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 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8 19: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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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2026-00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和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9,975.66万元及借款利息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和解金额4,900万元,公司于
以往年度对本案计提相关损失3,600万元,本期还需补提1,300万元,将对上市公
司损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 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亿阳集团”)
拟用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兰埔成”)24.9980%股权作价
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截至2025年12月22
日,南京兰埔成已完成24.9980%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相关股权已变更至公司全
资子公司北京现代天龙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 此前公司因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计被执行资产14,330万元,包含在上
述16,000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控股股东已经以南京兰埔成相应股权予以抵偿。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剩余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预计合计赔付
金额不超过14,000万元,涉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
司(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更名)案剩余拟被执
行金额、本案执行和解金额4,900万元和崔宏晔案执行和解金额3,800万元。若本
案和解款项支付或其他违规担保案件执行公司资产(以先发生者为准),包含在
前述16,000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的(剩余可抵偿股权价值为1,670万元),控股股
东可直接以南京兰埔成股权予以抵偿。
   ? 对于违规担保赔偿金额合计超出16,000万元股权价值的部分,公司间接
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
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
   一、诉讼情况概述
   亿阳信通、北京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元天润”)因与邓伟、亿阳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
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市中院”)(2017)鲁 01 民初 1706 号民事
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省高院”)提起上诉。亿阳信通
与天元天润同为本案上诉人。公司已收到山东省高院文书号为(2019)鲁民终
务,在亿阳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内,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并
已收到济南市中院(2019)鲁 01 执 2114 号《执行通知书》。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此前已披露的临 2017-061、临 2019-002、临 2019-091 和
临 2019-111 号公告。
   二、本案目前进展
   日前,公司收到(2025)鲁 01 执恢 214 号《执行通知书》,并与天元天润
就本案执行达成和解,主要内容如下:
支付和解款人民币 4,900 万元。支付完毕后,公司在(2017)鲁 01 民初 1706 号
《民事判决书》和(2019)鲁民终 1797 号《民事判决书》中有关公司的义务即
为全部履行完毕(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加倍利息等)。
(2025)鲁 01 执恢 214 号执行案件向济南市中院申请办理对公司的执行完毕结
案,协助公司领取结案证明。
鲁民终 1797 号《民事判决书》以及相应(2019)鲁 01 执 2114 号、(2025)鲁
争议。
   三、其他说明
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可能产生的部分赔偿责任,并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京兰埔成已完成 24.9980%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相关股权已变更至公司全资子
公司北京现代天龙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述 16,000 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控股股东已经以南京兰埔成相应股权予以抵偿。
金额不超过 14,000 万元,涉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
公司(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更名)案剩余拟被执
行金额、本案执行和解金额 4,900 万元和崔宏晔案执行和解金额 3,800 万元。若
本案和解款项支付或其他违规担保案件执行公司资产(以先发生者为准),包含
在前述 16,000 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的(剩余可抵偿股权价值为 1,670 万元),控
股股东可直接以南京兰埔成股权予以抵偿。
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
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案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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