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十届十九次董事
会议,并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
关上述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鉴于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中 16 人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根据公司《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688 万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146,880 股。按照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40,779,291 股减少至 540,632,411 股,公司
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
构表为准。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