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岳江先生、王洪阳先生的个人履
历等相关资料,其中周岳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
求。
本次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
一致同意提名周岳江先生、王洪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