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6年1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认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比
例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可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
的股票数量为42.741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周林、王淑芳、
王宇超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为更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整体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
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事宜进行了讨论并表决,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宇超回避了表
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披露于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浙江海象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宇超回避了表
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下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
作出决定;
(9)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11)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
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
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管理层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宇超回避了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三、备查文件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