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精进电动为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 号)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
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555,000 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价格为 13.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33,307,9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
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印花税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共计人民币 178,570,973.3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54,736,926.64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47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经公司 2020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
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
造项目
合计 200,181.00 200,000.00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情
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原预计募集资金使用
规模 200,000.00 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185,473.69 万元。具体调整如
下:
单位:万元
原预计募集
募投项目投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使用规
资金额 金使用规模
模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
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
造项目
合 计 200,181.00 200,000.00 185,473.69
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7),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募 变更后募集 变更后募集
序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集资金已 资金拟投入 资金承诺投
号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金额 入金额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
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
改造项目
合计 190,473.69 95,145.51 91,975.80 187,121.31
注:上述“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含原募投项目专户利息,“募投项目投资总
额”与“变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差异主要由于专户利息及“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拟
自有投入部分导致,上表“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与本表“变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
差异主要由于专户利息导致,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尾差造
成。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结项名称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34,137.20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32,021.03 万元
利息收益 385.87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2,502.04 万元
□在建项目,项目名称,____万元
□新项目,项目名称,____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补流,2,502.04 万元
及相应金额
□偿还银行借款,____万元
□其他,具体用途,____万元
注: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
额为准。
四、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
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
资 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准)。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
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
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
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本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春楠 柴奇志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