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6-00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8 人,代表股份 247,464,67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4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4,696,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71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4 人,代表股份 2,768,4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2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35 人,代表股份 2,835,66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7,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34 人,代表股份 2,768,4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28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中林先生、时桂清(SHI GUIQING)女
士、龚书喜先生、宁淑娟女士、阮永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
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46,280,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46,278,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246,278,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246,276,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246,277,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51,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2273%。
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649,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1731%。
同意股份数:1,649,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1607%。
同意股份数:1,647,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1098%。
同意股份数:1,648,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1243%。
经选举,吴中林先生、时桂清(SHI GUIQING)女士、龚书喜先生、宁淑娟
女士、阮永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曹瑜强先生、储昭立先生、梁士伦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46,277,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246,276,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246,2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48,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1414%。
同意股份数:1,647,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1122%。
同意股份数:1,651,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2523%。
经选举,曹瑜强先生、储昭立先生、梁士伦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议案 3.00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3,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369%;
反对 49,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9%;弃权 43,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3,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82%。
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回避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68,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0%;
反对 43,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 52,8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9,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80,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8%;
反对 4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 40,2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0,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800,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77%;
反对 1,612,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6.8770%;弃权 50,9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805,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96%;
反对 1,615,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2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6,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6.9757%;弃权 43,3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80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4%;
反对 1,616,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7.0180%;弃权 40,2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73,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
反对 48,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弃权 42,5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4,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18%。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809,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10%;
反对 1,613,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0,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6.8840%;弃权 42,3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67,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9%;
反对 45,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50,9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