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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9504 债券简称:21 新兴 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
并取消监事会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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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新兴铸管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铸管”或“发行人”或
“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21 新兴 01”受托管理人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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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新伟
(五)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六) 联系传真:0310-579699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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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在存续期第 3 年末,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选择下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11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21 新兴 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
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9 日
至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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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发行
人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职权。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预计不会对公
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债券本
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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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
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
页)
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