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一月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23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1 月 23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 20 号
广州远洋大厦 20 楼公司会议室
会 议 方 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辞并宣布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二、主持人请大会推荐监票人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由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议案
易议案
五、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接受股东就以上议案的相关问题提问
六、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七、由大会指定的监票员监票
八、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会会议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十二、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与参会股东就关心问题进行交流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一
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签订
框架性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以下统称“中远海运集团”)签订新一期《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
公司与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服务方
面的关联交易合同》
(详见附件)。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1MMXL
成立时间 2016 年 2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1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628 号
法定代表人 万敏
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
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
经营范围
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关系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远海运集团共持有公司 52.27%的股份,因此,中
远海运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合同方
甲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定义:
甲方:指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含乙方)
乙方:指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二)关联交易内容及金额上限:
近年来,公司经营模式转型升级,业务规模、船队规模实现了较快增
长,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同比大幅增加,船舶服务、船舶租赁、燃油购买
等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相应增加。为客观、合理体现关联交易金额,公司
结合 2025 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以及对未来运力增长、业务规模变化等
情况的预判,就 2026-2028 年各项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进行了重新测算、
评估,预计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如下:
序 建议年度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号 交易上限
船舶服务(备件、通导、机务、物料、
等)
劳务服务(船员服务、代理、揽货佣
金、卖船佣金、加油佣金、信息化和
网络建设与维护、培训服务、房产代
理佣金等)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结算方式
格、或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或合理成本
费用加合理利润构成的价格。
质和行业惯例在相应的实施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准则》、《信
息披露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范围、审议程序、审批权
限,在交易发生时,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各自的义务和权利,使公司与中
远海运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做到交易价格市场化、交易过程公开化、交易
程序规范化。本框架性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
经营正常有序运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
司于2026年1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6-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
公告》),现提交公司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审议。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构成公
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与该议题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公司
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上市规则要求,公司拟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新一期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698814339L
成立时间 2009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95 亿元人民币(含 2,500 万美元外币资本)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 5299 号 8 层
法定代表人 马向辉
经营范围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
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
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
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
交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股权结构
序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元)
号
(含2,000万美元)
(含250万美元)
(含250万美元)
合计 100 19,500,000,000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人民币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64.58 1,978.50
负债总额 1,917.52 1,733.30
净资产 247.06 245.20
资产负债率 88.59% 87.61%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65 26.39
净利润 10.45 6.18
二、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
,有效期为 2026-2028 年,
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方
甲方: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额度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发展,综合考虑投融资计划及投资收购需求等
因素,预计公司 2026-2028 年银行存款的总体规模及峰值水平将会进一步
上升,新一期协议的存款业务日关联交易额度上调为 100 亿元。
前次协议约定贷款利息费用的关联交易额度为 1 亿元,未对贷款业务
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约定。经综合评估并与财务公司协商,双方同意将“贷
款利息费用”项目调整为“贷款业务”
。结合公司未来融资需求及新增流动
资金贷款需求、存量流动资金贷款置换需求并预留一定的额度空间,新一
期协议的贷款业务日关联交易额度定为 100 亿元。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催生了更多专业化金融服务的需求,财务公司将
为公司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新一期协议的其他金融服务费年度限额上
调为 0.1 亿元。
各交易类别金额上限汇总如下: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金额上限
乙方及其所属公司在甲方所存储
存款业务 每日 1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的货币资金总余额
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为甲方授出之
贷款业务 每日 1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
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使用乙方开具
其他金融服务 的银行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每年 每年度 1,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度应支付的手续费
(三)服务价格
甲方向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相关存款服务所使用之利率基准,不得低
于中国独立商业银行内地提供同类存款服务之利率。
甲方向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相关贷款所使用之利率基准,不得高于以
下各项:
(1)中国人民银行不时规定同类贷款服务的利率上限;
(2)中国独立商业银行内地同类贷款服务所收取的利率。
甲方向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任何其他
服务之服务费,须根据以下定价原则厘定:
(1)价格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收费标
准;
(2)不得高于中国独立商业银行内地就类似性质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不得高于甲方向其他中远海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
的费用。
为确保上市公司的资金安全,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已制
定了《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财务公司承诺,为本公司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
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
的收费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在
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期间,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定
期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提交董事
会审议后对外披露。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
司于2025年12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公告》),现提交公司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审议。公司和财务公司的间接控
股股东均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
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与该议题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履行回避表决义
务。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对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项目执行需要,公司拟对持股 65%的子公司中远海运广州打捞局半潜
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不超过 4058.74 万
美元的担保,具体的担保期限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以最终签订的合同
约定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半潜船合资公司预计执行某油气平台运输安装项目,按照客
户要求,合同签署需提供母公司保函。半潜船合资公司的股东为中远海特
(股比 65%)和广州打捞局(股比 35%),根据项目情况以及项目执行过程
中合同金额可能存在的浮动,按照公司在半潜船合资公司中所占股比,公
司在该项目保证责任限额为 4058.74 万美元。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万元,总负债 57,215.37 万元,2025 年半年度净利润 2,343.18 万元。
三、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经营发
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项目合同条款、责任范围及保险要求等方面
已通过公司法务审核与澄清,项目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07,867.75 万元人民
币,占公司 2024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2.33%。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综上,公司拟对半潜船合资公司出具担保函,涉及金额不超过 4058.74
万美元。具体的担保期限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
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
司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www.sse.com.cn、《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为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现提交公司股东会,请各位
股东审议。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