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ST 兰黄 公告编号:2026-001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在授权期内
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下
同)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其
中向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2,000.00 万
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临)-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嘉酿”)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授信
协议》(编号:931XY251217T000023),招商银行向兰州嘉酿提供总额
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2026 年 1 月 7
日,公司在兰州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兰州黄河嘉酿啤酒
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郭丽丽
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10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2537.27 万美元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 108 号
啤酒(熟啤酒、鲜啤酒、生啤酒、特种啤酒)、饮料【碳酸饮料(汽
水类)】生产、销售;初级农副产品的收购与销售;道路普通货物
经营范围
运输、搬运装卸、仓储服务、货运配载、交通物流服务。(以上项
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50%、丹麦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持股 50%
资信状况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175.70 64,849.08
负债总额 9,090.42 15,516.71
主要财务状况
净资产 54,085.28 49,332.3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13.74 15,364.12
利润总额 -4,368.42 -4,752.91
净利润 -4,368.42 -4,752.91
注:公司在兰州嘉酿的持股比例为 50.00%,表决权比例为 60.00%,并在董事会成员中占大
多数,控制其生产经营。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 司 签 署 的 《 最 高 额 不 可 撤 销 担 保 书 》 ( 编 号 :
授信申请人: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保证人: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授信协议》(编号:931XY251217T00002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
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
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
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
另加三年止。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公司股东利益。
兰州嘉酿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担保,兰州嘉酿也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对兰州嘉酿在业务、财务、资金、人事等方面进
行有效控制,目前兰州嘉酿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
担保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 6,10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5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