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23258 债券简称:胜蓝转0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5 人,代表股份 90,282,49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149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8,93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4.327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1,345,4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219%。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1,345,49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9%,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1,345,49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9%。
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202,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2%;
反对 7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3%;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邓睿珩、陈雪琴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