减值损失 -1.40 -5,299.72 -28,158.06
信用减值损失 -874.56 -547.99 -1,055.37
资产处置收益 19.13 -1.62 89.91
营业利润 -4,060.97 -15,804.85 -8,120.62
加:营业外收入 17.95 0.10 19.36
减:营业外支出 61.27 149.26 2,762.66
利润总额 -4,104.29 -15,954.02 -10,863.92
减:所得税 -41.75 -1,301.20 -4,676.89
净利润 -4,062.54 -14,652.81 -6,187.03
持续经营净利润 -4,062.54 -14,652.81 -6,187.03
减:少数股东损益 -1,786.00 -4,059.55 -7,330.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76.54 -10,593.26 1,14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310.94 -10,593.56 -27,380.0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分别为-27,380.00万元、-10,593.56万元和-2,310.94万元。报告期内,上市公
司连续亏损,主要原因系受全国宏观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金属制品行业竞争加
剧,其钢丝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且部分环保项目安排进度放缓乃至延后,共
同导致业务规模及毛利大幅收缩;同时子公司广泰源业绩未达预期,计提大额商
誉、固定资产等资产减值损失及承担客户诉讼索赔等因素影响所致。报告期各期,
上市公司业绩变动的具体原因如下:
(1)2023年度
润为-27,380.00万元,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1)子公司广泰源受全国宏观经
济整体形势进一步收缩,毛莹子项目政府预算资金减少,环保污泥及污水处理类
型项目也受到政府预算资金紧缩影响,本期经营亏损;2)广泰源业绩不及预期,
上市公司对其计提商誉减值16,246.75万元,计提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减
值11,913.78万元;3)上市公司根据一审判决计提对通州区城管委的赔偿金额为
(2)2024年度
润为-10,593.56万元,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1)子公司广泰源垃圾渗滤液处
理服务存量项目相应资金安排有所减少,且新项目安排进度放缓乃至延后,本期
持续经营亏损;2)广泰源业绩不及预期,上市公司对其计提商誉减值1,882.24
万元,计提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计提减值3,444.52万元。
(3)2025年1-9月
净利润为-2,310.94万元,主要原因系:1)存量运营项目污水处理量有所减少,
新签项目暂未交付实现收入,但固定成本居高不下;2)受市场影响导致上市公
司本期钢丝销售单价下降,钢丝相关毛利相应有所下降所致。
综上,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符合经营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毛利率(%) 2.15 1.35 14.75
净利率(%) -19.86 -46.92 -13.87
期间费用率(%) 26.18 35.05 30.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9.85 -2,303.38 35.93
注:上述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
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
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和2.15%,其中2024年,上市公司毛利率降幅较大,主要系:1)受市场影响导致
钢丝销售单价有所下降,且原材料锌铅采购成本增加;2)本期高毛利率的环保
业务收入占比持续下降所致。
-46.92%和-19.86%,期间费用率分别为30.78%、35.05%和26.18%,净资产收益率
分别为35.93%、-2,303.38%和-389.85%。受全国宏观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金属
制品行业竞争加剧,上市公司钢丝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且部分环保项目安排
进度放缓乃至延后,共同导致业务规模及毛利大幅收缩;同时子公司广泰源业绩
未达预期,计提大额商誉、固定资产等资产减值损失及承担客户诉讼索赔等因素
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但同期职工薪酬、折旧等固定费
用仍在发生,导致公司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相对较低,期间费用率占
比相对较高。
二、交易标的所属行业及概况
(一)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归
属于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业(C334)。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
部等,主要负责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
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骨架材料专业委员会等,委员会的职能包括收集、传递、
发布国内外工业科技、经济信息,进行行业调查研究并为政府制订相关发展规划
提供建议,促进自主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组织人才培训、咨询活
动,制定行规行约、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工贸协调、产销衔
接和市场规范化,参与国际科技信息、经济贸易交流、发展与国外同业及同业组
织的交流和合作,推动科学发展和循环经济,配合政府应对国际贸易争端,保护
行业利益,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授权、委托的相关工作等。
机构名称 职能
国家发改委 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主要负责研究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
工信部 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并借助行业
协会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管。
中国钢铁工业协
行业协会基本职能包括反映行业意愿、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协助编制
会
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协调行业内外关系、参与行业重大项目决
全国钢标准化技
策;组织研发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开展技术
术委员会
咨询服务;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及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编辑
中国橡胶工业协
出版行业刊物;提供国内外技术和市场信息;承担政府有关部门下达
会骨架材料专业
的各项任务等。
委员会
(1)钢帘线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发布机关 实施时间 法规名称
(2)最近三年钢帘线行业相关政策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主要现行政策如下:
发布机 发布时
序号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关 间
新标准提高了钢帘线高强度(HT)、超高强度
全国钢
国家标准计划《子 (ST)、特高强度钢帘线(UT)抗拉强度目标
标 准 化 2025 年
技术委 4 月
(征求意见稿)》 对焊点的破断力等技术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
员会
求。
钢铁行业重点研制基础共性、智能装备、智能
工 信
车间、智能工厂、数字化绿色化协同、产业链
部、国
标准提升引领原材 协同以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标
家发改
急管理
部、标
冶金、极致能效、近终形轧制、二氧化碳回收
委会
与利用等标准。
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能效提升,促进
先进工艺、智能装备和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到
工业重点行业领域 2027 年,技术装备水平再上新台阶,80%以上
造指南 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
需先按规定落实产能置换相关政策。
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性能特种
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和热轧企业及工序。
国家发
改委、
在此前明确炼铁、炼钢等 25 个重点领域能效标
工 信 工业重点领域能效
态环境 平(2023 年版)
碳改造升级范围。
部等 5
部门
(三)行业基本情况
(1)钢帘线行业
我国钢帘线的需求量与下游轮胎市场密切相关。
全球轮胎生产格局正经历调整,轮胎骨架材料企业也相应加强了在东南亚、
欧洲沿边地区的生产与投资。一方面,随着东南亚、印度及东欧等地商用车子午
化率的持续提升,以及当地经济与道路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子午线轮胎的应用
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带动骨架材料需求的增长。在此背景下,国内骨架材料企业
的出口规模将持续扩大。另一方面,据中橡协骨架材料专委会的数据,2024 年
内兴达国际(1899.HK)泰国工厂二期项目设计年产 20 万吨钢帘线正在建设中;
大业股份(603278.SH)拟投资 14.85 亿元建设摩洛哥生产基地,建成后将达到
加快出海步伐,实现全球化战略布局。
在宏观经济刺激政策、工程机械行业增长、汽车产业壮大以及高速公路网络
不断完善等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国内轮胎工业实现了快速发展。钢帘线产业
在过去十年中也呈现高速增长态势,逐步改变了以往供不应求的局面,目前无论
是产量还是质量均已满足国内轮胎市场的需求,显著降低了对进口产品的依赖。
国内钢帘线行业持续不断追求高质量发展,超高强度、特高强度钢帘线占比由“十
三五”末的 28%提升至 33%。在产的 16 家钢帘线企业中,产能 20 万吨以上的
有 5 家,产量约占总产能的 75%,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2023 年,我国钢帘
线产量突破 300 万吨,达到 304.5 万吨,同比增长 20.69%;2024 年,我国钢帘
线产量 330.48 万吨,增加 8.53%;2025 年 1-6 月产量为 161.67 万吨,同比小幅
下降 1.55%。
数据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骨架材料专业委员会
(2)轮胎行业
钢帘线的需求与下游轮胎结构及品种的产量紧密相连。
世界轮胎工业发展至今已有 160 多年的历史。作为汽车工业的上游行业,轮
胎产业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而持续发展,新车市场的发展与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
加,为轮胎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原动力。从全球市场看,目前世界轮胎产业已发展
成为一个规模庞大、高度发达的产业,并已进入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
我国轮胎企业的国际地位也在逐年上升。根据美国《Tyre Business》杂志的
数据,2006 年全球轮胎 75 强排名中,有 22 家中国企业入选,其中中国大陆 17
家企业的总销售额达 64 亿美元,超过全球轮胎总销售额的 6%;2023 年度全球
轮胎 75 强排名中,有 36 家中国企业入选,较去年增加了 2 家,其中中策橡胶、
正新橡胶、赛轮集团与玲珑轮胎进入全球轮胎 20 强;2024 年度全球轮胎 75 强
排名中,共有 38 家企业上榜,较去年新增 2 家,其中中策橡胶和赛轮轮胎分别
位列全球第九和第十名,其他知名的中国企业包括三角轮胎、双钱轮胎、玲珑轮
胎和浦林成山等。
随着经济回暖复苏,出行和消费信心逐步恢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
数据显示,2024 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 3,128.2 万辆和 3,143.6 万辆,同比分别
增长 3.7%和 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 3,000 万辆以上规模,连续 16
年稳居全球第一。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ind
橡胶行业受汽车产业发展带动,2024 年行业生产运行保持稳定增长,轮胎
等橡胶产品产量迈上新台阶,现价工业总产值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根据国家
统计局的数据,2024 年我国橡胶轮胎外胎产量突破 10 亿条,达到 11.87 亿条,
同比增长 20.16%;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2024 年我国汽车轮胎出口金额达 191.15
亿美元,同比增长 4.95%。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
另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统计和调查,轮胎 37 家重点会员企业 2024
年度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 2,635.63 亿元,同比(下同)增长 10.22%;实现销售
收入 2,655.95 亿元,增长 6.64%;综合外胎产量 73,915 万条,增长 12.97%。
在技术层面,钢帘线产品持续向高强度化、新结构方向升级。使用高强度及
超高强度骨架材料有助于实现轮胎轻量化,降低滚动阻力,并减少轮胎制造和使
用过程中的碳排放。2023 年,超/特高强度钢帘线的市场占有率已超过 39%,预
计在“十四五”末期将进一步提升至 40%以上。同时,新结构骨架材料的应用增
强了材料与橡胶的粘合性能,有助于提高轮胎强度并延长使用寿命。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发展出高强度、低线密度、小直径的钢帘线产品,其
具有较高的抗疲劳、抗磨损、耐腐蚀和橡胶粘合性能。从我国轮胎子午化率的发
展需求和轮胎产量的增长需求上看,我国钢帘线需求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将继
续良好发展。未来国内钢帘线市场的发展趋势应是业内企业用新技术、新工艺和
新材料打造市场,多研制并推广高附加值产品,杜绝低水平的盲目重复扩张和价
格战等现象。顺应轮胎绿色制造的趋势,采用更高强度的钢帘线,可在确保轮胎
安全性的前提下,减少轮胎中钢帘线和橡胶使用量,减少资源消耗,实现轮胎轻
量化,降低轮胎滚动阻力和燃油消耗。未来,高强度(HT)、超高强度(ST)
钢帘线的应用将逐渐普及,特高强度(UT)钢帘线的应用也将逐步展开。
(四)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国内钢帘线产业近十年高速增长,逐渐转变了供不应求的局面,产品的产量
和质量皆已达到国内轮胎市场的要求,国内市场已逐渐摆脱了对进口产品的依赖。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统计和测算,从 1998 年到 2015 年,我国钢帘线产量增加
约 30 倍。2024 年我国钢帘线产量为 330.48 万吨,同比增长 8.53%。
表的国内民营企业和以贝卡尔特钢帘线为代表的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由于钢帘
线产业和汽车产业、轮胎产业息息相关,我国的钢帘线生产企业也多数与汽车企
业、轮胎产业群以及港口和交通发达地区伴生而居,呈现出集中于少数地区的区
域特点。行业集中度保持高位,钢帘线产能 30 万吨以上企业有兴达国际、大业
股份和首佳科技等。
单位:亿元
序
公司名称 公司简介
号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公司成立于 2005 年,主要业
兴达国际
(1899.HK)
帘线、胎圈钢丝及其他钢丝
公司成立于 1991 年,主要业
首佳科技
(0103.HK)
黄铜材料和切割钢丝
公司成立于 2003 年,主营业
大业股份
(603278.SH)
管钢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成立于 1995 年,主要生
恒星科技 产钢帘线、钢绞线、胶管钢
(002132.SZ) 丝、金刚线、高性能有机硅
聚合物等产品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指出,到
“十四五”末,即 2025 年中国轮胎的年产量规划目标为 7.04 亿条,子午化率 96%。
其中巨型工程子午胎 2 万条,子午化率达到 100%;农用胎 1,200 万条,子午化
率 16%;航空轮胎 5.4 万条,国产化率 15%。以全钢子午线轮胎为代表的高性能
轮胎已成为轮胎工业的发展方向,轮胎子午化率由 2000 年的 29.2%增加到 2024
年的 96.60%。在此类政策激励之下,近年来钢帘线市场继续发展势头明显,钢
帘线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明显改善,但竞争也随之加剧,抗风险能力小,技术水
平落后的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
(五)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轮胎骨架材料行业与轮胎行业的景气度紧密相关,并和钢铁行业的发展状况
相关联。尽管国内汽车行业近年的发展速度有所放缓,但在我国汽车保有量不断
增加的情况下,国内轮胎行业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近年来,随着汽车市
场竞争加剧、价格下降导致的汽车零部件价格降低,轮胎作为重要的汽车零部件,
其制造成本亦会受到影响。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骨架材料专业委员会对行业
比(下同)增长 7.36%,销售收入 462.17 亿元,增长 5.89%,利润 9.53 亿元,
下降 27.01%,全年实现出口交货值 150.63 亿元,增加 14.29%,出口率(值)占
比 32.60%。
由于钢帘线在轮胎的制造成本中占比在 10%左右,轮胎制造成本的变化对于
钢帘线销售价格可能产生影响。
从轮胎骨架材料产品的制造成本来看,由于钢帘线的价格变动相对原材料价
格变动是滞后的,盘条等原材料成本及能源成本若出现大幅降低,会提高产品的
利润率水平。反之,原材料以及能源成本出现大幅攀升,也会降低产品的利润率
水平。为应对产品成本上升带来的后果,轮胎骨架材料生产企业通常会根据成本
的上涨情况来适当调整钢帘线产品的销售价格。
从近几年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的发展情况看,钢帘线行业的利润率水平均保持
了相对稳定的态势。未来,基于世界跨国轮胎企业采购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以及
汽车工业和轮胎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伴随着轮胎骨架材料生产企业技术创新
的不断进步和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预计轮胎骨架材料的行业利润率水平将保持
相对稳定。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下游轮胎行业为钢帘线行业带来稳定需求
一方面,国内和全球轮胎市场的子午化率已处于高位并将持续巩固,受到轮
胎产业持续升级和结构性调整,随着东南亚、印度及东欧等地商用车子午化率的
持续提升,以及当地经济与道路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子午线轮胎的应用将进一
步扩大,为钢帘线行业提供了稳定且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另一方面,新兴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对轮胎的载重、耐磨、低滚阻等性能要求
更高,推动了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需求,直接利好钢帘线行业的销售。
(2)产业政策持续引领钢帘线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标准计划《子午线轮胎用钢帘线(征求意见稿)》、钢铁行业规范条件
(2025 年版)、《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 年)》
等文件的出台,鼓励钢帘线行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这促使钢帘线企
业加大研发投入,生产高强度、特高强度的精品钢帘线,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附
加值,符合政策导向。
(3)高行业壁垒和高行业集中度促进钢帘线行业有序竞争
钢帘线生产技术复杂,对工艺、设备和质量控制要求较高,且钢帘线产品质
量需要经过轮胎厂商较长时间的认证,因此钢帘线行业形成了较高的行业壁垒。
这使得头部企业凭借其技术、规模和品牌优势获得更多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不
断提升,有利于钢帘线企业实现规模效应和定价能力,促进行业内企业有序竞争,
避免陷入低价、无序竞争局面。
(1)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钢帘线的主要原材料为盘条(高碳钢)。钢材价格受铁矿石、焦炭等大宗商
品价格及国家去产能、环保政策影响,原材料波动较为频繁和剧烈,这给钢帘线
生产企业的成本控制和盈利能力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压力。
(2)下游轮胎厂商的强势议价能力
轮胎行业本身集中度也较高(如普利司通、米其林、固特异等国际巨头)。
作为采购方,大型轮胎企业拥有强大的议价能力,挤压钢帘线厂商的利润空间。
同时,轮胎市场的价格竞争也会向上游钢帘线行业传导。
(3)替代品的技术发展与环保压力
随着技术发展,芳纶、玻璃纤维等新型骨架材料在部分高性能或特种轮胎领
域的应用正在探索和推进,虽然目前尚未形成大规模替代,但长期看对钢帘线构
成潜在威胁。此外,钢帘线生产过程中的酸洗、电镀等环节面临日益严格的环保
法规监管,企业需要持续投入资金进行环保设施升级和改造,直接增加了钢帘线
行业的运营成本和合规压力。
(七)行业进入壁垒
以钢帘线、胎圈钢丝为代表的轮胎骨架材料行业是一个资金、技术、劳动密
集型行业。钢丝产品的性能指标直接决定了轮胎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因此,
钢帘线本身较高的质量要求导致对产品制造工艺和技术水平也有较高的要求,这
为进入本行业构成了多项壁垒。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有认证壁垒、技术壁垒、
资金壁垒和人才壁垒。
由于轮胎骨架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了轮胎的使用安全性以及耐用性等等,因
此,轮胎生产企业在选择轮胎骨架材料供应商时,往往经过实验室测试、道路测
试、加工后产品试用等较长时间周期的考察和检验,反复论证,多次测试,在确
保钢丝产品达到一定的硬指标要求且保持产品品质稳定的情况下,才可能最终确
定一个轮胎骨架材料供应商。对于普通轮胎企业而言,这个认证周期往往经过 6
到 12 个月的时间;而国际知名轮胎企业通常经过 2-3 年的时间周期才能最终确
定一个供应商。一旦轮胎企业确认了某一个供应商,后期的业务合作将会保持相
对稳定。可见,对轮胎骨架材料行业而言,长时间的产品质量认证过程,构成了
进入本行业的壁垒。
轮胎骨架材料的生产要求有较高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工艺设备。一条轮胎用
钢丝的生产需要经过粗拉拔、热处理、细拉、镀铜等多个工序和环节,拉拔、热
处理、镀铜等工序又分别包括多个不同的工艺和环节。其中“拉拔”是最难控制
的,也是最体现技术含量的环节。拉拔工艺直接决定了钢丝的扭转性能和抗拉强
度,要熟练的掌握钢丝拉拔工艺,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和摸索。除此之外,
镀铜工艺也是钢帘线生产工序中的重要环节,该工艺决定了钢丝的抗腐蚀性并能
增加其润滑性,同时增强钢丝与橡胶的结合强度。轮胎骨架材料新产品研发成果
的诞生,需要在拉拔工艺、镀铜工艺等各环节上不断改进和完善,需要企业具备
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较高的技术创新能力,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
垒。
轮胎骨架材料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大型设备需求量较大,因此需要
较多的资金支持。由于该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为盘条,盘条采购往往需要较大的资
金支持,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转。另外,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的下游是轮胎制造
企业,轮胎制造企业采购原材料时通常采用票据等结算方式付款,且结算周期较
长,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如果轮胎骨架材料生产企业没有足
够的资金实力,将很难支撑平日的正常运营。轮胎骨架材料行业毛利率不高,只
有形成一定的投资规模,发挥规模效应,才能控制好成本,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
竞争能力。以上特点构成了该行业的资金壁垒。
轮胎骨架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应用型的行业,各个岗位均需配有技术熟练的工
人。新员工通常需要经过 2-3 个月的培训期,熟练掌握岗位技术后才能正常上岗。
而对于高级技术人才的培养,企业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系统化专业技术培训,通
过不定期开展企业内部技术研讨会和聘请技术专家长期指导,配合各个生产工艺
环节的实际操作,一步步积累实践经验和提高技术水平。一个高级技术人才的培
育,往往经过几年的时间,以上均构成了行业的人才壁垒。
(八)行业技术水平和经营模式
钢帘线生产工艺流程为“拉拔—热处理—镀层—细拉丝(湿拉)—捻股成绳”
等,钢帘线行业内企业通常以上述流程作为主要工艺流程,技术水平不存在显著
差异。
轮胎用钢帘线整体逐步向更高强度升级,助力轮胎行业轻量化、绿色低碳发
展。自 2019 年起,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骨架材料专业委员会开始对钢丝骨架材料
行业按照强度进行细分统计。统计显示,2024 年钢帘线 ST(超高强度)和 UT
(特高强度)比例已经达到 41.33%,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中“到‘十四五’
末,钢帘线行业 ST 和 UT 产品比例达到 40%以上”的既定目标。
钢帘线行业通常以钢帘线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主业,以 B2B 模式向下游轮胎
厂商客户形成销售关系,下游客户高度集中,且客户认证周期长、标准严苛,完
成客户认证后合作关系将较为稳定。因此,钢帘线行业通常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
合作,并与客户联合研发、就近设厂等方式深度融入客户的供应链中。
(九)行业周期性,以及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钢帘线行业需求与宏观经济景气度关联密切。当经济上行时,人们收入增加,
消费信心强,增加对汽车的消费,汽车保有量和新车产量增加,带动轮胎需求,
继而将需求传导至轮胎用钢帘线行业;此外,当经济上行时,工业投资和基建活
动增加,如输送带、高压电缆等基建投入也会带来钢帘线行业需求增加。
当经济下行时,人们收入减少,消费信心减弱,减少对汽车的消费,新车产
量减少,轮胎需求减弱,继而轮胎用钢帘线需求减弱;此外,当经济下行时,工
业投资和基建活动减少,钢帘线整体需求都将会减少。
由于钢帘线产业与汽车、轮胎行业高度关联,国内钢帘线生产企业大多布局
在汽车产业集聚区、轮胎产业集群以及交通便利、港口条件优越的区域,形成了
较为明显的区域集中特征。
钢帘线行业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十)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钢帘线所属产业链上游主要为铁矿石等矿业;中游主要为钢材冶炼、盘条加
工以及钢帘线生产等冶金与制造行业;下游主要为轮胎制造、汽车制造等行业,
具体如下:
钢帘线所处产业链上下游行业关系紧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价格的
传导关系,上游铁矿石、焦煤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将逐级传导至产业链下游各行
业,深刻影响下游行业成本和利润空间;二是技术的传导关系,下游汽车行业对
绿色、安全和节能等要求越高,进而对轮胎提出低滚动阻力、高耐磨、轻量化的
要求,也就要求钢帘线具有更高强度和更高粘合性的特性,进而推动钢铁企业研
发纯净度高、均匀性好的新钢种,因此,钢帘线所处行业上下游技术合作研发较
为常见;三是需求的传导关系,宏观经济的景气度深刻影响汽车行业需求,进而
将需求逐级传导至产业链上游各行业。
(十一)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所属贝卡尔特集团是 1880 年成立于比利时的大型跨国企业,2024
年合并销售金额 40 亿欧元,全球员工 2.1 万人。贝卡尔特集团是全球和国内多
项行业标准的制定者,拥有 2,100 项产品专利,2024 年研发费用投入超过 7,500
万欧元;集团的核心竞争力是钢丝变形和镀膜技术,是全球钢帘线行业的领军企
业。
标的公司成立于 1992 年,是贝卡尔特集团在中国境内成立第一家生产型企
业,截至目前,贝卡尔特集团在中国境内拥有 13 家生产基地,分布于沈阳、威
海、青岛、江阴、上海、苏州和杭州等地。贝卡尔特集团还在江阴设立了亚洲研
发中心,参与制定了《钢帘线企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国家标准计划《子午线
轮胎用钢帘线(征求意见稿)》等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
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各报告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097.52 5.92 4,893.59 3.48 9,592.19 7.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35,924.27 29.95 47,266.61 33.66 35,425.35 27.00
应收款项融资 304.40 0.25 624.49 0.44 5,837.30 4.45
预付款项 222.47 0.19 197.58 0.14 310.56 0.24
其他应收款 107.23 0.09 68.21 0.05 76.30 0.06
存货 6,707.19 5.59 6,874.22 4.90 7,029.22 5.36
合同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 -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7,585.15 31.33 48,533.95 34.56 40,753.85 31.06
流动资产合计 87,948.21 73.31 108,458.66 77.23 99,024.78 75.4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
- - - - - -
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
- - - - - -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29,438.55 24.54 29,327.87 20.88 27,680.78 21.10
在建工程 650.18 0.54 571.93 0.41 2,588.46 1.97
使用权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1,831.29 1.53 1,924.27 1.37 1,782.94 1.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89 0.08 146.87 0.10 124.88 0.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015.91 26.69 31,970.95 22.77 32,177.07 24.52
资产总计 119,964.13 100.00 140,429.61 100.00 131,201.8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总资产分别 131,201.85 万元、140,429.61 万
元和 119,964.13 万元,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4.52%、22.77%和 26.69%,主要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小计 36,097.58 47,519.78 35,598.39
减:坏账准备 173.31 253.17 173.04
合计 35,924.27 47,266.61 35,425.35
贝卡尔特钢帘线近两年及一期应收账款及计提坏账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特别坏账准备计提
- - - - -
的应收账款
按一般坏账准备计提
的应收账款
无风险组合的应收账
款
合计 36,097.58 100.00 173.31 0.48 35,924.27
②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特别坏账准备计提
- - - - -
的应收账款
按一般坏账准备计提
的应收账款
无风险组合的应收账
款
合计 47,519.78 100.00 253.17 0.53 47,266.61
③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特别坏账准备计提
- - - - -
的应收账款
按一般坏账准备计提
的应收账款
无风险组合的应收账
款
合计 35,598.39 100.00 173.04 0.49 35,425.35
报告各期末,应收账款分别为 35,425.35 万元、47,266.61 万元和 35,924.27
万元。2024 年末应收账款高于 2023 年末和 2025 年 9 月末,主要系 2024 年工程
机械厂类轮胎客户采购需求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存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336.84 4.92 429.51 6.01 687.26 9.48
在产品 2,214.71 32.32 2,077.24 29.08 2,271.79 31.33
产成品 4,300.31 62.76 4,636.22 64.91 4,292.69 59.20
账面原值 6,851.86 100.00 7,142.97 100.00 7,251.74 100.00
减存货跌
价准备
账面价值 6,707.19 100.00 6,874.22 100.00 7,029.22 100.00
报告期内,贝卡尔特钢帘线及计提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36.84 8.97 327.87
在产品 2,214.71 116.02 2,098.68
产成品 4,300.31 19.69 4,280.63
合计 6,851.86 144.68 6,707.19
续: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29.51 4.40 425.11
在产品 2,077.24 182.31 1,894.93
产成品 4,636.22 82.04 4,554.17
合计 7,142.97 268.75 6,874.22
续: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87.26 16.22 671.04
在产品 2,271.79 172.86 2,098.93
产成品 4,292.69 33.44 4,259.25
合计 7,251.74 222.51 7,029.22
报告期内,贝卡尔特钢帘线的存货账面价值较为稳定,变化幅度较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委托资金池 36,999.19 48,414.49 40,652.91
待摊费用 247.14 85.68 100.94
预缴及待抵扣税金 338.81 33.78
合计 37,585.15 48,533.95 40,753.85
报告期内,贝卡尔特钢帘线其他流动资产变化,主要是资金池金额变化。资
金池系贝卡尔特管理(上海)有限公司(“BMC”)作为牵头人,与花旗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人民币和美元的委托贷款协议,即通过委托
贷款的方式对资金池协议范围内各关联公司进行资金集中管理。本公司为该资金
池的参与人之一。该融通资金无限期、无抵押及担保。
(2)非流动资产
各报告期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的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等 合计
账面原值 38,941.49 121,225.14 11,891.55 172,058.19
累计折旧 31,382.26 102,542.90 8,628.91 142,554.07
减值准备 - 65.57 - 65.57
账面价值 7,559.24 18,616.66 3,262.65 29,438.55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等 合计
账面原值 38,863.16 122,566.81 12,212.51 173,642.48
累计折旧 31,224.43 104,528.38 8,496.23 144,249.04
减值准备 - 65.57 - 65.57
账面价值 7,638.73 17,972.86 3,716.28 29,327.87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等 合计
账面原值 38,414.05 124,093.08 10,821.92 173,329.05
累计折旧 30,620.25 106,587.04 8,336.99 145,544.28
减值准备 - 103.98 - 103.98
账面价值 7,793.80 17,402.05 2,484.93 27,680.78
报告期内,贝卡尔特钢帘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7,680.78 万元、
增加 1,647.08 万元,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账面原值 4,324.97 1,019.95 5,344.92
累计摊销 2,673.27 840.36 3,513.62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1,651.70 179.59 1,831.29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账面原值 4,324.97 1,019.95 5,344.92
累计摊销 2,617.02 803.62 3,420.64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1,707.95 216.33 1,924.27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账面原值 4,324.97 775.05 5,100.02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累计摊销 2,542.03 775.05 3,317.08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1,782.94 1,782.94
报告期内,贝卡尔特钢帘线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82.94 万元、1,924.27
万元和 1,831.29 万元。其中 2024 年末较 2023 年末增加 141.33 万元,主要系购
买软件所致。
各报告期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119.00 24.55 23,768.00 37.36 17,795.50 32.07
应付票据 2,000.00 4.42 4,637.80 7.29 1,000.00 1.80
应付账款 26,063.54 57.54 27,083.42 42.57 28,379.71 51.14
预收款项 118.23 0.26 89.37 0.14 95.05 0.17
应付职工薪酬 1,917.22 4.23 2,444.00 3.84 2,639.82 4.76
应交税费 820.73 1.81 1,157.71 1.82 1,015.83 1.83
其他应付款 79.38 0.18 1,399.45 2.20 1,490.59 2.69
其他流动负债 3,178.83 7.02 3,034.63 4.77 3,075.51 5.54
流动负债合计 45,296.93 100.00 63,614.39 100.00 55,492.02 100.00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45,296.93 100.00 63,614.39 100.00 55,492.0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总负债分别为 55,492.02 万元、63,614.39 万
元和 45,296.93 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报告期各
期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3.21%、79.94%、82.09%。
(1)短期借款
各报告期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的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11,119.00 23,768.00 17,795.50
合计 11,119.00 23,768.00 17,795.50
报告期各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7,795.50 万元、
特钢帘线的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 12,649.00 万元,降幅为 53.22%,主要原因系
本期偿还比利时联合银行借款金额较大所致。
(2)应付票据
各报告期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的应付票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000.00 4,637.80 1,000.00
合计 2,000.00 4,637.80 1,000.00
报告期各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1,000.00 万元、4,637.80
万元和 2,000.00 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各报告期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的应付账款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26,063.54 27,083.42 28,379.71
报告期各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8,379.71 万元、
线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货款及应付服务款项。
(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预提费用 3,178.83 3,034.63 3,075.51
合计 3,178.83 3,034.63 3,075.51
报告期各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3,075.51 万元、
等。
报告期各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94 1.70 1.78
速动比率(倍) 1.79 1.60 1.66
资产负债率(%) 37.76 45.30 42.30
偿债能力指标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19.72 24.57 19.54
注:相关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贝卡尔特钢帘线 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 9 月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同时资产负债率较低,标的公司偿债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贝卡尔特钢帘线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 0.78 0.92 0.9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1 2.72 3.68
存货周转率(次) 11.06 14.77 14.76
注:计算公式如下:
贝卡尔特钢帘线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
为 3.68 次、2.72 次和 2.61 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4.76 次、14.77 次和 11.06 次,
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水平均较为良好,但总体呈下降趋势。
(二)盈利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3,803.34 128,562.61 130,333.71
减:营业成本 74,183.31 101,521.61 103,732.90
税金及附加 895.41 1,111.35 1,187.08
销售费用 1,348.03 1,742.38 1,605.10
管理费用 9,635.91 13,045.52 13,399.16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946.32 354.55 608.35
加:其他收益 5.37 109.86 63.2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 -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 -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79.86 -80.13 14.47
资产减值损失 124.07 -7.83 -18.46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5.92 34.81 25.17
减:营业外支出 417.91 348.08 237.5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749.17 2,888.02 2,188.8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最近两年及一期,贝卡尔特钢帘线净利润分别为 8,029.88 万元、8,114.93 万
元、5,227.18 万元,其中 2023 年、2024 年净利润相对较为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91,466.28 97.51 125,421.08 97.56 122,262.57 93.81
其他业务收入 2,337.05 2.49 3,141.53 2.44 8,071.14 6.19
合计 93,803.34 100.00 128,562.61 100.00 130,333.71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0,333.71 万元、128,562.61 万元和
其主要产品应用于乘用车胎的钢帘线销售单价降幅较大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与营业收 金额 与营业收 金额 与营业收
入的占比 入的占比 入的占比
销售费用 1,348.03 1.44 1,742.38 1.36 1,605.10 1.23
管理费用 9,635.91 10.27 13,045.52 10.15 13,399.16 10.28
财务费用 946.32 1.01 354.55 0.28 608.35 0.47
合计 11,930.26 12.72 15,142.45 11.78 15,612.61 11.98
(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职工薪酬 233.98 276.92 343.41
广告费 5.00 - -
佣金 76.37 15.15 42.85
差旅费 40.26 67.40 61.76
办公费 3.02 3.13 1.11
交际费 49.38 78.76 82.05
会议费 20.99 32.46 31.53
保险费 112.29 166.45 136.95
咨询费 175.54 240.25 245.35
租赁费 10.35 13.80 13.87
服务费 613.14 830.38 633.86
其他 7.71 17.68 12.35
合计 1,348.03 1,742.38 1,605.10
贝卡尔特钢帘线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保险费、咨询费和服务费等构成。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职工薪酬 1,035.43 1,214.33 1,541.16
差旅费 0.74 3.90 2.83
服务费 22.57 20.59 39.76
租赁费 135.18 234.88 258.26
办公费 167.69 203.88 203.62
交际费 2.71 4.99 5.48
中介机构费用 22.08 30.74 28.50
劳保费 19.82 29.20 32.31
集团服务费用 7,781.41 10,668.65 10,993.23
保险费 197.92 265.38 212.53
折旧及摊销 192.41 200.93 188.47
其他 57.95 168.05 -107.00
合计 9,635.91 13,045.52 13,399.16
贝卡尔特钢帘线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租赁费、办公费、集团服务费用、
保险费和折旧与摊销等构成。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贝卡尔特
钢帘线的管理费用分别为 13,399.16 万元、13,045.52 万元和 9,635.91 万元;与营
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10.28%、10.15%和 10.27%,变化幅度较小。
(3)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利息支出 372.66 466.80 551.12
减:利息收入 43.35 21.96 19.24
汇兑损益 569.62 -165.66 10.21
其他 47.40 75.38 66.26
合计 946.32 354.55 608.3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124.07 -46.24 -23.71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
- 38.41 5.25
失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合计 124.07 -7.83 -18.46
报告期内,贝卡尔特钢帘线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8.46 万元、-7.83 和 124.07
万元。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发生变化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9.19 -330.17 -237.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5.37 109.86 63.24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小计 -396.63 -203.41 -149.12
减:所得税影响额 -99.16 -50.85 -37.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297.47 -152.56 -111.8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和计入当期损
益的政府补助构成。标的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分
别为-111.83 万元、-152.56 万元和-297.47 万元,与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占比分别为-1.39%、-1.88%、-5.69%,标的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依赖,
不会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稳定性构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略微降低,公司当期净利润略有
下滑,基本每股收益有所摊薄。公司将利用交易对价积极偿付部分债务并补充公
司营运资金,改善经营流动性,实现资源整合,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
资金支持,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长远
来看,本次交易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利用交易所获资金偿还部分债务,支持现有业
务发展,拓展市场化环保业务,培育新兴业务,逐渐剥离传统金属制品业务,推
动业务转型与升级,构筑差异化市场竞争力,努力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
盈利能力,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
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2025年1-9月未审财务数据,以及
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编号为中兴华阅字(2026)第00000001号的经审阅备考财务
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 20,453.36 20,453.36 31,226.91 31,226.91
归属于母公司所
-2,276.54 -3,014.06 -10,593.26 -11,294.21
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07 -0.25 -0.27
(元/股)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因本次交易而摊薄的情形。上
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相关承诺,详见“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九、本次
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五)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
关填补措施”。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上市公司资本性支出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根据协议约定承担,中介机构费用均
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0,975,199.91 48,935,934.10 95,921,942.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359,242,657.68 472,666,145.72 354,253,494.92
应收款项融资 3,044,003.77 6,244,918.50 58,373,037.79
预付款项 2,224,692.70 1,975,789.23 3,105,610.16
其他应收款 1,072,258.30 682,067.75 762,991.18
存货 67,071,858.14 68,742,207.96 70,292,235.79
合同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375,851,468.60 485,339,509.28 407,538,475.31
流动资产合计 879,482,139.10 1,084,586,572.54 990,247,787.6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投资工具 - - -
固定资产 294,385,493.18 293,278,691.05 276,807,848.40
在建工程 6,501,800.77 5,719,340.24 25,884,606.77
无形资产 18,312,932.66 19,242,732.01 17,829,393.01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日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8,895.76 1,468,727.76 1,248,835.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0,159,122.37 319,709,491.06 321,770,683.63
资产总计 1,199,641,261.47 1,404,296,063.60 1,312,018,471.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1,190,000.00 237,680,000.00 177,955,000.00
应付票据 20,000,000.00 46,378,000.00 10,000,000.00
应付账款 260,635,368.36 270,834,228.13 283,797,079.33
预收款项 1,182,290.43 893,717.54 950,461.47
合同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酬 19,172,177.85 24,440,040.92 26,398,232.78
应交税费 8,207,308.53 11,577,127.04 10,158,335.91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793,844.00 13,994,461.71 14,905,939.83
其他流动负债 31,788,270.93 30,346,281.17 30,755,105.89
流动负债合计 452,969,260.10 636,143,856.51 554,920,155.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长期应付款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452,969,260.10 636,143,856.51 554,920,155.2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23,358,341.67 523,358,341.67 523,358,341.67
资本公积 104,606,258.74 104,606,258.74 104,606,258.74
盈余公积 65,014,733.38 65,014,733.38 56,899,808.05
未分配利润 53,692,667.58 75,172,873.30 72,233,907.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746,672,001.37 768,152,207.09 757,098,316.05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日 日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6,672,001.37 768,152,207.09 757,098,316.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99,641,261.47 1,404,296,063.60 1,312,018,471.26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38,033,355.57 1,285,626,117.25 1,303,337,131.50
减:营业成本 741,833,096.71 1,015,216,083.95 1,037,329,021.15
税金及附加 8,954,067.45 11,113,478.31 11,870,836.26
销售费用 13,480,287.64 17,423,792.43 16,051,028.35
管理费用 96,359,057.35 130,455,211.97 133,991,556.66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9,463,228.43 3,545,512.10 6,083,472.44
加:其他收益 53,700.00 1,098,645.00 632,434.40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 -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798,579.42 -801,275.55 144,716.39
资产减值损失 1,240,748.53 -78,293.65 -184,601.2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59,159.86 348,078.88 251,707.90
减:营业外支出 4,179,100.29 3,480,802.43 2,375,260.4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7,491,707.54 28,880,160.22 21,888,481.9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52,271,783.77 81,149,253.30 80,298,786.21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填列)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41,048,126.85 1,670,782,412.32 1,588,664,375.48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310,413.90 31,689,108.66 25,703,457.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494.81 1,785,486.48 562,869.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9,558,035.56 1,704,257,007.46 1,614,930,702.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78,512,951.93 1,272,612,067.46 1,290,494,536.7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3,952,045.92 170,238,640.28 165,143,064.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020,157.82 37,915,285.03 41,557,865.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799,421.60 152,489,416.21 118,769,275.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4,284,577.27 1,633,255,408.98 1,615,964,741.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273,458.29 71,001,598.48 -1,034,039.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46,785.80 5,343,546.92 5,980,540.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330,757.72 1,423,328.01 141,177,846.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589,365.97 7,750,106.41 148,050,581.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40,364.53 79,004,288.8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404,459.27 110,066,012.32 33,205,448.92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184,906.70 -102,315,905.91 114,845,132.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83,511,989.76 555,780,000.00 271,955,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3,511,989.76 555,780,000.00 271,95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8,560,000.00 496,055,000.00 254,36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86,225.1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8,462,147.81 571,125,750.40 313,769,466.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950,158.05 -15,345,750.40 -41,814,466.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468,941.13 -325,950.55 489,720.66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039,265.81 -46,986,008.38 72,486,347.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935,934.10 95,921,942.48 23,435,594.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975,199.91 48,935,934.10 95,921,942.48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中兴华会计师对上市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备考合
并资产负债表和 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编制,仅供公司实施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使用。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备考合
并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不包括 2024 年度
及 2025 年 1-9 月的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与金融
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公允价值的披露等财务报表附注,也不包括比较财务报表、
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是一份完整的财务
报表,也不包含一份完整财务报表所应披露的所有会计政策及附注。
除下述事项外,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编制。这些会
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
(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009,280.90 51,119,715.39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9,122,997.45 66,274,257.41
应收账款 174,390,616.10 198,909,652.1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3,789,225.67 16,930,168.51
其他应收款 3,729,550.73 13,721,292.11
存货 98,675,455.33 85,733,810.29
合同资产 3,414,300.00 3,414,300.0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017,986.07 15,120,104.30
流动资产合计 394,149,412.25 451,223,300.1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161,000,000.00 161,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2,422,384.15 62,422,384.1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7,683,282.59 187,518,840.01
在建工程 32,390,487.22 18,550,983.63
生产性生物资产
使用权资产 1,277,285.79 1,978,486.81
无形资产 38,192,955.11 39,115,595.62
开发支出
商誉 75,871,902.83 75,871,902.83
长期待摊费用 3,098,695.74 5,659,343.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458,472.20 32,466,785.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4,395,465.63 584,584,322.04
资产总计 968,544,877.88 1,035,807,622.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12,096,280.23 727,980,353.23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75,082,350.97 68,764,683.9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31,738,071.96 20,567,724.27
应付职工薪酬 12,292,587.48 9,163,993.67
应交税费 1,343,479.58 1,050,037.61
其他应付款 58,985,628.97 43,546,220.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309,032.31 25,804,764.37
其他流动负债 26,384,713.68 43,590,843.32
流动负债合计 929,232,145.18 940,468,620.6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租赁负债 957,818.17 1,170,796.27
长期应付款 7,198,212.2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888,125.00 1,05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968,881.39 6,421,505.1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814,824.56 15,840,513.59
负债合计 937,046,969.74 956,309,134.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2,645,838.71 7,494,715.97
少数股东权益 54,143,746.85 72,003,771.94
股东权益合计 31,497,908.14 79,498,487.9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68,544,877.88 1,035,807,622.15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04,533,597.62 312,269,052.36
其中:营业收入 204,533,597.62 312,269,052.36
二、营业总成本 255,871,197.12 420,300,066.33
其中:营业成本 200,132,016.23 308,066,873.33
税金及附加 2,182,815.86 2,794,872.20
销售费用 1,494,411.23 3,396,694.05
管理费用 24,863,444.08 53,393,009.26
研发费用 3,842,281.27 8,452,730.50
财务费用 23,356,228.45 44,195,886.99
加:其他收益 637,452.62 1,447,724.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283,513.58 18,59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745,570.08 -5,479,931.2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000.32 -52,997,212.4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1,302.56 -16,237.36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7,984,901.14 -165,058,080.89
?加:营业外收入 179,450.00 960.00
减:营业外支出 612,665.28 1,492,592.8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418,116.42 -166,549,713.70
减:所得税费用 -417,536.65 -13,012,047.6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000,579.77 -153,537,666.0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30,140,554.68 -112,942,131.20
“-”号填列)
第十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
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香港贝卡尔特出售贝卡尔特钢帘线 10%
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贝卡尔特钢帘线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上
市公司发行股份或者股权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间的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就本次交易完成后避免与上市公司涉及同业竞争事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
及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如下: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均
未从事任何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
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
营业务或活动;
二、本承诺人将对相关企业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的产品或业务与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的资产;
同业竞争的资产及业务;
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三、本承诺人若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造
成损失的,本承诺人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
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比例(%)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香港 90.00
Hong Kong Limited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N.V. Bekaert S.A.(“NVB”) 最终控股公司
贝卡尔特管理(上海)有限公司(“BM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贝卡尔特应用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SBE”)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江阴贝卡尔特钢丝制品有限公司(“BFJ”)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江阴贝卡尔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BIN”)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贝卡尔特(山东)钢帘线有限公司(“BST”)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贝卡尔特沈阳精密钢制品有限公司(“BAP”)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贝卡尔特(中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BME”)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贝卡尔特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BNM”)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贝卡尔特(青岛)钢丝产品有限公司(“BWQ”)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布顿(杭州)钢丝绳有限公司(“BHZ”)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贝卡尔特(重庆)钢帘线有限公司(“BAT”)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贝卡尔特(沈阳)精细帘线有限公司(“ACS”)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贝卡尔特(济宁)钢帘线有限公司(“BJ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贝卡尔特(江苏)精细钢绳有限公司(“JA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PT Bekaert Indonesia(“INO”)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Corporation(“BCA”)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PT Bekaert Wire Indonesia(“INW”)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BMB-Belgo Mineira Bekaert Artefatos de Arame Ltda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MB”)
Bekaert Hlohovec, a.s.(“BHL”)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Industries Private Limited(“IND”)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Japan Co., Ltd.(“BJA”)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SLATINA S.R.L.(“BSR”)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Thailand) Co., Ltd.(“BTR”)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Taiwan Co., Ltd.(“BTW”)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Slovakia, s.r.o.(“SLO”)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Izmit Celik Kord Sanayi ve Ticaret A.S.(“TUR”)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Industrias del Ubierna, S.A.(“UBI”)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Vietnam Co., Ltd(“VNM”)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Eco-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MBW”)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Lipetsk(“LIP”)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Korea Ltd.(“KOR”)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Malaysia Sdn. Bhd.(“MWI”)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IA Alambres Costa Rica SA (“CRW”)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Sardegna S.p.A.(“BKS”)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HS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江阴贝卡尔特合金材 采购半成品钢丝
料有限公司 等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采购原材料、固
贝卡尔特(中国)技术
定资产、咨询服 2,972.20 3,547.84 4,815.21
研发有限公司
务等
贝卡尔特沈阳精密钢 采购原材料、半
制品有限公司 成品及产成品
贝卡尔特(山东)钢帘
采购半成品等 605.70 712.94 125.43
线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重庆)钢帘 采购产成品、固
线有限公司 定资产等
贝卡尔特(青岛)钢丝 采购原材料、半
- 4.27 -
产品有限公司 成品及产成品
采购原材料、半
PT Bekaert Indonesia - 4.25 64.48
成品及产成品
采购原材料、半
Bekaert Hlohovec,a.s. 0.33 0.90 0.33
成品及产成品
Bekaert Sardegna 采购原材料、半
- - 0.64
S.p.A. 成品及产成品
贝卡尔特(济宁)钢帘 采购原材料、半
- - 4.11
线有限公司 成品及产成品
贝卡尔特应用材料科
外派服务费等 3.13 4.83 -
技(上海)有限公司
Bekaert Industries
采购固定资产等 16.36 225.41 8.53
Private Limited
商标使用费、技
N.V. Bekaert S.A. 术特许权使用费 6,662.28 8,980.11 9,516.81
等
贝卡尔特(江苏)精细
外派服务费 - 2.71 -
钢绳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沈阳)精细
外派服务费 - - 0.88
帘线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管理(上海) 销售服务费、咨
有限公司 询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咨
Bekaert Korea Ltd. 96.77 128.10 109.28
询服务费
Bekaert Taiwan
销售服务费 57.19 70.12 60.86
Co.,Ltd.
BMB-Belgo Mineira
Bekaert Artefatos de 销售佣金 63.01 8.19 34.33
Arame Ltda
Bekaert Eco-Solutions
咨询服务费 0.24 - -
Private Limited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Bekaert Malaysia
咨询服务费 - - 1.05
Sdn.Bhd.
Bekaert Corporation 其他费用 - - 0.70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
咨询费 187.34 254.40 259.51
公司
合计 21,567.48 28,256.49 30,034.6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Bekaert Japan Co.,Ltd. 销售产品 18,239.84 20,156.54 18,107.22
销售产品、原材
Bekaert Corporation 料及备品备件 6,183.14 10,164.48 7,343.84
等
销售产品、原材
贝卡尔特(山东)钢帘线
料及备品备件 3,007.15 4,001.13 4,390.35
有限公司
等
销售产品、原材
江阴贝卡尔特合金材料
料及备品备件 1,932.68 4,089.53 3,463.31
有限公司
等
销售产品、原材
Bekaert Industries Private
料及备品备件 929.10 3,211.93 5,577.07
Limited
等
销售产品、原材
N.V. Bekaert S.A. 料及备品备件 1,296.30 2,445.29 3,666.99
等
Bekaert(Thailand)Co.,Ltd. 销售产品 557.14 1,379.69 1,554.52
Bekaert Lipetsk 销售产品 298.28 849.55 325.76
BMB-Belgo Mineira
Bekaert Artefatos de 销售产品等 896.44 813.15 316.85
Arame Ltda
销售产品、原材
贝卡尔特沈阳精密钢制
料及备品备件 1,014.62 1,066.00 919.35
品有限公司
等
销售产品、原材
PT Bekaert Indonesia 685.41 678.54 423.54
料及备品备件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等
销售产品、原材
Bekaert Vietnam Co.,Ltd 料及备品备件 206.39 373.03 56.28
等
Bekaert Malaysia
销售产品 125.85 216.37 197.83
Sdn.Bhd.
销售产品、原材
Bekaert Eco-Solutions
料及备品备件 73.27 124.61 38.88
Private Limited
等
销售产品、原材
江阴贝卡尔特钢丝制品
料及备品备件 59.51 83.00 102.76
有限公司
等
销售产品、原材
贝卡尔特应用材料科技
料及备品备件 28.29 47.58 48.33
(上海)有限公司
等
Bekaert lzmit Celik Kord
销售产品 58.65 39.35 61.67
Sanayi ve Ticaret A.S.
销售产品、原材
贝卡尔特(中国)技术研
料及备品备件 106.94 131.46 103.84
发有限公司
等
销售产品、原材
贝卡尔特(青岛)钢丝产
料及备品备件 10.91 10.06 12.76
品有限公司
等
销售产品、原材
贝卡尔特(江苏)精细钢
料及备品备件 2.48 5.95 4.09
绳有限公司
等
销售产品、原材
Industrias del
料及备品备件 - 47.40 20.69
Ubierna,S.A.
等
销售产品、原材
Bekaert Hlohovec,a.s. 料及备品备件 8.67 1.05 2.93
等
销售产品、原材
Bekaert Slovakia,s.r.o. 料及备品备件 - 0.93 0.85
等
销售产品、原材
贝卡尔特(重庆)钢帘线
料及备品备件 129.69 193.39 784.80
有限公司
等
销售产品、原材
贝卡尔特(沈阳)精细帘
料及备品备件 1.44 1.04 7.57
线有限公司
等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BEKAERT SLATINA 销 售 原 材 料 及
- 28.05 0.93
S.R.L. 备品备件
贝卡尔特(济宁)钢帘线 销售原材料及
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BIA Alambres Costa Rica 销售原材料及
- - 0.47
SA 备品备件
贝卡尔特管理(上海)有
其他收入 123.59 147.01 76.20
限公司
布顿(杭州)钢丝绳有限
其他收入 22.53 - 0.79
公司
贝卡尔特新材料(苏州)
其他收入 - - 1.20
有限公司
PT Bekaert Wire
其他收入 - - 0.79
Indonesia
合计 36,033.88 50,431.94 47,830.6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存在资金融通业务,由集团内关联方贝卡尔特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于花旗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建立资金池,集团内亚洲
主体包括标的公司共同参与,用于集团内资金的协调管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融通主要系人民币资金池资金拆借,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池委托贷款-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收回/(拆出) 发生额 年利率 发生额 年利率 发生额 年利率
BMC(人民币) 11,633.08 1.30 -7,900.43 1.30 14,010.27 1.30
资金池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BMC 384.81 537.85 594.8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情况。
(1)标的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Bekaert Japan Co.,Ltd. 4,968.13 - 4,281.60 - 3,665.82 -
Bekaert Corporation 1,721.05 - 2,247.03 - 1,876.16 -
贝卡尔特( 山东 )钢
帘线有限公司
江阴贝卡尔特合金材
料有限公司
Bekaert Industries
Private Limited
Bekaert Lipetsk 933.96 - 634.67 - 115.55 -
贝卡尔特沈阳精密钢
制品有限公司
Bekaert(Thailand)Co.,
Ltd.
PT Bekaert Indonesia 196.52 - 172.20 - 125.80 -
Bekaert Vietnam
Co.,Ltd
N.V. Bekaert S.A. 480.52 - 139.82 - 757.18 -
BMB-Belgo Mineira
Bekaert Artefatos de 382.62 - 98.27 - 28.81 -
Arame Ltda
Bekaert Malaysia
Sdn.Bhd.
贝卡尔特( 中国 )技
术研发有限公司
Bekaert Eco-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
贝卡尔特( 重庆 )钢
帘线有限公司
Bekaert lzmit Celik
Kord Sanayi ve Ticaret 38.05 - 37.72 - - -
A.S.
贝卡尔特管理(上海) 42.90 - 36.73 - 65.49 -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应用材料科
技( 上海 )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济宁)钢帘
线有限公司
江阴贝卡尔特钢丝制
品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江苏)精细
钢绳有限公司
Bekaert Slovakia,s.r.o. - - 0.94 - 0.85 -
贝卡尔特( 青岛 )钢
丝产品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 沈阳 )精
细帘线有限公司
Industrias del
- - - - 3.31 -
Ubierna,S.A.
布顿( 杭州 )钢丝绳
有限公司
合计 11,332.44 - 11,349.84 - 11,065.64 -
(2)标的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江阴贝卡尔特合金材料
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 中国 )技
术研发有限公司
N.V. Bekaert S.A. 3,841.72 790.21 2,803.51
贝卡尔特( 山东 )钢
帘线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沈阳精密钢制
品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重庆)钢帘
线有限公司
Bekaert Korea Ltd. 22.45 15.01 24.58
Bekaert Taiwan Co.,Ltd. 13.47 11.75 13.76
Bekaert Industries
Private Limited
BMB-Belgo Mineira
Bekaert Artefatosde 9.22 1.52 1.43
Arame Ltda
Bekaert Corporation 0.72 0.73 0.72
贝卡尔特(济宁 )钢帘
- - 47.29
线有限公司
PT Bekaert Indonesia - - 2.85
Bekaert Sardegna S.p.A. - - 0.65
Bekaert Korea Ltd. - - 0.17
合计 19,256.15 17,433.19 19,325.50
其他应付款:
N.V. Bekaert S.A. - 1,258.62 1,309.15
合计 - 1,258.62 1,309.15
资金池投资:
贝卡尔特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
预提费用:
贝卡尔特(中国)技术
研发有限公司
Bekaert Taiwan Co.,Ltd. 5.69 6.31 -
Bekaert Korea Ltd. - 6.12 -
合计 52.14 45.96 36.6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钢帘
线成品、半成品,支付技术特许权使用费、商标使用费、服务费等,均为集团内
的正常内部交易。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系按照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基础进行交易,其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任何
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未新增关联交易。本部分数据摘引自上市公司经审阅
的 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备考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江阴法尔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 4.55
江阴法尔胜泓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
采购商品 - 1.48
司
江苏法尔胜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26.52 253.19
江阴高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及服务 10.77 10.97
江苏法尔胜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2.32
江阴法尔胜大酒店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4.27 1.59
江阴泓昇苑酒店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50.06 56.42
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 蒸汽费 73.08 127.11
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901.81 1,139.84
法尔胜集团有限公司金属材料分公
采购服务 330.30 441.74
司
江阴法尔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71.48 79.06
合计 - 1,570.60 2,115.94
与营业成本的占比(%) - 7.85 6.87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49.27 234.06
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14,469.62 17,981.13
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549.75 1,112.42
江苏法尔胜金属线缆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1,294.41 2,404.43
合计 - 16,363.05 21,732.04
与营业收入的占比(%) - 80.00 69.59
(1)关联方资金拆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拆入资金 78,544.12 103,280.25
上海运啸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拆入资金 - 1,624.85
限合伙)
(2)偿还关联方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江苏法尔胜泓昇重工有限公司 偿还拆入资金 - 19,856.58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拆入资金 76,631.12 103,280.25
上海运啸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偿还拆入资金 - 3,128.32
限合伙)
(3)偿还关联方资金利息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上海运啸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利息支出 - 11.15
限合伙)
杨家军 利息支出 - 13.64
(1)承租关联方房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泓昇集团 房屋租赁 31.67 62.62
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
房屋租赁 - 20.00
有限公司
合计 - 31.67 82.62
(2)出租关联方房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206.42 275.23
合计 - 206.42 275.23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杨家军、法尔
胜泓昇集团
有限公司、江 大连广泰源环保
苏法尔胜光 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科技有
限公司
大连广泰源环保
杨家军 430.00 2025.04.11 2026.04.11 否
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广泰源环保
杨家军 534.48 2025.04.17 2026.04.17 否
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广泰源环保
杨家军 1,106.26 2023.06.29 2026.06.28 否
科技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阴法尔胜线材
集团有限公 制品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法尔胜泓昇 江苏法尔胜股份
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江苏法尔胜缆 转让对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虎
索有限公司 门二桥分公司等到期应收账款债权
《债权转让协议》,
将享有的对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虎门二桥分公司等应收账款债权作价
(1)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 55.31 3.32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 5,609.15 336.55 5,452.73 327.16
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58.19 15.49 248.62 14.92
江苏法尔胜金属线缆销售有限公司 476.77 28.61 801.06 48.06
大连锦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3.23 11.62 23.23 6.97
侯马普天光通信有限公司 2.42 2.42 2.42 2.42
合计 6,369.76 394.68 6,583.37 402.85
预付款项:
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41.24 -
江阴高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4.58 - 19.21 -
合计 14.58 - 60.44 -
其他应收款:
杨家军 - - 0.20 0.01
(2)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负债:
江苏法尔胜金属线缆销售有限公司 92.40 -
应付账款: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16.25 -
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08.95 -
江苏法尔胜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16.37 22.08
江阴法尔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0.76 11.00
法尔胜集团有限公司金属材料分公司 19.54 10.24
大连保东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13.94 13.94
大连埃孚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77 1.77
大连锦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0.00
合计 257.58 69.02
其他应付款: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1,913.00 -
杨家冬 57.16 57.16
项目名称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杨家伟 7.00 -
合计 1,977.16 57.16
租赁负债: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14.78 170.70
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 143.61 71.17
合计 158.38 241.87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法尔胜将不再持有贝卡尔特钢帘线股权,贝卡尔特钢帘线
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将不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
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采购商品/接受
劳务
出售商品/提供
劳务
应收账款 6,369.76 6,369.76 - 6,583.37 6,583.37 -
预付账款 14.57 14.57 - 60.44 60.44 -
其他应收款 - - - 0.20 0.20 -
合同负债 92.40 92.40 - - - -
应付账款 257.58 257.58 - 69.02 69.02 -
其他应付款 1,977.16 1,977.16 - 57.16 57.16 -
租赁负债 158.38 158.38 - 241.87 241.87 -
假设本次交易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则上市公司于 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的关联交易情况没有变化,故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且本次交易的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更,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后续新增关联交易的
情形。
(五)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事宜,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与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
二、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实际控制人地位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三、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实际控制人地位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四、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
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六、就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
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上市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
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允价格定价。
七、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
偿。”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在本次与交易对方的协
商过程中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以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
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上市公司存在因涉
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本次交易从签署协议到完成交
割需要一定的时间,若在交易推进以及后续尽职调查过程中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
见的风险或交易各方因其他重要原因无法达成一致等因素,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
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达成一致,
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二)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多项决策和审批等事项满足后方可实
施,具体请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情况”之“(二)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情况”。本次交易能否完成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
等事项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和审批等事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
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及收益法对贝卡
尔特钢帘线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根据北
方亚事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贝卡
尔特钢帘线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60,993.00万元。交易双方以评估结论为
基础,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标的公司1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虽然本次交易的价格依据评估结论确定,评估结论由独立的评估机构依据评
估相关准则出具,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
设不一致的情形,特别是出现标的公司产品市场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宏观经济出
现较大波动、国家政策及行业监管发生显著变化等情况时,未来标的资产价值可
能发生变化,仍然有可能会导致最终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价款支付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双方已就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进度及违约条款进行了明确
约定。但是,交易对方本次交易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若交
易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筹集或支付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不能及时、
足额支付的风险。
(五)标的资产交割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交易双方已签署相关协议对本次交易双方需履行的义务、
交割相关条件等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和安排,但是未来如出现标的资产因法律、政
策、质押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完成过户手续或其他交割程序或者其他影响本次交易
的事项,仍存在标的资产无法交割履约的风险。
二、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及合并报表数据、2025年1-9月未审报表数据,
假设本次交易于报告期期初发生,测算对比本次交易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7 -43.70% -0.25 -0.27 -7.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7 -43.70% -0.25 -0.27 -7.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6 -0.07 -31.91% -0.25 -0.27 -7.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6 -0.07 -31.91% -0.25 -0.27 -7.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因本次交易而摊薄的情形。
(二)本次重组将会产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上市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呈下降趋势且处于亏损状态。本次交易拟出售贝卡
尔特钢帘线10%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账面价值为17,810.28万元,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价格为16,100.00万元,本次交
易完成后,虽然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产生直接影响,但交易标的的账面价
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将影响上市公司净资产,从而使得上市公司重组实施
当年产生较大金额的投资损失。
(三)上市公司面临因净资产为负的退市警示风险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4.31万元。
依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完成后,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2,264.58万元。上市公司若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业绩或提
升权益规模,上市公司后续可能面临因净资产为负被实施退市警示的风险。
(四)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回笼资金,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高
偿债能力和资产流动性,支持公司健康发展,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如果上市公
司在未来业务发展过程中无法合理利用本次交易获得的资金,或使用收益不及预
期,将存在使用效率偏低以及未来投资失误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该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
露有关信息,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地降低股东的投
资风险。但是,股票市场中的股价不仅受到公司经营环境、盈利能力以及上市公
司所在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将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区域发
展前景、投资者信心、通货膨胀、重大突发事件等多种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而上
下波动,造成潜在的投资风险。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
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
司及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及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
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数据、2025 年 1-9 月未审财务数据,
以及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编号为中兴华阅字(2026)第 00000001 号的经审阅备
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财务状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额 98,564.76 96,854.49 104,553.52 103,580.76
负债总额 93,704.70 93,704.70 95,630.91 95,630.91
资产负债率 95.07 96.75 91.47 92.32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90%以上,负债水平较高,但本次交易
不会新增负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收回交易价款后,货币资金将有所增加,
公司将积极偿付部分债务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
于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
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无直接影响。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
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
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
(一)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①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按比例向股东分
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分红方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①母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净利润(即母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
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且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连续三年中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当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
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
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须以股
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
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
更事项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1)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①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审
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
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
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
司档案妥善保存。
②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情况及决策程序
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
配的预案,审计委员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③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方案应
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独立董事
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④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
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在召开股东
会审议未提出现金分配的利润分配议案时除现场会议外,须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方式。
(2)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两个月内,董事会必须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继续实行当前稳定、可
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
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并更新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如下保密措施:
仅限于上市公司及交易相关方核心人员,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范围。
可控范围内,知悉该信息的人员被要求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
务,在上市公司股价敏感信息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
员范围,尽量缩短信息流传路径,缩小信息扩散的范围,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相
关材料。
保密内容、保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交易进程备忘
录形式,记载了筹划过程中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文件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本次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上市公
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或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 6 个月至本报告书披
露日持有和买卖上市公司 A 股股票的情形进行自查。自查范围具体包括:上市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主要负责人;本次交易对方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本次交
易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
构及其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
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上市公司将在相
关交易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之前,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
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
情况。
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
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法尔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原则性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中国贝卡尔特钢
帘线有限公司 10%股权转让给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泓昇集团,实际控制人周江、邓峰、刘礼华、黄翔,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作出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
毕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八、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说明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测算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法尔胜于
此这段区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对上述区间的股价
波动情况自查如下:
首次披露日前第21 首次披露日前第1个交
项目 个交易日2025年9月 易日(2025年10月22 涨跌幅
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000890.SZ)
深证综指(399106.SZ)收盘价 2,489.78 2,452.52 -1.50%
首次披露日前第21 首次披露日前第1个交
项目 个交易日2025年9月 易日(2025年10月22 涨跌幅
金属制品指数(883130.WI)收
盘值
环保指数(886024.WI)收盘值 15,183.99 15,148.77 -0.23%
剔除大盘影响涨跌幅 17.50%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
幅(金属制品行业)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
幅(环保行业)
由上述数据可知,公司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
剔除同期大盘因素或行业板块因素后未达到 20.0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九、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
重组中对投资者权益保护作出了适当的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
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进程中严格遵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积极履行法定程序,并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报告书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及其相关事宜未来将提交股东会
进行进一步讨论和表决。
(三)股东会及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
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法尔胜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中,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四)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对于本次交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将对标
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公司独立董事将以专门会议的形式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上市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
所涉及的资产定价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
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的股东利益。
(五)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及合并报表数据、2025 年 1-9 月未审财务报
表,假设本次交易于报告期期初发生,测算对比本次交易对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7 -43.70% -0.25 -0.27 -7.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7 -43.70% -0.25 -0.27 -7.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06 -0.07 -31.91% -0.25 -0.27 -7.69%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06 -0.07 -31.91% -0.25 -0.27 -7.69%
释每股收益(元/股)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因本次交易而摊薄的情形。
针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
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剥离非主营业务资产,增强领域竞争力
通过本次资产出售,公司有意剥离与公司金属制品及环保业务关联度较低的
资产,实现公司资源整合的同时聚焦主营业务,加强公司在金属制品及环保等相
关领域的竞争力。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
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
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审计力度,加强对各业务部门业务开
展情况的审计,梳理内控流程,查找流程风险点,评估和分析风险强度,杜绝资
金占用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
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
求,持续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
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
的长期发展理念。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履行如下承诺,以确保公司的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1、本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费活动;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
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履行如下承诺,以确保公司的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1、本承诺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
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具有可行性和可
操作性。本次交易方案有利于公司减轻经营压力,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同时回收资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草案)》及其摘要、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等
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可行
性和可操作性。
为基础,最终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完备性及合规性,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聘请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太平洋证券出具
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太平洋证券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
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
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为定价依据,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定价依据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转让协议》充分被履行、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充分满足的情况下,标的资产过户
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交付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
三、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北京德恒律师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德恒律师认为:
“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法尔胜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开展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文件及法尔胜公司章程之规定,交易对方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事宜履行了内
部审批程序,法尔胜与交易对方已经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本
次交易尚需获得法尔胜股东会的批准及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若需)后方可实施。
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股权转让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
经协议双方签署后成立,待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标的公司提名的 1 名董事人员将辞去标的公司董事职务外,本次重组不涉及其他
人员转移或人员安置事项。
法尔胜及本次重组其他各方尚需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继续依法履行其法定信息
披露和报告义务。除上述已披露的信息外,本次交易的双方及其他相关方未签署
过其他合同、协议或类似文件,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
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节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818
传真:010-88321819
项目主办人:张兴林、李国亮
项目协办人:吴燕、唐子杭、李綦安、梁震宇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事务所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季正刚、蔡红珍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电话:025-83206116
传真:025-83206116
经办注册会计师:邵帅、苏寒天
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座601
法定代表人:闫全山
电话:025-83123159
传真:010-83557801
经办资产评估师:郭语斐、李德沁
第十五节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陈明军 徐小娟 曹政宜 李峰
翁晓卫 黄芳 黄彦郡 朱竑宇
李杉影 孟宪生 周玲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上市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承诺,保证《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签字:
徐小娟 翁晓卫 黄芳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所有相关申请文件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除担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高琼玄 许方园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经办人员审阅,
确认《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
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长伟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兴林 李国亮
项目协办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吴燕 唐子杭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綦安 梁震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
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王丽
经办律师签字:
季正刚 蔡红珍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及财务报表(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0013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审
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中兴华阅字(2026)第00000001号)的内容,且所引用
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
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李尊农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邵帅 苏寒天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江苏法尔胜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008号)的内容,且
所引用内容已经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
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闫全山
资产评估师签字:
郭语斐 李德沁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四)太平洋证券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北京德恒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六)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审计报告;
(七)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报告;
(八)北方亚事评估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于下列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
有关备查文件:
(一)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
电话:0510-86119890
传真:0510-86102007
联系人:许方园
(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电话:010-88321818
传真:010-88321819
联系人:张兴林、李国亮
三、查阅网址
指定信息披露网址: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