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
事会成员人数由 6 名调整至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4 名调整至 6 名,独立
董事人数由 2 名调整至 3 名。结合上述调整董事会席位等实际情况,公司对《公
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的条款内容
第八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
第八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
主持。
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四十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四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2 人。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联席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联席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从董事中
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
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务;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已于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相关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办
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
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备案
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