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9 17: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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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04      证券简称: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6-001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广康生化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蔡丹群、陈海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79 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内容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丹群、陈海霞: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等规定,我局近期
对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康生化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现金管理的议案后,循环使用募集资金滚动购买 179 笔理财产品,经查,其中有 158
笔为非保本理财产品,2023 年、2024 年、2025 年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分别为 14 笔、
提示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可能受到的本金损失风险,未充分披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本金安全性问题,虽未造成募集资金本金损失,但公司上述情形不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15 号)第八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一条第
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丹群、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海霞未按照《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
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广康生化、
蔡丹群、陈海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
律法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你公司
应于收到本决定书 30 日内完成整改,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对函件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并将认真吸
取教训、深入反思,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全面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同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
勤勉尽责义务,督促并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持续提升信息披
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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