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2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09 日(星期五)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0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09 日 9:15-15:00。
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规的规定以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948 人,代表股份 143,839,5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904%。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779,821,121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36.814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944 人,代表股份 304,800,6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3891%。
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本次会议,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
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 是否当选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该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 是否当选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
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五位非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第五届职工代
表大会代表组组长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常国亮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董事
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关联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 778,663,507 股回避
表决的情况下,同意 290,024,548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7922%;
反对 15,523,74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0738%;弃权 409,93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9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340%,
该议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7,905,83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226%;反对 15,523,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7924%;弃权 409,9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9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0%。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3,616,907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074%;
反对 858,566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92%;弃权 146,26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35%,该
议案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3,339,04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17%;
反对 945,555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72%;弃权 337,13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2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11%,该
议案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思佳、杨淞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