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化学: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8 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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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
(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
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40,000.00 万元,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等)。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
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05 元,
募集资金总额 96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4,577,748.25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901,422,251.75 元 ( 其 中 , 超 募 资 金 总 额 为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
第 0013 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更项目    投资总额          总额
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        否       10,800.00   10,800.00     10,799.95
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          是       10,500.00        0.00          0.00
智慧供应链及智能工厂平台项
                      是       13,500.00    9,020.00      1,657.02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700.00   14,700.00     14,7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9,500.00   34,520.00     27,156.97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的短期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其中用于
    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40,00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期限内作出投资决
策、签署相关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
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
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短期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不排除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
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投资产品等。
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
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况进行审计、核实。
进行审计。
信息披露义务。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和正
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
置的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意见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
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
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40,000.00 万元,有利于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包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
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40,000.00 万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时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融化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40,000.00 万元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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