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8 日 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1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号梦洁工业园 3 楼综合会议室。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0,652,5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17%。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0,197,2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76%。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2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0,455,2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1%。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0,429,8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
反对票为 199,4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弃权票为 23,3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288,56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45%;反对 199,4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 0.49%;弃权 23,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6%。
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10,449,8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
反对票为 199,4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弃权票为 3,3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308,56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50%;反对 199,4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 0.49%;弃权 3,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1%。
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进行等额选举,选举姜天武先生、李军先生、
易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累积投票制表决的具体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92,867,74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6%,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726,47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6.10%。
表决结果:同意 192,887,91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746,64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6.15%。
表决结果:同意 192,872,73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6%,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731,46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6.11%。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进行等额选举,选举陈共荣先生、杨平波女
士、郑鹏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累积投票制表决的具体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92,987,71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1%,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846,44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6.40%。
表决结果:同意 192,887,74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746,47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6.15%。
表决结果:同意 192,868,076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6%,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726,80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6.1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