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6-006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76,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23.73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845.4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12.0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37,733.40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
年4月28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
公W[2021]B039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于2021
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子公司浙江津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津荣”)和太平洋证券于
公司、子公司浙江津荣和太平洋证券于2023年3月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签订《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天津市津荣天新科技有限公司和太平洋证
券于2023年12月与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制定的相关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
金账户情况如下:
项目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分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分行
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箱项目 津分行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项目 津分行
补充流动资金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项目 天津分行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
超募资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分行
鉴于公司以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入的配套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
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并将相关账户结余利息
收益余额85.9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项目实
施主体、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
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