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8 19: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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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回
购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拟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2026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8)、《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所回购的部分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影响相关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效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
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
下: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
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
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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