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8 19: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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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6-001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6 年 1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5 时。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议室。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27 人,代表股份 165,909,0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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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118,855,0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23 人,代表股份 47,053,9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363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625 人,代表股份 47,118,19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37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6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623 人,代表股份 47,053,9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3633%。
律师、陈雨兰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834,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3,3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044,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7205%;反对 1,060,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513%;弃权 13,3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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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812,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20,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021,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725%;反对 1,076,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848%;弃权 20,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826,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9,7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036,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7035%;反对 1,062,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547%;弃权 19,7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828,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9,0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037,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7067%;反对 1,061,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530%;弃权 19,0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819,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9,0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028,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871%;反对 1,070,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725%;弃权 19,0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90,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55,7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99,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262%;反对 1,062,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555%;弃权 55,7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1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2%。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83,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53,9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总数的 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99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6118%;反对 1,071,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738%;弃权 53,9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1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83,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53,9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92,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103%;反对 1,072,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753%;弃权 53,9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83,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53,9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9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118%;反对 1,071,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738%;弃权 53,9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845,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55,4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05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7419%;反对 1,008,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1405%;弃权 55,4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6%。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57,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88,5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66,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5565%;反对 1,062,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555%;弃权 88,5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668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82,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55,4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91,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092%;反对 1,071,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总数的 2.2732%;弃权 55,4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1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6%。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91,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52,3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000,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275%;反对 1,065,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615%;弃权 52,3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846,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47,6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055,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7449%;反对 1,014,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1541%;弃权 47,6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511,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721,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573%;反对 332,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065%;弃权 64,2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3%。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89,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52,7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98,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245%;反对 1,066,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636%;弃权 52,7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9%。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452,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6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0301%;反对 406,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数的 0.8628%;弃权 50,4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1%。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89,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51,4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98,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232%;反对 1,068,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676%;弃权 51,4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方式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521,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730,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1773%;反对 332,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064%;弃权 54,8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李文婷律师、陈雨兰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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